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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江青云一向讨厌雷拓。

    大概是因为身分的悬殊——她的父母在雷家帮佣。

    大概是因为他太优秀——他老是名列前茅;她也是,只不过得从后面倒数过来。

    再者,也许是因为他太受欢迎,所到之处无往不利;她也就不必再锦上添花,加入捧他的行列中。所以她坚持反方向的理念——排斥他、唾弃他、贬抑他——均衡一下,以免他被捧上天,忘了他自己是谁。

    因此种种,江青云永远记得今生今世将以唾弃雷拓为首要目的,至死方休!

    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积怨成仇,积雪成霜,想要她不讨厌他都难!反正,她讨厌他的程度已经到看也不看他一眼,就算有时不小心撞见时也会当机立断的下巴朝天,转身就走。

    很不幸的,从幼稚园到国中那一段时间,他们不仅同校,而且还同班。直到雷拓考上全台湾最好的男子高中北上就读后,才得以结束这一段“孽缘”;而她也运气不算太坏的捞到一所名不见经传约三流高职,南下住宿就读去了。

    后来,他出国,她混到二专毕业,出社会。她仍不时牢记她今生今世最讨厌的人就是雷拓。因为她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可以使自己不去讨厌他!

    看来老爸老妈是打算赖在雷家颐养天年了!

    江青云端着一碗泡面,坐在雷家大宅后面的佣人宿含门口台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解决她的早餐兼午餐。

    上一代有什么恩怨纠葛她不太清楚;只知道她那老实得过份、近似弱智的老爹曾经因为祖父生病缺少医药费又告贷无门,只好呆呆的捧着房契、田契向地下钱庄借了钱。也不知道契约是怎么定的,一笔小小的金额竟然可以在数日后滚成一笔天文数字!抵押的房契、田契赔上了都不足以偿清欠款。流氓地痞三天两头的到家中恐吓威胁;老实的父母甚至连逃跑都不会,就只待在家中,愁云惨雾的泪眼相对,除了走投无路,还是走投无路。幸好,雷家——原本江家的地主出手相救了!

    从此以后,父母对雷家更是感激涕零,只差没立个什么神主牌位之类的东西来早晚三炷香,天天膜拜叩首。而她那天生无大志,只求安定的老爹理所当然的就当起雷家的司机了!加上雷家给的薪资相当优厚——据说合计下来比种田还好赚——所以她老爸老妈也就赖着不走了。

    雷家还真是有钱。她父亲当司机,母亲当管家,另还有一个园丁与一个厨师。现今社会里,若非大富人家,那来这种排场?有钱绝非过错,但是江青云却因此而更加讨厌雷拓了。

    “汪!汪!”一只毛色黑亮的半人高狼犬跑到她脚边殷勤的吠叫,谄媚地摇尾讨好。

    是邱比特——雷拓的父亲送给雷拓的生日礼物;而雷拓居然给它取了个恶心巴啦、无聊至极的名字!

    “滚一边去!你这个狗东西!”她骂着。但邱比特直扑上来,不断伸舌头舔她的脸,痒得她直笑。这狗东西显然不懂得看人脸色!

    虽然一再告诫自己它是雷拓的走狗,一定要恨屋及乌的连带讨厌它;可是邱比特老爱不知死活的接近她,对她又舔又谄媚,叫她想找时间培养恨它的情绪都来不及。

    “不要啦!别用你的口水洗我的脸——好啦!好啦!我分一半给你吃嘛,别舔我了!”实在被口水淹没得快断气了,江青云只好妥协,高举白旗的献出她的早餐加午餐,从屋内找出一个盘子,捞了些面条给它。

    邱比特兴奋的摆动尾巴,对她感激的叫了两声,才低头吃起来。不知道它的主人是怎么当的!看它那吃相,活像被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她拍了拍它的头,再度端碗仰首喝汤;眼光不经意一扫,猛地,发现不远处一个挺拔的身形向她这边移走了过来。含在口中的一口汤险些喷出来,匆忙吞下,站起身子,没好气的准备往屋内走,假装根本不知道有人走过来。

    可惜天不从人愿;而且那人显然是还没学会察颜观色。看到她视而不见的态度,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该转身而去,但他竟然还开口叫她!

    “青云。”声音很近,发自她身后一公尺距离以内。江青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温温的拂动她发梢。

    这个讨厌鬼怎会挑今天回家?她千探听,万探听,才知道今天他不可能在家,是她拿钱回来的黄道吉日!显然她将黑煞日看成了黄道吉日。这个家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可以回来,为何独挑这一天与她冲撞——哎!笑话!这里是他家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为什么不能回来?可是,心中另一个反叛的声音又道:他的人明明在维也纳,据说没有回国的打算,怎么会突然出现?这让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如果知道他会回国,她说什么也不会再走入雷家一步——可是……唉……

    很无奈的,她转身,努力伪装出一个假笑。

    “哎唷!真是巧,你回国了,我都不知道呢!”即使不是因为雷拓,她也极不愿与雷家的一草一木有所牵连,更别说踏入雷家的土地了。

    在雷家的土地中,她的身分永远是低人一等的佣人的女儿,要对主人奉若神明,必恭必敬不能有所违逆。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因为她对雷拓出言不逊而遭到父亲大人打手心——这一点当然也得列入讨厌雷拓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格算起来,他与她有十年没见面了;与他在十年之后有机会面对面,就免不了一番比较端详——看他与十年前那少年有什么不同。

    雷拓,富裕的家境给了他一股贵气与卓越不凡的才能,加上浸淫音乐世界多年,他的气质是优雅又脱俗的;这也使得原本就端正出色的面孔多了份浓浓的艺术气息,益显俊美。承袭了其母的艺术细胞,雷拓在高二那年毅然放弃高中学业,转到维也纳研习音乐。据说他是前途颇被看好的歌剧创作者,在毕业巡回演出时,导过几出歌剧,创新的手法深受乐界肯定。正要展露头角之时,却突然销声匿迹,不为什么,只因他是企业家的独生子,必须承袭家业。三年前转往美国哈佛修习工商管理,算是和歌剧界划清界限了。

    他有一张儒雅白净的面孔,全身干净得不像话,好像专生来比较她的邋遢似的。他的头发有一些自然卷,却不曾有过凌乱,非常服贴又柔软。身上那一套白色休闲服,非但没一点灰尘在上头,笔直的折痕挺挺的也不会散开,看起来像橱窗里光鲜亮丽的模特儿,找不到一丁点瑕-可以挑剔。而他的脾气看来仍是好得不像话,永远是天使般和煦的面孔对人,上扬的唇角,温柔似水的目光……

    伪君子!江青云在心里偷偷骂他。

    “江叔说你回来了,我来看看你。”他笑着,一双墨黑有神的眼在阳光之下晶亮闪耀,像一团火焰。

    “来看我做什么?没有多长一个眼睛也没有少一个耳朵,至于没有变好看倒是对不起得很,教你失望了。不过没人叫你心存希望!”她坐回台阶上,吃她边没吃完的泡面。

    而那个雷拓,死不要脸的!竟然也敢与她挨着坐在台阶上,真是纡尊降贵呀!也不怕弄脏了他那套雪白的休闲服!

    她生平最讨厌有人与她太过接近。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一种礼貌;尤其男女之间更要牢牢记住安全距离以求自保。雷拓的挨近,更是让她全身上下爬满了不对劲的感觉,难受透了!

    雷拓身上有一股极淡的古龙水味,闻起来很干净而且不浓烈刺鼻,挺舒服的味道——不过,她一向讨厌身上有香味的人,特别是男人。

    “走开!滚远一点,娘娘腔!”她将碗搁在地上,用力推他。

    “娘娘腔?青云,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雷拓脸上一副大大受创、备受凌辱的表情,这使他好看的脸上平添一抹抑郁之色。

    “男人抹香水,你要脸不要!臭死人了!和工厂排出的废水一样臭!只有想掩饰狐臭的男人才会抹香水。滚一边去!”她不客气的说着。由于她有一张毒舌,使得她至今二十七高龄依然乏人问津。

    雷拓实在不明白自己那里又惹到她了!

    打从青云懂事开始,就刻意躲着他,不小心见了面更是少不得一顿冷嘲热讽,要不就干脆甩头而去。

    记得国小六年级时,他送给她一个嵌着音乐钟的铅笔盒当生日礼物,却被她当面丢在地上踩了个粉碎!这还不够表达她的怒气于万分之一,她在他手臂上咬出了两排齿印才算泄恨。他一直记得青云为了想买那种铅笔盒求了江叔好几个月,却没成功,他这才刻意买来讨好她,却没想到会换来那种下场。青云不问理由就决定讨厌他到底,可是他却不由自主的喜欢她呀……

    他一直是喜欢她的。她不算天仙绝色,却是耐看又韵味十足的。秀气清朗的五官常泛着一抹傲气与倔强,大而化之的个性使得她从不曾展现出一丝一毫的女性娇态。身材中等,大概不足一六○吧?以他一八二的身高来目测,她的头顶只及他下巴。但人小却死不认输!令雷拓记忆最深刻的是国小三年级时,他在上学的路上遭高年级的学生拦截勒索,结果青云不怕死的和他们打成一团,又踢又抓又咬,竟然打得那三个高年级学生落慌而逃!打胜了,但她也好看不到那里去,全身都挂了彩,满身泥污狠狈不堪。最吓人的是她额角开了一道血口。

    到了学校,宁愿挨板子,死也不肯说出打架的原因,并且还威胁他不许多嘴,否则要他好看。她那一身灰头土脸,回家后又遭江叔一顿好打。

    他早知道,在她凶恶逞强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深藏柔情又正义的心;为此,他思念至今。

    毫无预警的,他伸手拨开她额头右方的刘海,在她右眉上方有条三公分长的疤痕,如今已呈淡粉红色,不仔细近看,绝对无法发现。他看得有些痴了,不自觉地眼中溢满柔情。“走开!”江青云猛地推开他的手,想挣脱出心中因他而产生的压迫感。

    这种莫名所以产生的压迫感令她不知所措,急忙想要逃开,却未能踏出半步。

    雷拓本能的抓紧她,捕捉到她脸上从未浮现过的嫣红。

    他一楞,不小心给她挣脱开来。青云迅速躲入屋中,门板重重的关上,撞出砰然巨响。

    她在脸红吗?为什么?一股希望的火苗在雷拓心中缓缓燃起。他微微的笑了,伸手敲了下木门,门内的青云却不肯出声。

    他轻声道:“青云,我们会再见面的,台中就这么一点大,不是吗?而冤家总是路窄,你知道的。”

    他说完,转身离去,脸上绽放着笑容。而大宅那边,一个白衣美人正向他走来,亲昵的勾住他手臂,撒娇开口:“拓,难怪全宅上下找不到你的人,雷妈妈建议让我来这边看看。你做什么跑来佣人房?这边有什么值得看的?”方香如紧紧偎近他,刻意将丰满的胸部往他身上贴去,整个人等于是半挂在雷拓身上。

    雷拓不着痕迹的将她格开在安全距离的范围外,礼貌的笑道:“和乔治玩得开心吗?”

    方香如柳眉造作的皱成一线——

    “他呀!最不好玩了,一到美术馆就忘了我的存在!他们美国人哪,最不懂得浪漫了……”

    声音渐行渐远,直到没了声息。

    声音消失后,江青云抄起她的皮包,笔直的往车站的方向三步并二步的跑,活似有恶鬼在后面追她,跑得像奥运百米金牌选手。任何有雷拓存在的地方,她死也不肯多待一秒。那个白痴花心大萝卜!与他相见一次会倒楣三年!

    直到跳上了公车,她才心平气和下来,渐渐平复心中的紊乱。藉着玻璃的反影,她不由自主的轻抚额头那一道小疤痕。反正她本来就不好看,也就不必介意破不破相了——他的手很温暖,很柔软,与她天生干燥粗糙的手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远。她一直把他想得太懦弱了,而刚才抓住她的那一双手,有力得像两只铁钳,让她根本无力去挣开逃脱。至于——他记得的往事,她也记得,并且清晰得像昨日才发生似的深刻。

    “你流血了,青云!”雷拓的声音中带着哭意,表情如丧考妣。

    “不要哭!胆小鬼!要是我血流光死掉了,做鬼第一个抓你!就是因为你太没用,我才会流血!”她怕死了自己会死掉,但是更气他,气他的懦弱;用力推开他,大步走向学校。

    “青云!你不要死!我娶你好了,我要娶你呢!”他一边哭,一边追着她跑。

    她半回过头,跑得更快,大吼:“你不要脸!羞羞脸!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以为你家有钱了不起是不是?你除了钱,就只是个没用的男生……”

    回想起那一段往事,她不禁笑了出来。雷拓居然因为她流血而想娶她呢!

    从她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开始,就知道雷拓与自己不是一国的,根本不会有交集。甚至一同演话剧时,她都宁愿当男生也不愿被抓去演公主而与雷拓配对。虽然事实上公主的角色永远轮不到她头上。

    江青云失神的看着玻璃窗外飞逝而过的景色,心里竟然产生一丝丝无能为力、莫名浮现的惆怅……

    一定是沾到雷拓的晦气,今天一大早来公司就什么事都不对劲!

    前天才谈妥,打算今天签约的客户,居然给敌对公司抢跑了!早知道就当天签下合约!信用薄如纸,才过一个星期天就全走了样,没有立书为凭就统统不算数!她真是失算了!敌对公司肯定是用了什么不三不四的方法抢走她的客户。

    为了这件事,她被叫进经理室,被经理骂了个狗血淋头,狠狠刮去了一层皮。一大早的美丽光阴就这么泡汤了,中午还险些难过得消化不良。

    说起他们“信昌”的敌对公司、头号敌人,就是这栋办公大楼十二楼的那家“永勤”。两家公司都是台中商区的中型企业,专营家电类的产品:她则是“信昌”的业务部主任。

    处在外商抢滩攻城掠地、本地商以价格相残的惨烈情况中,想图个温饱混一口饭吃还真是不容易。一方面不只要厂商有精益求精、追求高品质的精神;还得要靠行销业务人员南北四处奔波,施展三寸不烂之舌、舌灿莲花的本事,将买家、店家唬得一楞一楞的,才有机会存活下去,进而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以价格相残,一向是同行大忌。“信昌”和“永勤”向来各凭本事争取订单,偶尔来个互扯后腿,才会成为死对头。

    最近据说“永勤”向某大机构挖来一个业务高手坐镇,如虎添翼似的,业绩大幅上扬。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拉客户,受波及遭殃的可不只是“信昌”而已——不只“信昌”的订单锐减,别家公司亦然。这种不择手段的作法迟早会惹毛同业,群起抗争!只要一人一口口水,“永勤”就会做水灾了。她诅咒他们早日下地狱!

    正当江青云埋首于业务报表时,助理小张闪了过来,站在她办公桌前。

    “老大,有人找你,在会客室。”

    “谁?”她问。她记得今天没约人。

    “一个帅哥。”小张狐媚至极的眨眨眼,眨动她那两排染成蓝色的睫毛。

    在江青云的瞪视下,连忙走人了。

    走入会客室,看到来人,江青云楞了一下。

    嘿!那不是十二楼“永勤”千辛万苦挖来的业务高手方治南吗?他怎么敢独自一人单枪匹马的闯入八楼敌对阵营?不怕被人乱棒打死?瞧他一脸安适自在的。

    “嗨!学妹。”方治南一派自命风流潇洒的向她打招呼,摆出迷人、英俊又奸狡的笑容。

    说起方治南,她自是不会陌生。说起二人的渊源,不得不提起就读二专时的那一段岁月。

    二专时,他是高她一届的学长,在学校意气风发得很。唯一一次惨遭滑铁庐是在竞选班联会会长的那一次,败给了甫入学不久的江青云。没办法,江青云一向是女人心目中的英雄;上自七老八十,下至牙牙学语的女娃娃都喜欢她,童叟无欺、老少咸宜。刚好她就读的那所二专学生中又以女孩子居多,江青云想不当选都难。那次,她几乎是以压倒性的胜利挤掉方治南,也从此命定了方治南与江青云的水火不容。

    “你来做什么?”她不客气的双手交叉横胸,单刀直入的问,至于塞喧客气那一套就免了。中性打扮的裤装使她方便做任何一种粗鲁的动作而不显突兀。

    方治南讨好的直笑。

    “别这样嘛!我今天来纯粹是基于关爱之情来看学妹呀!谁不知道当今家电业务界的江青云是个女中豪杰!业绩之高无人可望其项背!”百分之百的阿谀谄媚。

    这家伙有什么目的?江青云双眼眯了起来。这个全天下最标准的马屁精向来不屑浪费口舌去和一个没利用价值的人说话,更别说是吹捧的话了。

    打她认识方治南至今,他对她向来只有冷嘲热讽,何曾给过好脸色看?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所以说,他等于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这值得好好研究一番;不过,她可没空和他磨菇下去。

    “你很闲是不是?要是满嘴口水没地方喷的话,厕所就在你后面,那里的马桶应该还可以容纳。失陪了,我没你那么好命,可以到处晃,我很忙的。”

    话说完,转身打算走回业务部。

    “我代表‘永勤’,竭诚欢迎你的加入。”方治南冲口而出,说出他来访的目的。

    他本来不想这么开门见山的,好歹等气氛热络了再提才容易水到渠成。但江青云是个怪胎,从来不肯理会那些人情不人情的,所有的旁敲侧击她可没耐性搭理,只有直接把目的说出来,才有得商量。所以,方治南就只能直接开口了。

    江青云怪异的打量方治南。挖角吗?曾几何时她江青云的身价这么尊贵起来了?她开始评估这个可行性。“永勤”的规模与“信昌”不相上下,如果跳槽,薪水顶多多个千把块,这还得考虑客户要重新培养的问题,搞不好得不偿失。加上她无法想像与方治南这家伙共事的情况,光是看人就倒尽胃口了,何况天天相处?她相信方治南也极不愿与她共事,因为她必定会成为他往上窜升的一个阻碍。不知道他得了什么好处才肯这么纡尊降贵的来这边教唆她跳槽?

    不过他也真的太不知死活了,大剌剌的入敌阵挖角,被发现了不被剥层皮才怪!

    正准备回拒他,并且轰他出去时,背后突然蹦出一声宏亮的大嗓门:“我们非常欢迎方先生加入‘信昌’一的行列。”

    是经理周安世的吼声。

    江青云侧身看向经理那副恨不得将方治南碎尸万段的表情。心想:也好,让经理了解要留住人才就得有些实际的表示,不要老是让人在领薪日望着薄薄的薪水袋咳声叹气,欲哭无泪。

    方治南落慌而逃,无功而返。

    经理直瞪到方治南滚得不见踪影后,才转身直视江青云。“青云,只有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待得久的人,才会有所表现,不会缚手缚脚。千万不要轻信花言巧语而毁了以往用血汗打下来的江山,那是愚笨的行为,我相信我手下的大将都是聪明人。”一副义正词严的神色。

    “江山是小有一片,但是却没有一点实质的感受,有时候做久了,真是感到好空虚呀,真是不知道自己这么拚死拼活是为了什么?”她故意长吁短叹的缓缓转身。一转过身,就开始偷笑。

    平常只要她敢有一丁点抱怨,经理必定会搬上一大堆训词,直砸待她大气也不敢吭一声,诚惶诚恐之余还得三拜九叩直呼多谢公司栽培之恩,万岁!万岁!万万岁!哈!现在可就不同了!身价今非昔比,居然还有人不知死活的上门诱拐跳槽!经理想不紧张都难。她江青云好歹是“信昌”北中南四个业务单位中的翘楚哩。

    “青云,新扬百货快开幕了,要抢在‘永勤’之前谈妥进柜事宜,别让他们抢先了,他们只规划一个展示区给国内家电业。”经理在她身后呼叫。

    “知道了!”她叫回去。

    回到办公室,拿了公事包立刻出门。

    新扬百货公司尚未开幕,却早已打响了名气。光是号称全台湾最大规模的百货公司就足以使人侧目了!从动工开始,就已造势成功,连带把周围的地皮炒得热乎乎——建公寓,建办公大楼。百货公司还没落成,“新扬企业”所属的建设公司早已赚进大把钞票,教人想不佩服“新扬”都难。而“新扬百货”的落成,则代表“新扬企业”多角化经营的触角正式伸向百货界,负责人雷明扬的势力更形扩大,想叫人不注目都难。雷拓的父亲雷明扬一步一步在台中建立起自己的事业王国,搞不好下个念头会转向文化事业或家电业。对于这种财大气粗的大资本,像“信昌”这种中小企业想与之竞争,恐怕只有挨打的份!

    基本上,江青云非常佩服雷明扬,看他在短短三十年间就建立起自己的事业王国,那是相当不容易的。尤其在民国四、五○年代,那些大地主们死守着土地,不肯另辟天地,接受新观念新技术。当年雷明扬不顾父母反对,在政府施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时,拿田地和政府交换股票,还被其他地主耻笑愚笨。

    如今,雷明扬成了富甲一方的巨富,当年那些死守土地农田的大地主,反倒一一没落下去了。

    这除了证明雷明扬的确高瞻远嘱外,更愿示了他的非凡勇气与机智过人!

    “新扬百货”的管理大臣是雷煌——雷明扬全力栽培的第二代企业尖兵。

    虽然才刚学成归国,雷明扬却已委以开路先锋的重责大任,全权由他策划这栋百货大楼的格局与经营方针,并且完全不过问。这赌注下得的确够大,不少百货界的人正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等着看雷煌这个学院派的小子闹笑话。

    雷煌是雷拓的堂哥,可是青云并不曾见过。只在小时候听雷拓说起有一个堂哥在国外读书,而堂哥的父母在回国探亲时不幸坠机身亡;然后雷明扬就领养了他。

    今天来应该会见到他吧?

    进入“新扬百货”的顶楼,被接待小姐安顿在会客室等候。由于近日来“永勤”十分嚣张,她必须小心应付,丝毫大意不得;失去这个进柜的机会是非常可惜的,连带也会影响她年终奖金的厚度。

    对于雷煌的风评,她自是有所耳闻。虽然他是雷拓的堂兄,两个人却是迥然不同的个性。

    雷煌在三个月前正式到“新扬企业”实习,几场阵仗打下来,使得那些商场老将收回轻蔑之心,不敢小看了这个初生之犊。

    冷硬强悍、具有高明的企划能力与决策力——这大概是雷明扬敢将百货公司交给他经营的原因,即使他一点经验也没有。将来雷拓要是也加入“新扬”,凭他那副德性,不被贬到边陲地带才怪!若真要拿他们堂兄弟做比较——她肯定人人必会拿他们二人来做比较。恐怕雷拓拼得只剩一口气还是比不上人家。

    有了雷煌的加入,雷拓还能有十成十的把握去稳坐继承人的宝座吗?前景堪忧!如果那个雷煌真的是那么出色,恐怕公司董事会会不赞成把位子传给那个学音乐的雷拓。

    雷拓根本不是当企业家的料!江青云非常明白这一点。

    当雷煌走进来时,江青云更为雷拓担忧了!雷煌是个天生的王者,一生下来就注定是运筹帷幄、当企业家的料。

    他全身上下充满一股向外迸射的热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气势已使他占了大大的优势。轮廓上与雷拓有些相似,但他是更阳刚的,气质上完全不同。

    冷硬的线条,不近人情的眼,俊秀的挺鼻与微薄淡漠的唇,在在散发出一股无人能挡的锐利气势。

    怎么看,怎么都比雷拓强。她开始为雷拓祈祷了。

    他坐在她面前。

    “江小姐?‘信昌’的代表?”随手放下一份资料在茶几上,浓眉纠结。

    “我以为‘青云’是男孩儿才会有的名字。”

    怎么着?有性别歧视吗?在美国生长的人居然还这么东方!当下青云就给他下了零分的评量。人家雷拓从来就不会有这种大男人主义。

    她冷淡回应:“我不以为我的名字和进柜的事牵扯得出什么关联。”

    他眉毛微挑,看了她一眼。

    “上回和陈经理谈过了?”

    “是的,前天他通知我直接来找您谈。这种小小的进柜事宜,还劳烦到雷先生亲自处理,真是太荣幸了。难得雷先生日理万机,对这种小事居然还亲力亲为,对您的重视,我实在太感激了!”脸上虽摆着笑容,眼中却充满揶揄。

    是呀!小小的事情何须龙头老大亲临处理?小题大作之外,也显示出他对这事的刁难。基于这层“认知”,她说话的口气才不由得挟枪带棍。

    雷煌当然听得出她话里的讽刺,眼中闪过一抹光彩,笑了。

    早听陈经理说过——所有厂商代表中,以江青云最值得注意。“信昌”的产品不见得比其他公司精良多少,甚至可以说没什么差别,但却能在数十家家电商中脱颖而出,得到陈经理应允进柜,而舍弃一些早有品牌商誉,或提出更优厚条件的电器公司。

    这种进柜事宜当然不必他亲自出面,他只不过是想会会她,亲自了解她的能力到什么程度而已。光听她明赞暗损的开场白,就知道这个女人有一张刀子嘴,又利又狠,让人不得不提高警觉。

    他的笑令江青云一头雾水。那有人被骂了还那么开心?不过他肯定不是一只省油的灯。

    果然——

    “我这么亲力亲为是因为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将你们公司的位置让给‘永勤’,毕竟他们开的条件比信昌好太多了。何况就商品品质上而言,永勤并不比你们差。”

    又是永勤!江青云立即备战反驳:“所谓的好是指什么?提高抽成百分比?在超出业绩限额时分给你们红利?这两点一向是恶性竞争的手段!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到最后受害的绝对是消费者。一旦恶性循环下来,商誉破坏殆尽,客人不再上门光顾,当然业绩会一落千丈,再怎么高的抽成百分比,没有高业绩,又能抽到多少?恐怕未来就很不乐观了。我今天特地拿信昌四年来在台中各百货公司、各店家销售的业绩与年度报表来给你过目,和永勤一比,高低立见。相信雷先生会做出对大家都有利的决定,让我们进柜才是明智之举。”她抽出资料递给他。

    雷煌翻看着,不发一言。

    趁这个空档,江青云心中已把永勤全公司上下咒了个狗血淋头。为什么老爱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自己进柜不成,还要拖着别人一起没饭吃!大家各凭本事嘛,输了就代表他们本事不够,何必硬扯人后腿?

    如果这笔生意谈不成,她要回家刻一个木头娃娃,上头刻“永勤”的字样来天天诅咒,比狠,她也会!

    “我还要考虑几天。”看完后,他又看向她,用不容辩驳的口气说着,代表今天的会谈到此为上。

    这男人还真是不好弄!她虚应的一笑。

    “雷先生谨慎行事,区区小事还这么重视,佩服佩服!想必贵公司远景可期,有你这个大将在此,‘新扬百货’有福了。”说完,收好文件起身。

    雷煌岂会听不出她语气中的尖酸刻薄?他双眼微眯的站起身,深思的看她。

    江青云挑衅的扬起眉梢等他有所表示。

    出乎她意料的,他竟笑了。

    “江青云,我记住了!”

    他的笑容与雷拓一模一样,俊美无伦,只是没有雷拓的清新无伪。这人的每一个动作都不能轻忽,像是带有无限心机似的。可是那笑,实在太像雷拓了,使她险些失了魂,心头跳快了一拍。

    至于他的回答,倒使得江青云有些后悔自己的口气太冲。这么的刻薄,人家还会答应与她合作吗?一旦搞砸了这件事,回去可不是被臭骂一顿就可以解决得了的。逞口舌之利通常下场凄惨,而雷煌这只笑面虎非旦没有爆跳如雷,反而笑了,可见其心机之深沉——这种人向来是最难测的。

    她看着他,问:“所谓的‘记住’是指?”

    “你说呢?”他的笑意更深,像一只逗着耗子玩的贼猫,闪着邪恶之光。

    她甩甩头,搞不懂这人!不过她可不敢再出言不逊,至少现在不行。能不能进柜的决定还操在他手中,真的惹毛了他,最后倒楣的还是她。于是不再多说一句,乖乖的走人了。这个雷煌!一点也没有雷拓的可爱——至少她所讨厌的雷拓很“清纯”,再如何深切的讨厌,这一点倒是可以拿来欣赏。

    在她消失于电梯中之后,会客室另一扇直通总经理室的门开了。

    年近六旬的雷明扬,生就一张威严的脸,刚硬的线条看起来倒还比较像是雷煌的父亲,二人的气质相当神似。

    他坐入沙发中,半白的发色显示出无比的睿智;浓眉深蹙,似陷入深思之中。他不发一言,良久,他抬眼看向一旁双手横胸、身体半倚门板的雷煌,开口问道:“就是她了?”声音中带着浓浓的质疑。

    “是的。”雷煌也简单的回答。嘴角扯出一抹笑容,玩味的盯着他伯父的双眼。

    “你认为如何?”雷明扬不动声色,并且也不带一丝感情的问。

    “看来缺点比优点多。”

    雷明扬没有马上发表观感;缓缓点燃菸斗,藉由这个小动作,好似足使他思考千百遍事情的可行性。

    “是块璞玉。缺点再多,但只要可以雕琢,其他的倒还可以忍受。至于她的个性,我不确定我会喜欢。”

    虽说老江与他妻子在雷家帮佣二十多年,可是雷明扬今天才第一次见到江青云。这么朴实忠厚的一对夫妇,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强悍的女儿?

    雷煌扬着双眉,淡淡的说着:“以雷家少奶奶的身分而言,她这种个性极其差劲,会得罪不少人。但若以雷家企业掌舵人来考量,的确不做第二人想,她的精神无人可及。再者,以公公看准媳妇的角度而言,您还没喜欢上,却早已深深欣赏了。”

    他丝毫不被他伯父眼中伪装的威严怒气所震慑,直直的与雷明扬相对,一派的轻松自得。接着,他看到雷明扬眼中的愉悦笑意,二人都心照不宣的笑了。

    雷明扬摇头。

    “如果你是我的儿子就好了,我也不必活到这一把岁数还得替那个不成材的儿子物色妻子。”

    “雷拓不是不成材,他只是对商业没兴趣,硬强求也没用。何况伯父也舍不得。”雷煌的精明不下雷明扬,那有看不透的道理?

    这话惹得雷明扬又瞪眼又想笑。

    “你这小子!要不是你太傲,加上我儿子不成器,说什么我也不必这一把年纪还如此辛苦。”

    说到这个,雷煌便已坐不住,起身道:“人各有志,不是我傲。”

    雷煌总是逃避这个问题,因此才参与替雷拓寻妻的计画。雷明扬叹了一声“所以我说,你应该生为我的儿子,那么,现在事情早就是另一种单纯的局面了。”

    直到雷煌走到门口,雷明扬突然问他:“你觉得她如何?”

    他半转过身,半依着门板。

    “很适合雷拓。”顿了顿,双眼闪着晶亮。“我想我会喜欢她。”他笑了,上扬的唇角泄露出顽皮与好笑。“但……”

    雷明扬脸上也浮现笑意,等着雷煌作结论。

    雷煌接着道:“但是,如果要我去和雷拓争这个泼辣的女人,我想我还是把时间花在公事上头比较有成效。江青云不仅难缠,而且在感情上头实属迟钝。雷拓花了那么多年的心思她都没看出来,想想心就凉了一半。如果我会看上那女人,那么往后的生活必定是一场灾难。她是雷拓的女人,我想,伯父您想听我说的就是这个了。”

    “鬼灵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