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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回到乡下的日子是很无聊的,不管是在那一个乡下,都只有一个情况:几乎没有年轻人。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年轻男女全迁往都市奋斗去了!只有些许胸无大志,或安居乐业的人会留下来,一如她那兽医哥哥。

    老实说,现在已没有几户人家用牛来耕田了,兽医在乡下也讨好不到那儿去。不过,幸好他有好几个副业,又是农夫又是医生——只限于看看感冒、治疗些小病痛而已。

    在这种又没书店又没娱乐的地方,原颖人相当庆幸自己带了一小箱小说回来看。这得归功于那一次去看别家出版社办的书迷签名会;当时的情况并不若她们预想的惨,至少很多人会好奇作家的长相。所以当天“吉祥”百货的图书部门空出十坪大的空间,倒也挤进了数十人,不会太冷清,原颖人替那两位作家庆幸。可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因为来的人并不全是她们的书迷,更多的是从不碰小说的人。有的还无礼的问她们是不是书卖不出去了才要自己出来跑码头?多凄惨的情况!多么窘的问题!连原颖人都不忍去看她们的表情了。匆匆挑了十来本两位大作家的作品,让她们签名,也付了帐后,原颖人一点也没后悔,虽然其中作品她几乎全看过了!但至少她做了件善事,即使接触到萧诺嘲笑的眼光,原颖人也没后悔。

    也因此,她才有一堆小说可以搬回家看。可怜的两位名作家!她们做了次惨痛的示范,原颖人决定打死她她也不要被田牧连设计到一群人面前,她可不会自恋的以为自己多么使人疯狂!

    回到家已步入第十天了,想起来仍不住要笑……太坏心了!

    每次正式开了本稿,她就会晨昏颠倒,每天不睡到中午十二点根本起不了床。这一项最被母亲诟病,但三年多来早改不了了。因为家人都知道她每天凌晨三、四点才上床,要叫她清晨起来未免太不人道了些。

    唉!无聊呀!她赖在床上看手表上的指针,正好十一点半,已无睡意,但也无饿意,索性再赖床五分钟。反正没什么事可以做,小说全看完了,而白天她极少写稿的,除非她当真无聊毙了。

    然后,她听到楼下传来两副大嗓门——唔!原来她是被楼下的嗓门吵醒的。一副来自她母亲大人,另一副嗓门则是来自村尾的王大婶。看情况似乎在说她哩!原颖人忍不住注意听。

    首先是原家大妈的嗓门,大概可以由村头传到村尾去了。“我们家颖人呀!每天都睡到中午过后,懒得吃也懒得玩,起床后连被子也不折叠,都二十六岁了,这种女孩谁敢捡去当媳妇哦!想当年我嫁来原家才二十岁,哪敢想什么都不做!现代的年轻人太好命了!养成了懒惰的性格。”

    接下来是王大婶的假意安抚——

    “不会啦!你们家颖人这么漂亮,将来一定是大少奶奶的命,连上厕所都有人替她擦屁股呢!谁敢要她做家事哦!”听起来还挺幸灾乐祸的!

    原颖人咬牙切齿的扯着被子。老天!这两个三姑加六婆就巴不得全村子的人知道她原颖人又贪睡又懒惰是吗?

    “大少奶奶?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东西?现在就算有钱人也请不起佣人了!薪水太高了。我才不要我们颖人嫁有钱人,她连她那间猪窝都清理不来了,更别说有钱人家的大房子。做人要有觉悟,女儿嫁人后身分比女佣高不了多少。至少嫁给身家相当的人,人家才不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我们颖人做不来家事的。”

    “哟!不做家事怎么嫁人哪?!原太太,不是我爱说,你这么能干,但也不能太宠女儿,不然后天的相亲恐怕换成人家挑你们了。”王大婶一副好心劝戒状。

    “哟!王太太,你这是在说我教女无方了?我们家颖人会赚钱,人又漂亮,挑到四十岁也可以。”原大妈口气也不善了,更高亢的扬声,恐怕连邻村也接收到了。

    “四十岁?一个不会做家事的女人不管是几岁都会被退货,是你自己说你女儿懒惰又贪睡的!怎么你说可以,我附和就不行?”

    “当然不行!女儿是我生的,我爱怎么说随我高兴,你凭什么说?你先去担心你家那四个肉饼脸能不能嫁出去吧!我女儿即使一天睡二十四个小时也嫁得出去!”

    然后,两个大嗓门不欢而散!

    老天爷救命!原颖人早已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悲惨的自己。一般乡下的父母总不好意思在人前夸自己儿女的优点,怕被嘲笑为老王卖瓜;再由于谦虚是美德,所以便会拼命数落自己儿女的缺点,近似毁谤,来表示自己不是自卖自夸的人。然后可怜的子女便会臭名传千里!别以为农村民风淳朴,热心又善良!他们因为农闲时的无所事事便会热心的四处挖人隐私,来增加生活乐趣而不觉有何不妥。关心嘛!他们这么理直气壮的认为着。“隐私权”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名词。

    如果母亲当真要她嫁人,怎么还到处宣扬她的短处?并且加倍渲染,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到时人人都会知道原家大千金既懒且笨又不做家事,那她怎能嫁得出去?她真怀疑。

    “颖人,醒了没有?!”原太太推开她房间的门,大声的问着。

    “醒了!”

    “你今天到台中市逛一逛,买一套象样的衣服,后天就是你相亲的日子了。那个年轻人放了几天假回家,正好安排你们相亲。”原太太对她的衣着颇多意见。

    她真怀疑经过母亲大人那样渲染后,还会有哪个男人肯与她相亲。

    “对方是什么人?回来十天了,你一直说要相亲,要安排,但我却不知道他的来历背景。”

    “是南投人,家中种水果的,本身是个老师。上回我看过一次,很老实的人,又会煮菜,配你刚刚好。而且他家的老人也不会-唆,全任由几个儿子去选对象与工作,不怕嫁过去会吃苦。”原太太近年来走遍中部各乡镇去找合适的女婿人选,好不容易有看中的,才叫女儿回来。是不让女儿有机会与都市男人学坏。

    “是老师呀,不错的工作,在南投教吗?”

    “本来是,后来却调到南部去教书,听说已在那边买了房子,经济上也不靠家里;头几年的贷款会比较吃紧,但有了房子,一切就没问题了。”

    母亲看中的对象是差不到那儿去的,也幸好不是附近的人,否则她根本别指望嫁人了。

    可惜呵!她没能和秦宴儒有更深的认识,相信母亲也会中意那样沉稳又安全的人的。原颖人不让自己连带的想起那个台北坏男人。怨叹呀!被棒打了鸳鸯,否则她早悠游于爱情的国度了,相信更有助于她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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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耘春眼中那位集外貌、品味、优雅、知性于一身的美男子又出现了!其实最近三天他常出现,而且是独自一人坐到打烊时刻。

    就在黄耘春认为自己会忍不住心软飞奔过去安慰他时,倒是那位帅男子先熬不住移驾了过来。他果真是为原颖人而来!

    罗京鸿洒落一身忧郁的气质,专注的盯着黄耘春,彬彬有礼道:

    “黄小姐,我知道很冒昧,但我真的很想知道颖人目前的情况,你能好心的告诉我吗?我已经十五天没见到她了!”

    黄耘春随他坐到他的桌位,很诚恳地道:

    “她真的不适合你的,罗先生,她只肯嫁乡下人。”她拼命表现自己的优点,希望罗公子眼睛擦亮点,看到她这朵孤单柔弱的咖啡屋之花。她好歹也是清纯美人,最适合做花心男人的妻子。

    乡下人?拜托!好好的一个美人想当农妇?多粗鄙!根本会磨去她所有的美丽与灵气,虽然已仅存不多。

    “她一心认定乡下人适合她,那是错误的;如果乡下人真有那么好,为什么所有人全往都市钻?而且,她对我有偏见,只因为我来自都市,我一定要她看清楚,爱情是不分地域或身分的!”

    他的慷慨激昂让黄耘春好生崇拜,所以她更要为自己努力一下了!反正颖人又不要他,她捡来也没什么不对。

    “罗先生,你不必努力了,颖人在三天前早已相了亲,昨天我们通电话后,颖人告诉我,她找到她要嫁的人了,暂时不回台北。要先谈恋爱——罗大哥,你还好吧?!”

    罗京鸿的膛目令她吓了一跳!而他乍红乍白的脸,让她想要叫救护车!当然,她不介意他昏倒,因为她懂得人工呼吸,而且是口对口的那种。多好的机会呀,她正在他身边……

    “她——相亲?!而且很满意,决定要嫁人了?”怎么可能!那女人居然这么对待他!他耶!台北镀金名流新贵有钱的单身汉耶!温柔体贴天下皆知,她居然不要他!真的选了不如他的男人!“她家住那里?”

    “为什么这么问?”黄耘春小心的看他,失望的发现他不会昏倒,她吻不到他了!

    “我要去给她应有的‘祝福’!”

    简直像要去杀爬墙的妻子!黄耘春心想让他去看清真相也好,便道:

    “她住在彰化县,邻近鹿港镇的一个小村子,要我带路吗?”她在纸巾上写下地址,很热心的问着。

    罗京鸿收起纸巾,淡淡然又不失礼的婉拒——

    “不必了,我会找到路的。谢谢你的热心,我永远感激。”

    小原原,我来了!在你嫁人之前,我一定要先和你谈恋爱,否则任何男人也别想娶到你!

    他在心中轻轻的告诉他追不上的小美人——除了他,别人只能跟在身后喘气,休想动她一根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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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没想到是你,也很高兴我相亲的对象是你!否则我们真的一辈子错过了!”

    坐在彰化文化中心前的台阶上,原颖人沐着温暖春风,笑看她的有缘人秦宴儒。

    “我曾以为你是生长在台北的女孩,没想到我们同为农家子弟。”秦宴儒仍是一贯的斯文内敛与含蓄,体贴的坐在向阳处,为她挡去阳光。

    原颖人皱皱鼻子。

    “农家子弟?我家那几分田怎么比得上你们家数甲地。不过农忙起来都很惨就是了。”

    “是呀!工人不好请,一旦忙起来就会希望自己家的田只有一两分地,而不是好几甲;一年只盼有八个季节,可以让人喘口气。”每年寒暑假,以及任何假日,若无特别的事,他一定回南投下田帮忙,所以他这个老师永远像农夫,只不过多了分斯文气。

    “不过,看到稻子转成金黄色稻海,看到一大片的果树结实累累都是令人开心的画面!大地的生机欣欣向荣,我们亲手培植了生命,刹那间,会觉得自己很伟大,背负着全人类的生计,即使务农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高尚行业。”原颖人含笑的看向天空,想起了年幼时在田中烤蕃薯那种单纯的快乐;在稻海中唱着“捕鱼歌”,在春耕时忙着捕捉害虫——那种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福寿螺,把自己当医生看。然后偶尔被不小心露出头的蛇吓得老天也快打雷抗议她的尖叫声!最爱秋冬时盛开的油菜花田;她一直认为油菜花是全天下最美的花!后来虽然曾被玫瑰、百合那些添加美丽花语的花朵迷惑过,但她始终忘不了伴她一路成长、不经意便盛开满田野的油菜花。也许它们不够贵重到可以上市标价,也没有人愿意给它们花语。可是,在每一位乡下孩子心中,相信油菜花是他们记忆中触动乡愁与童年的一把钥匙,与生命的过程无法割舍。呵!最美丽的油菜花!

    “曾有一位读者来信告诉我,在情人节那天,街上满是手捧花束的情侣,但那些美丽的花在她眼中却是一束束尸体。乍听之下挺震撼的,因为我也不喜欢断了根的花;然后我又想到了油菜花,它们幸运的不会遭攀折,可以在凋谢时化做春泥更护花,也滋润大地。所以,我已不再为油菜花的不受重视感到气愤了。”

    “你们作家总是比较感性,而且充满了情感。”他了解她的感受,因为他们来自相同的环境。

    “才不,千万不要把作家想得太好。作家本身对自己的要求已经很多,多到不能负荷了,所以看来都有点神经兮兮。我们并不多情,也不太感性,只不过有时候因为面对的人适合,便抒发一些感想,我知道你能了解。”她柔柔的凝娣他。在春风吹拂下,她的娇靥若桃花,对他传送情意的电波。

    秦宴儒悄悄的覆盖住她撑在地上的手,二人都感觉到心神震荡,都有些腼腆的笑了!

    “我们去吃饭吧,附近有一家自助餐不错,我读彰中时常去吃的。”

    “嗯!”她一直将手放在他掌中,起身后已能顺理成章的牵手了。

    对他的喜欢又加深了些。照理说在追求过程中,男方会刻意摆阔来买情调,以博得女方的心仪爱意;因为大多数的女人都渴望浪漫,所以男人只得花钱买浪漫。可是他没有,他是个实在的人,三天约会下来,他从不刻意请她去吃大餐,也不会买那些名牌衣服或西服来扮绅士——除了相亲那天他被家人逼着穿上一套可笑的西装之外。在彰化市并没有真正豪华的大餐厅,快餐店却多得是,但快餐店的东西又贵又不好吃又没营养,还不如吃小吃摊与自助餐。

    有钱并不一定要摆阔,没钱更要脚踏实地。原颖人是个实在的人,而他也是!相信老天为他们牵起了姻缘线,否则他们不会如此投契。在被他握着手走向自助餐店时,她禁不住泛着甜蜜的笑容。

    可是他的假期快结束了,这也是她担心的事。端了餐盘坐定后,她低问:

    “你再两天就要去南部了。”

    “嗯,那边老师很缺,我不能请假,不过我可以每个礼拜六赶回来。”他说到最后,有些犹豫,因为他还有孤儿院的辅导工作得做,不能常回来;可是……他们好不容易有机会认识更深……

    原颖人笑了笑。

    “不了!我宁愿你天天打电话给我,或者我下南部看你。我的职业比较自由,你不要赶来赶去的,我都替你叫累了。”

    “谢谢你!”他低哑的嗓音更低沉了!她果真是难得的女孩,先前因她的美丽而不安的心也在此刻有了踏实感,他要好好把握住她!

    被人道谢是件很不自在的事,她不习惯,尤其他眼中展露了含蓄的情意,让她无措了起来,却又满心欣喜。

    “我并不是很勤劳的人,我妈说我爱赖床又——”她开始结结巴巴的说出自己的缺点,怕他将她想得太好,将来娶过门大呼上当可怎么办!但他打断了她——

    “你的工作致使你晨昏颠倒,我明白。一如你能谅解我的工作占了全部生活,假日也是。那并不是什么缺点,若是,我的缺点就比你多了一倍。”他温柔的化解了她的不安;忍不住轻轻拂开她垂落脸庞的发丝,不小心轻触到她嫩若凝脂的粉颊,他为那柔美的触感而心神激荡,连忙收回手。

    原颖人也低垂着脸,相信自己的脸一定比盘中的蕃茄更红。可是心头那股喜悦,却是怎么也散不开的罩住她所有的意识。

    哦!她是多么喜欢这样可爱的男人呀!一个温柔敦厚,并且会害羞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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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公车,已是夕阳金光铺满大地的时刻。原颖人随手在路旁抽起一根花草,开心的用着小小碎步与自己长长的影子玩耍!反正这时刻四周不会有人,而一片广阔的田野让她心旷神怡!

    她没让秦宴儒送她回来;他住南投,与她车程是反方向的,没必要这样送来送去,反正她又不会迷路。何况下了车,走没几步就到家了。

    明天他会来原家做客,他们可以一起去鹿港走一走,相信全家人都会乐见其成。

    她已经计画好了,在他回南部后,她也要赶紧回台北将手头那本稿完成。那样一来,她至少可以休息两个月不必开稿,在心无旁骛的情况下,她可以飞奔到南部陪他,好好的谈场恋爱,也好习惯彼此为伴的日子。那么,到年底她就能当上秦太太了!

    写小说的后遗症就是这样——只要开了头,就会立即一路想到结尾。每写一个故事,就必须先有一个完整的架构;不然,随想随写,到最后大脑一时当机可就不好玩了。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她总是乐观的给结局下了美好的定论。

    “玩得很开心吧?!小原原。”

    极富魅力的声音由前方传来,却激起了原颖人所有的防备!不,不会是他!老天不会这么残忍,又派这根棍子来打散她幸福的姻缘!他这个配角不该再出现了!现在应是她与命中男主角的情感培育期啊!

    而且,他不该会知道她的地址与目前下落,除非萧诺成了长舌妇!但她太了解她了,即使老天会下红雨,萧诺也绝不会成为长舌妇。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

    老天!他真的在这里!靠在他那辆骚包跑车旁。在距离她家二十公尺的地方,正好是一片空地,而他像个拦路土匪堵住了她。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哦!因为我正好有几天假期!”他面孔倾近了她,仔细看着她晒得红润的脸蛋,其可惜!他喜欢她又白又嫩的模样,不过,相信只要一回台北,她就会变白的。

    她退了一步,口气更不善——

    “我的意思是,你来做什么?”

    “你大概忘了,我还没追求上你。”他一手轻撩起她披肩的鬈发,满是调情的意味。

    “我说过了,我不想与你有瓜葛。罗先生,你为什么不死心呢?你既没打算娶我,又不是其正对我有好感,你只是觉得你的自尊需要修补而已。我相信,多得是美人,而且是大美人等着安慰你。”

    罗京鸿充耳不闻。

    “我请你吃晚饭。附近没有象样的餐厅,我们去台中吃吧!我知道一家不错的料理……”

    “也许你不知道此刻你站的地方正是我家前面,而且我们乡下人很少出外吃饭的。”她打断他的话,心中想着该不该邀他一同吃饭。以乡下人的热诚而言,不邀请就说不过去了!但是,他与她谈不上是朋友,严格说来根本是仇人!现在全村的人都知道她相亲成功了,如果又蹦出一个油头粉面的都市男人,情况就太诡异了!搞不好在众多质疑的眼光下她真的嫁不掉了!不行!无论如何她也要收起善良柔软的心,不理会他的千里而来,并且在用餐时刻举目无亲。她顿了顿,狠心道:“你走吧!我要回家了。”

    “那么我们一同进去吧!一个小时前当我抵达时,令尊邀请我留下来吃晚饭,更可以借住一宿。”

    “你当真?你不明白那是乡下人惯用的客套话吗?你回去吧!虽然我家不养猪已经很久了,但猪舍也不会借人使用的。”

    二人的对话来不及做更激烈的奋战,不远处已传来原太太的大嗓门——

    “颖人,回到家了也不进来,快点!秦先生打电话问你回来了没有,你要不要听?”

    当场原颖人三步并两步冲回家,比火烧屁股更快!而面对这情况,罗京鸿一双剑眉打了二十四个结!秦先生?那个废墟蹦出来的粗野农夫?他慢慢的往原宅走去,正好迎上原太太戒备的眼光。他试过了,这位大妈也对他的俊美笑容免疫,太伤他的心了!

    “你用多少真心要追我女儿?”

    “我一向专一,一次只追一个。”

    “少跟我打官腔。”原太太双手横胸,打量这个气宇不凡的都市男人。条件的确不错啦,来这里一小时内,至少有十几个未婚姑娘借口过来借盐借油的偷偷看他,便可证明这男子这辈子不怕会有乏人问津的一天。可是呵!不是她会放心嫁女儿的人选。“我们颖人一向老实,玩不来爱情游戏,而且我也不相信你这么年轻就会想绑住自己。”

    “可是不先追求怎么知道合不合适?也许我现在不想结婚,但倘若我与颖人进入状况,难保不会改变啊!”他心中有些叫苦,要追一个长得只有一点点不错的女人,居然还要过五关斩六将!做生意也没这么累!

    原太太笑了笑,一张平凡村妇的黝黑面孔上有一双精明又凌厉的眼眸,任谁看了也知道不好惹。

    “进来吧,我先生说他已邀请你一同吃饭了。”

    言下之意是:她原来无此打算。

    不同于原太太的精明干练,原颖人的父亲原清河是个典型憨厚朴实的老好人。

    原家共有五口人,除了原颖人性格上与其父相近外,另一兄一妹就比较像母亲了。只一下子,罗京鸿已能大概的掌握原家人的性格。老大原子丹外表老实,内心挺精明的;而小妹原慧人才二十岁,就可以看得出来聪明外露,面貌清灵动人,将来若成了女强人也不会太令人讶异。

    原颖人在房中讲了半小时电话才满足的含笑下楼来,但那笑容保持到见着了罗大少后垮了下来。

    “你还在?”

    “过来吃饭了。秦先生与你谈什么?”原太太吆喝着要开饭,也不忌讳有人,直接问女儿。

    “他明天会过来。”

    “那我记得明天多做几道菜。”

    开饭后有短暂的沉寂,因为多了一个外人。罗京鸿苦无机会单独与颖人说话,而且料定了她不会理会他的搭讪。倒是对他有兴趣的原慧人找他谈话了。

    “我也是学建筑的,不知罗先生在那儿高就?”

    “哦,我目前自组了一家事务所,才创业二年,还在努力中。”这个话题正中他下怀,他必须让原颖人明白的他身价。

    “那也算是青年才俊了,资金是家人提供的吗?”原慧人的目的此刻才表现出来。她不认为一个未及三十岁的男人能有什么大成就,又开名车,必定是个公子哥儿了。

    罗京鸿不慌不忙的响应:

    “家父是K大的校长罗日耀。如此一来,你应该会知道我有一个很富有的伯父罗光耀。二年前我取得硕士学位回来时婉拒了伯父的延揽,自己创业。那一大笔资金是向伯父贷款而来,预计十年内无息偿还。事实上,目前我仍处于无盈余的状态。”当然他隐去了祖父分遗产时给每位孙子一笔天文数字的基金,否则他那能在自力更生的情况下尚过着如此优渥的生活?不过一旦明说了,只会给人当成世家子弟,相当不妥的。

    原慧人呼了口气,有些失望,也有些不信,但不多问了!反正这人又不会成为她的姊夫,管他的!

    他偷瞧原颖人的反应,却生气的发现她一边吃饭,一边在神游太虚,脸上散发梦幻式的笑容,搞不好没听到他说了些什么!

    原颖人微笑着回想三天来和秦宴儒约会的情形,点滴皆刻印在心头;她不是没听到罗京鸿在说什么,只不过他的自述触发了她对秦宴儒更多的好感。硕士有什么了不起?人家秦宴儒也是硕士,为了造福残障儿童还专门去修儿童心理学,就为了能回国帮助那些身心残缺的孩子。可是他从来不说,还是母亲去打听来的。听说他拒绝了几所大专的聘书,一心留在南部当个中学老师。

    并不是说当个都市新贵不好,她对有为青年也没有任何歧规,可是不必刻意炫耀嘛!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很让人排斥的!

    “你什么时候会回台北?”罗京鸿将她的魂死拖了回来。他不能留下来,而且看情况此地对他非常不利,一切只有回台北再说了。不过,明天他一定要看看是那个家伙被她看上了!

    “啊,再过三天。”她直觉的说出后才意识到她根本不必告诉他。还有,她一直忘了问的事……“谁给你地址的?”

    “你那咖啡屋的朋友。”

    就知道!只有那大花痴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见色忘友,连她也出卖!不知得了什么好处!

    这人幸好不会牛皮到无药可救,吃完饭后很识相的说要回台北了。否则她真打算设计他去睡猪舍!知道他肯走,原颖人乐得替他指示出小村子的路。

    二人一同来到他的车旁,一盏路灯映着两条长长的影子。

    “你从这方向一直开,经过了公墓往左转,到了十字路口再左转,看到红绿灯就是省道了,一路有路标,你不会开到太平洋去的。”她轻快的指示着,说完就打算挥挥衣袖进屋写小说去了;但他可不放人。

    “小原原,我们算是朋友了吧!?”他的声音可怜兮兮的,简直像个被双亲遗弃的孤儿。

    她叫自己不要心软,他的把戏可多了!但是大老远跑来受到这种冷落,他真的有点可怜。他……是真的伤心吗?这么皮厚的人不太容易受伤吧?

    “如果你不要说追求我的话,我会愿意承认我与你可以当朋友。”

    好吧!就用朋友攻势来蚕食鲸吞。

    “看情形也只有这样了,原来我是这么不受欢迎……”声音更加凄凉落寞。

    “喂!罗京鸿,别这样,我替你介绍女朋友好了。我们村子里有一些待嫁的女孩条件不错……”

    老天!他要女人还怕没有吗?竟要委屈到靠人介绍?!还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村姑!消息若传出去,他岂不被笑死了?!绝不能任她进行下去!罗京鸿突然灵光一闪。

    “不!她们都不是我要的。事实上,我对你那室友还比较有兴趣,我觉她相当特别。”

    扯上萧诺,将来他就能光明正大的去拜访她们的香闺了!日久生情,还怕小原原不对他绝佳风度倾心?想来他也不怕萧诺那个怪女人会爱上他,不是她看不上他,而是萧诺自己心里明白,她太平凡配不上他的。那么一来,哈哈……他露出坏蛋的笑容。

    原颖人看他呆笑,觉得他看上萧诺的下场一定更可怜。她至少还会委婉的拒绝,只有在火大时才会叫骂他或打他一个锅贴。但萧诺……她就很难预料了。

    “你确定吗?”她呐呐的问着,想让他再考虑一下,因为深知萧诺不会甩他。

    这小美人不甘心了吧?心中有些妒意了吧!?见他转移目标,心中不好受了吧?!他就知道!她对他有意的,只是死不承认而已!所以他更肯定道:

    “确定!你——会帮我吧?我知道她不好追。”

    “唔,等回到台北,我尽可能的帮你。”恐怕这可怜的男人又要受挫折了!她善良的开始为他掬一把同情之泪。

    见她面容哀戚,他只差没跳起来欢呼!他果真用对方法了!这次,不出十天,他会将她擒服的!一旦成功后,他会去告诉他大哥大嫂,他战无不克、攻无不胜的事实!他永远是女人无法抗拒的梦中情人……

    转载自:炽天使书城KUO扫描追梦校正

    直到秦宴儒假期结束,秦、原两家几乎已可以肯定这件亲事结定了。但是因为现在是流行自由恋爱的年代,当然要他们交往个半年、一年的,加深认识才行。所以,两家长辈来往热络之余,倒也不会去逼他们两人早日完婚。

    不过原太太可不允许自己女儿三心两意。顾不得女儿四点才上床,八点就拖她起床耳提面命一番,殷殷告诫着为人女友的道理。

    原颖人半睡半醒,唯唯诺诺的一边打瞌睡一边点头,心下明白要赶快收拾包袱回台北,否则她迟早会因睡眠不足而死掉!好象还没有人因得这种病而死的吧?

    绣芙蓉2004年1月7日更新制作

    回来半个多月,最大的收获是再度遇见了秦宴儒;第二点是手边的小说已到了收尾的时刻,仅差二万字而已,三两天内解决不是问题。但因为近来约会较多,分了些心,她得好好回头看一遍内容,找出伏笔处做个完满妥善的安排。她才不会像萧诺那样快手快脚完稿后往出版社一丢什么也不管;甚至一旦故事完结后,连她写过什么都忘了!只有到出书后细看,她才会知道漏东漏西,有一大堆尾巴没收拾。原颖人起先还佩服得要死,以为萧诺聪明的留下伏笔打算吊读者胃口,让续集可以登场!后来才由萧诺口中得知,她根本是忘了交代!那女人对写续集的事没什么兴趣。后来为安抚人心,出了一系列的小说,但是她根本懒得牵扯来牵扯去,后来还愈补愈大洞,索性撇开不理会了!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但率性自由呀!原颖人相较之下对自己的小说负责多了。

    但在对自己的小说动脑筋之前,当然是情人比较重要;不管是做什么工作,一旦陷入爱河,就会把工作踢到第二顺位去了,连作家也是一样啦!若要她在一年内等恋爱结婚,百分之百不会有异议的,她会将原子笔一丢,向爱飞奔而去!

    而此刻,偷得一点点时光,两人漫步在鹿港的龙山寺中;秦宴儒预备搭五点的火车,他只要在四点以后去搭公车到彰化赶上火车时刻就行了,加上火车习惯性的“误点”而非“慢分”,他们想必又能多依偎一、两个小时。

    为什么选龙山寺而非天后宫?笨!天后宫动不动一大票进香人潮,再好的情境也会消失殆尽!还是清幽人少的龙山寺有韵味多了。

    坐在大榕树下,原颖人玩弄着几乎快垂到地上的榕须,替老榕树编辫子;正门那头传来南管清越的奏鸣声,为暖洋洋的午后时光更添一股典雅与古意。

    “没想到一级古迹名刹,人会这么少。”秦宴儒买来两杯青草茶。香炉中一缕香烟枭枭往蓝天升去,彷若可以上达天听似的。传送丰年太平的讯息,为世人祈福着。这座静谧幽邈的佛教古刹,让人心神开朗,并有着一股充塞的感动。

    她笑道:

    “我就爱这里的静。你都不知道,每到假日或寒暑假的时候,一大票人群涌入,挟带金纸与垃圾而来,那种感觉多让人心痛!我觉得佛门应是静地,也该是净地,喧哗与垃圾都亵渎了它。固定的例假日、大年节、寒暑假,我绝对不会来这里。因为我会难过。”

    “你是个很善感的人,怎么适应得来大都市的快速步调与冷漠?”他为她挑开了落在她发上的枯叶。爱看她晶莹又纯真的眼眸,带着盈然水意时,更让人沉醉。

    “我想那是没差别的,因为我的工作等于是闭门造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与外界隔绝,沾染不到冷漠的气息。倒是安静的感觉挺好的;你知道,在这里会有人好奇你为什么一天到晚待在家不工作,会有人三天两头上门来打探你的情况,这种热心很让人受不了。我在写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但写书一事对乡下人而言可能是挺不得了的事!我不愿昭告天下,宁愿让人以为我无所事事,还比让人觉得我炫耀来得好。不是以写作为耻,而是,那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我能明白。你知道吗?你的外表与内在相差很多。初相见时,我以为你是典型的都市小姐,美丽、精明,而且非常聪明又勇于争取。”

    凉风徐徐吹来,青草茶的廿冽沁入脾胃,传达了全身的适意。她有些羞涩的笑了——

    “有很多时候,我对我的外表苦恼,当时乍见你时,我一直觉得很难让你对我存有好感。”

    他坦诚看着她。

    “于外表而言,我会自觉不是那种会受人青睐的对象;何况,罗京鸿自称你们是男女朋友,于是我什么也不会去想了。情感一事,要追求也要彼此存有好感,否则单方面的狂热只会造成另一方的困扰,这种情感迟早会出问题,即使成了情侣,必然也会有怨怼。”

    说到罗京鸿,原颖人不禁再三摇头。

    “他简直像个与人争玩具的鸭霸儿童,不过,都过去了。”她相信罗京鸿不再是她的问题。

    他倒是有丝不解;并非试探,只是好奇——

    “就我所知,他是令女人又爱又恨的标准白马王子,尤其一般小说里总拿他这类男人作为男主角的模范,有点邪、有点坏,而且英俊多金有钱途。”

    她嗤笑出来,的确是个有趣的问题。

    “这很好理解的。如果世间当真一物克一物的话,我只能说,能克住他的人尚未出现,而我绝不会自以为是克他的天敌。或许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有克住他们那种人的人类,所以我们笔下才会咬牙切齿的拿他们作为男主角,找一个女主角折磨他,以消天下女子失败者的怨气。”

    “那倒是很有趣的事;因为很多小说中都这么写,我便以为那类男子是全天下女子心仪的目标。”他是从不看小说的人,但偶尔看电视剧上是那么演,大抵上应是相去不远的。对这种现象他有兴趣了解,毕竟所有商品皆是因应需求而产生的。

    “不一定,在幻想上而言,我们大概被童话教坏了,一心等待白马王子。可是现代人哪有分不清理想与现实差距的?!我们不排斥梦想的满足,但真正面临择偶时,终须清醒以对。像我们这种写小说的人,常自诩为青少年童话的制造者,可是这一代的新创作者毕竟已不若琼瑶年代的虚幻。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练华’的名字?她的笔法诙谐而犀利,以讽刺手法解读人生,针针见血。她不制造昏头转向的恋情,因为那已不合潮流。现代人多聪明呀!谁信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情事?白马王子已是落伍的名词。”她一提起小说,便全身有劲,想要让他加入她的世界中,感受制造梦的乐趣。

    秦宴儒虽不了解小说市场的现况,但对她清醒务实的大脑相当欣赏。

    “我想,不论在那一行工作,拥有自己独特的思想,不受人影响是独树一格的不二法门,并且比他人站得更稳,更容易成功。”

    她点头,低声道:

    “所以我很佩服你执意留在恒春教书,帮助那些小朋友,而不受高薪影响,到台北去教书过舒适的生活。你也是成功的典范,我得向你看齐了!”

    她的话令他开始又不自在了起来,他并不习惯人家把他的行为当优点来看。

    “我——也只是做好自己份内工作,发挥所学而已。”

    她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由树梢看向天空,一束一束的光影在微风拂动间移来移去,耀眼得让人眷恋;她轻笑不语,好爱他身上沉稳的气息,好爱他宽厚肩膀的舒适,好爱他害羞的模样……

    他也不再言语,一只手悄悄的、迟疑的由她身后横过,揽住了她肩头,一同靠在大榕树上,静静的让阳光与和风洗礼,任滋生的情愫在人心田生根,渐渐蔓延,不必任何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