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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虽然出生在中等富裕的家庭,但陈善茗可以说是白手起家。

    以台湾每十五分钟就有一对夫妻离婚的情况而言,他的父母离异并且各自有家庭也不是太稀奇的事。倒也无须去混太保、吸毒什么的来举证破碎家庭对青少年造成多么大的心理伤害;那是不成熟的小毛头在藉题发挥,有志向的人不屑为之。

    而,成熟的离婚夫妻,在共同有孩子的情况下,自然要保持基本程度的友好与沟通,以期能共同为孩子建立健全的心智与成熟的处世观。身教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当一个家庭分裂成两个家庭之后,陈善茗反而多了两个长辈。逢年过节时,两方家庭都抢着要他过去参与盛会,体会家庭的温暖,不过他大多没空就是只因为陈善茗打六岁上小学起直到现在,桃花运旺盛得不得了,男女性皆欢迎这位长袖善舞、虽然很花——但花得很有格调的奇男子。父母亲长在他心目中不曾占过重要的地位;亦父母亦朋友的相处方式令他感到自由,才是他重视的。

    白手起家,享受的是一步一步堆砌成功的感觉,哪里会允许父母双手捧来几千万要给他使用。这一点倒是令他父母皆十分不谅解。

    三十二岁了,长年忙于事业与韵事,对“婚姻”这两个字其实陌生得很;也亏得父母离异,让他不必天天被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迂腐大道理。

    这厢呢,父亲与方姨除了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之外,另一位三年前意外怀有的小女儿正令两位中年人忙得不可开交。

    而那厢,施叔原有的两名女儿之外,又与他母亲收养了两名身心受创的原住民少女那是三年前身为某警察局长的施叔破获一地下卖淫集团所救的两名十一岁雏妓,因举目无亲,又不能送她们回邪恶亲戚的手中等再次被卖,自然收容回家。目前忙着辅导她们重新进入社会、遗忘不堪过往,基本上也不大有机会叨念陈善茗的“高龄不娶”。

    很多女人喜欢他,但他是个极挑剔的男人,非美女不追,而“美女”的标准向来才貌兼备才算美女。

    肤浅女子或言语乏味的女子就算比西施美,他可是不迫的。大概也因为这种原则的确立,致使他很少在交往过程中遇到什么麻烦:即使交往,也不轻易与女人上床,勿宁说他享受的是性灵上的美丽胜过肉体上短暂却空虚的欢愉。一旦沾上肉体牵扯,若是分手,总难脱离怨憎收场。因为他很谨慎,风流而不下流。

    今天他来到了母亲的家,但绝非来尽孝道的,而是因为某位他欣赏的女子正巧今天要来为少女们做心理治疗。

    此刻,他晃进了客厅,继妹施韵韵正与基金会的辅导员袁静茹聊着女孩子们的进展,而他使倚在酒柜旁笑看着那两位出色的时代女性。

    不可否认聪慧的女性永远要命地吸引人,也一向是他追求的指标。那就不得不令他费解自己逗富蔷那小女生欲罢不能的奇特状况。

    很难不比较的,真的是南北两极的差异。以往他绝不沾染那种清纯天真的丫头,是十分明白一旦逗得人心动之后,不交付真心恐怕会伤害人家心灵太重,反而与时代女性做成熟理智的交往较无负担,也没有欺骗人心的嫌疑。

    那么他拼命逗弄富蔷的后果会是他愿意承担的吗?

    理不清心绪,所以前来与他欣赏的女子之一约会,眼前他并不想思考太严重的问题。

    反正,八字又还没有一撇。

    “哥,怎么站在那边发呆?”施韵韵偕同袁静茹走了过来。

    “嗨,陈先生,好久不见。”落落大方地伸出纤手,柔美中带坚毅的面孔扬着自信的笑容。

    “是。你依然与一个月前同样的美丽。”他握了下,顺道引她们两人到沙发前落座。

    仆人立即奉来茶水。施家能有这种风光,除了他母亲凌秀枫这位女强人的努力之外,两位在传播界发展得有声有色的女巾帼占的功劳也不小。

    “哥,近来没听到什么绯闻,是你『暗坎』了起来,还是真的收敛狼爪了?”施韵韵打趣地问。

    “有暗坎,也有收敛。你不知道全台湾的经济都不见起色吗?”他夸张地挥了挥手:”以前一个月至少要送出五十束花,现在比较节俭,改为四十九束。”

    “就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一束是静茹的?”施韵韵又问,一点都没有浪费自己广播名嘴的天赋。

    “你为什么不去当记者算了?”

    “谁叫你三年前每天送我花,直到发现我是你妹妹之后,连一束杂草也不曾再送过我。“

    “我怎么会知道出一趟国门,丑小鸭会变天鹅?也许你可以告诉我哪一家的整型手术不错——哎唷!”

    “嘿!这就是我不再送花的原因了,我不追求母夜叉的。”不再理会继妹的耍嘴皮,他笑望袁静茹:“袁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一起用晚饭吗?”

    万无一失的帅哥笑脸展现,就等着美人惠赐一个颔首与笑脸。

    袁静茹看了下手表,以平复自己忽而转快的心跳,一会才道:“等会还有一个个案得去,大概六点会结束,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七点在餐厅见好吗?”

    不拖泥带水,不欲迎还拒,甚至不必男伴当司机载前拥后,便是成熟独立的时代女性典范。

    陈善茗也不再罗嗦:

    “好,就在凯悦门口见。不急,如果塞车迟到,我不会介意,一切以安全为前提好吗?“

    “那是当然。”

    直到陈善茗送美人去开车,再回到客厅,沉默了好一晌的施韵韵才说:

    “你真的要追她吗?”

    “我欣赏她。”他耸肩。

    “你不是今晚就该搭飞机回台中了?”

    “接下来我会在台北出差三天。”他重重坐入沙发中,闲适的姿态依然迷死人地充满邪气无懒。

    “上回我下台中时看到的那对姊妹花对你而言代表什么?”坐过来他这一边,开始发挥她好奇的天性。

    “你看她们像什么?”他反问。

    “你喜欢与姊姊斗嘴,却喜欢逗弄那个迷糊一些的妹妹,这两种情形都像是初期恋情该有的症状。大哥,你自己会不会觉得很奇怪?”

    他伸手拨散她长发:

    “一点也不会。这两个女孩都是我上班时的乐趣,但下班之后,我唯一会找的人就是那个小妹妹;如果突破得了我那秘书的封锁的话。”“那……到底她们最后会不会成为你的恋人?”

    “没想那么多。”他起身,不再理会小丫头的呱呱叫。“我先回饭店了,告诉我妈我来过。”

    “喂,你至少该去看看凌姨吧?还有,为什么每次都不住下来?”

    可惜再多的呼喊也没用,大帅哥早已溜走了。

    “这种类似逃避的行为是不是代表那两姊妹之一会与大哥牵扯得很深?”施韵韵不太确定地自言自语。

    这种花心俊男真是令人搞不懂,怕是研究不出所以然了。她只得摇头叹息。

    ※——※——※

    不管富蔷愿不愿意承认,在上司出差三天的时间内,突然少了爱捉弄人的无聊人士在一边嗡嗡叫,还真是颇感不习惯。

    但即使他人不在台中,却依然不减其花心,一天至少要代送五束香花给一些美丽又成功的女人。

    也因为没有上司在监看着,因此姊妹俩才得以乘机赚下“送花费”,让她用上班时间跑出去送花,贪了公司一点点小便宜。反正大老板不在,公事不太多,由富蓣一个人就可以包办了。

    今天是上司出差的第三天中午,她捧着今天代送的第五束花来到台中航空站附近,只为了要送花给一名室内设计师,不料人家全公司去东部玩了。吃了闭门羹不打紧,倒是累得她又要捧一大束花打道回府,恐怕赚不成这一次的费用了。

    六月了。大阳毒得像是没把人晒乾体内水分不甘心似的,天晓得这么张狂的日光会在七、八月变本加厉到什么地步。

    实在热得不像话,她索性冲入航空站吹冷气,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买饮料,那只好控制体内水分不要流失得太快了。

    做为人家员工,最怕的可能不是公司即将倒闭,而是摸鱼摸到大白鲨,被大老板逮个正着。似乎上天总不站在富蔷这一边,才稍稍褪了燥热感,正享受片刻清凉时,她那位顶头上司恰恰好出现,捧着一大束花的她恰巧成了入口处的人们唯一视觉焦点,自然。陈善茗一踏入“迎宾厅”就看到了那位摸鱼小美人了。

    “天气很热哪?”他瞄着花,明白了她来此的原因。

    “对呀!热死了!”当不知死活的小美人仍只顾着乘凉,以为随口问问的人只是路人甲。

    “听说今天三十二度哩。”他又闲闲地开口,将公事包放在富蔷身边的位置上。

    “对呀!才六月就热死人,再过两个月不知道该怎么办。”

    “很漂亮的花。”

    她忍不住对花皱眉:

    “对呀,一束一千元呢!可惜浪费了,那位小姐不在,花又不能退回花店换钱。”一千元可以让她吃十天耶!心好痛!不过也奇怪,这陌生人也未免太无聊,不相识的人谈话,不会又是另一个不良中年叔叔吧?

    偷偷觑去一眼,不料一张熟悉得不得了的帅哥招牌笑脸呈大特写状态凑近在她眼前十公分处,吓得她差点尖叫出来,但声音在喉咙梗了一下,最后只化为“呀”的小小一声表示吓到了。

    脑海中只有一个悲惨的认知

    无缘无故提早回来的大老板捉到了摸鱼的混员工!

    这下子该如何是好?装作不认识可不可以蒙混过?还是昏倒了事?

    “来接机吗?我的员工真是人体贴了。”他一迳地笑吟吟。

    他是在揶揄她,还是在提供一只台阶给她下?

    “不是的,我来送花。”她老实回答。

    “又想赚五百元?我是不是该庆幸这次没有“塑胶花口这种纰漏呢?”他还是忍不住糗她。

    她撇撇嘴:

    “这次五百元没有赚到,因为没有人可以签收这束花——对了,你不会因为花送不到,就要我赔一千元吧?我没钱哦。”

    陈善茗忍住笑,拿过她手中被阳光晒得几乎没成乾燥花的花束,直接丢入垃圾筒。而这个动作完成后,他才亲切地想起两个月前第一次初相见时,他也是相同做这个动作。不过这回比较有长进,不会被当成抢匪看。

    “花束与送花费仍是可以向我支领。好吗?”知道了这富蔷小妮子俭啬到什么地步之后,谁能狠下心叫她负担任何“小小”的亏损?就算是一百元怕也可以令她休克了。

    “可以吗?可是我没有送到耶。”她小声地问。

    “可以。”牵住她的手,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外送任务达成了,可以回公司了吗?“

    岂敢说不可以!?

    识时务的人当然低下头,什么话也不敢说。

    车子行进了许久,陈善茗开口道:

    “你们死命存钱想做什么用?”

    “当有钱人。”她眼中立刻绽放崇高理想的光芒。

    “那有钱了之后呢?”

    “先买房子、买车子,存一千万在银行,每个月就有五万元的利息可以花用,再也不必工作了,老了也不必当落魄的街头游民,而且每天可以吃很好吃的便当,再也不必吃鲁肉饭与阳春面了。”

    “以你们现在的收入早可以吃好一点的了,不是吗?”老实说他不相信这种性格的人会在富有之后善待自己,倒是可能像守财奴,天天数钱就快乐得不得了,但三餐依然吃白米饭拌猪油。忍不住又道:“而且以你们这种赚钱法其实很慢,漂亮的女孩子会乾脆嫁有钱人过好日子,你何不如法炮制?”

    富蔷摇头:

    “求人不如求己。而且现在已经是男女平等的年代了,怎么可以像滕蔓一样依附男人呢?平凡女人嫁给好身家的男人有点像不劳而获,白吃白喝丈夫的钱财,相对的就没有资格约束住丈夷的行为,那么一旦丈夫再用其本身的财富去吸引其他女人时,妻子反而没立场声讨他什么了。同样都是只取而不支付,很悲惨的。嫁有钱人当然好,但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失去的是人格,所以我们家的女性向来自己累积钱财,从不贪图别人的身家。”

    很稀奇的论调。陈善茗提高了双眉,看了她一眼,笑了:“确实,有钱男人一旦娶了不做事只花钱的妻子,某种程度上会觉得自己被利用了。这也是男人惧婚的原因——怕从此生命中来了一只贪得无厌的怪兽,要求责任、要求付出、要求身为丈夫的男人不断不断地疼惜关爱;有钱还不够,还要浪漫、热情,天天相依偎,努力工作养家,不时还要任其使泼撒娇,不能有情绪,反而要安抚妻子不愉悦的身心,然后每一分钟被质询一次『你爱不爱我』之类的疲劳轰炸。男人怕的不是与心爱的女人结婚,怕的是不断被索取压榨一空的身心,直到老死。”

    “听起来好可怕。”她咋舌:“一直以来我都不以为婚姻是个良好的制度。”

    “因为太过仗恃『夫妻』身分而对另一半要求过多,才是婚姻衍生出的危机。”

    富蔷吐出一大口气:

    “幸好我是不婚的。”

    陈善茗已将车子开入公司大楼的地下停车场,直到停好车,他才看向她:

    “我有预感,你会结婚,而且很快。”

    宣告完,他迎上前在她微张的小嘴啄上轻轻一吻,微笑道:“下车吧!”

    ※——※——※

    这样算不算初吻被偷走了?

    富蔷百思不解。其实被这么帅的男人“啄”到是挺荣幸的,但“吻”的解释应该是更深刻一点的,不然三年前A学长“啄”她的脸颊岂不是叫初吻?

    是要界定在第一次有男人以嘴巴贴近脸孔的任何一部分便叫初吻,还是吻得死去活来超过一分钟才算是?

    那么……还是当成不算数好了。

    “小蔷,发什么呆,资料归档完了吗?”富蓣死气沉沉的声音敲入富蔷脑袋。

    “快好了。”

    “今天早点做完,我替你约了八楼的李先生吃饭,这人品行良好,所以找这次不暗你去了。”从昨日纵容小妹出去摸鱼兼送花被逮个正着之后,大老板当然会炮轰得她灰头土脸。

    可怜一世强悍的她,在理屈的情况下,屁也不敢放一个,站着挨刮。

    现在的钱之难赚由此可见一斑。为了五百元,这个月恐怕会一直面对大老板的棺材脸了。

    唉,钱不好赚哪!

    “与李先生吃饭?可是总经理每次都会出现呢!不然就会在下班时拖住我不放。”她是无所谓啦,反正有得吃就好了,但近来她有些怕大老板的笑脸了,可能是昨天被逮个正着,会心虚;也有可能是他破坏的心态太明显,简直是一肚子坏水,往往害得她吃不到三口美食就宣告晚餐已用毕,可以结帐离开了。好可恶,好浪费!

    “我想他今天会没空,刚才进去时正好听到他约了一名美人共进晚餐,所以你放心。”

    “哦。那就好。”

    四点五十分的光景,下班的气氛渐渐弥漫,恐怕不见有几个工作得浑然忘我的人。都在等下班了。

    泡来一杯香片,才想好好呷它几口哩,公司柜台小姐已由内线呼叫着:

    “富秘书,外找。”

    富蓣眨了眨眼,捧着五百西西的大茶杯就走了过去。奇怪,会有什么人来找她?

    可能是全公司的人都闲闲地在等下班,因此访客的莅临益加显得受注目,大小不一的低呼声都来自一点

    哗!是男的耶!有男人来找富秘书耶!这种念头不奇怪,四年来嗜钱如命的富小姐从不曾有人来找过她,众人几乎要以为富小姐包准会抱着金山银山过一生了。而这种女人是不能以平常女人去看待的。

    不是说她长得不好,而是天性如此,长得国色天香也可能视男人于无物。

    见到来人,富蓣自己也吓了一跳。是康恕馀!

    今天他并没有穿工人服,以他手上拎着一份披萨的情形来看,他穿某披萨店的制服并不奇怪。楼下的道路已施工完毕,看来他又找到了新差事,但是

    “我没有订披萨。”她连忙声明。

    “我知道,这个请你。还有,我今天特地来还七千元的。”他将食物交到她手中,并且由口袋中掏出一团皱皱的钞票。

    “你那么快就有七千元了?”她低呼,接过钱的同时,手上一大杯香片送到他手中:”来,给你喝。”

    康恕馀正好也喝了,呷了两三大口,杯子已然见底,并且再接再厉地喝个涓滴不剩。

    五百,七百五,一千,五十……一张张算下来,正好七千元。但也因为这笔小钱由大部分的散钞凑成,致使生平视财如命的富蓣并没有露出太过晶亮的金钱光辉,反而看向赏心悦目的钞票男:

    “给我钱之后,你身上够不够用?”

    他笑,为她的关怀没来由地感到窝心:

    “够了。”

    “你现在在哪边工作?”

    “暂时在各个食堂帮忙,没有正式的工作。”他的回答坦荡,没有一般游手好闲人士该有的卑屈。

    但不识相的尖刻声插了进来

    “富秘书,你男朋友没正当工作啊?”此姝乃是最近刚失婚约三十八岁欧巴桑,心理尚不平衡中,见不得鸳鸯成对在眼前游来游去。

    富蓣怒火指数冲上最高点,冷冷射过去一眼:

    “他有工作,你又不是瞎了眼怎会看不出来呢?还是长了什么眼,所以看人低?”

    失婚女黄小姐冷笑:

    “堂堂一个大秘书,配个工人,眼光真好啊!原来新时代女性都喜欢养丈夫的哩。”

    “我养丈夫并不辛苦,辛苦的是阁下,养了丈夫情妇一家子五年才发现,真是人辛苦了。”要比毒嘴,她富蓣还会比输吗?

    “富小姐——”康恕馀反而始终如一地心平气和,但他并无法介入太多,话才起了头便被打断。

    “阿康,请你别介意。要知道每家公司总会不小心地养出一两头恶犬,如果我们跟狗一般见识就太没水准了,所以别介意。这世间只要不偷不抢,努力工作,任何人都可以抬头挺胸,不必理会市侩者的异色眼光。通常自以为高级的人,以为穿了套装就能当『人』的家伙,往往不晓得自己原来是禽兽的本质,我们应该可怜她。”

    “富蓣!你说谁?”黄小姐发飙了。

    “我指名道姓了吗?”她耸肩。

    “你——“

    众人终于出面协调:

    “好了啦,同事之间何必扯破脸成这样子。”

    “对呀!她有大老板当靠山嘛!本身姿色吸引不了大老板,改派妹妹来搔首弄姿,我哪惹得起她!”黄小姐似乎想把她失败的婚姻怨,尽数丢到不相干的人身上。人愈多。她愈张狂。

    “你这个——“

    “发生什么事?”

    大老板的声音由远而近传来,转眼间已踏入了是非处的中心点。识时务的人皆回到本位准备下班,顺便拉着耳朵接收最新战况。

    老鼠见了猫,黄小姐只敢流泪以示委屈。

    “富秘书?”陈善茗问向没哭的参与人。顺便瞄了下外送小弟打扮的端正男子,轻轻颔首以表礼貌。

    富蓣笑了笑:

    “老板,现在下班了,咱们来谈私事。”

    “什么?”陈善茗警戒着她算计的眼光。

    “你不是想追我妹妹吗?现在,我免费奉送她给你当女朋友之一。”

    这种事还能“奉送”吗?每一个人都万分疑惑。

    “为什么?”受馈赠者并没有欣喜若狂——老实说他想交到手的女朋友从来不须被“恩赐”。

    “因为身为你女朋友的大姊,我才能符合黄小姐期望的作威作福、欺压良民。我怎能让她失望呢?”

    “我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上司吗?”

    富蓣冷然道:

    “不好意思,我是那种公私不分的下属。下班了,再见。我相信明日起,黄小姐会对我表现基本的礼貌,毕竟我身分不同了嘛!”

    不想多待,拿着皮包,她挽着康恕馀大步走出公司,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受侮辱者是她哩,反倒要康恕馀以一贯的平和来安抚她的怒气。

    “谁来告诉我事情的起因?”苦命的老板只能在公事繁忙之馀担任调解人一职。

    就见黄小姐哭天喊地以哭调陈述种种扭曲的事实。

    富蔷趁此越过上司的拦截线,约会去也。真是的,大姊在胡说些什么嘛,当他女朋友……之一?

    就算是“唯一”她也不要,何况“之一”?拜托,那个花心大少!下辈子吧!

    ※——※——※

    富蓣这个女子,中等姿色,独立自主,有泼辣与斤斤计较的恐怖特质,几乎可以说与全台湾其他寻常女子相同,但她也是可爱的、正义的,努力在正直与贪小便宜的中间寻到了一个平衡点。

    她极节敛,可以说是只赚不花的;一个人的能力有限,而且世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财源广进的命,能够赚多少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所以她只能从支出上去计较,累积自己的财富梦。

    最大的本事是锱铢必较;最痛恨的是看到别人浪费。最开心的一件事是五年前中了一万元的发票,虽然被扣了两千元的税,但也足够她开心到现在,并且列为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这个女人——其实是乏善可陈。

    对她的本质渐渐有所了解,康恕馀反而日渐被她吸引。

    精明的女人、强悍的女人、尖牙利嘴的女人,乃至于主动向男人搭讪的女人,都是他敬谢不敏的。而这些,富蓣皆有纪录。

    会被女人吸引——甚至是富蓣这种女人,他曾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但今日,他更加深切地明白她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再也找不到比她特别的人了。

    她或许嗜钱如命,但不会因他人看来脏污或在基层工作而以有色眼光待之。这种事在民主时代应是正常的举动,但人类往往在心中自制了层级去区分别人的尊贵或低贱,不曾认为旦凡努力工作的人,皆是值得钦佩的,反而划分了有无前途、黑手白领的高低层级,并且对待的方式也大有不同。

    在男女之间的交往,也造就了一些永无终止的抱怨——男人永远觉得别个女人比自己的女人美;而女人永远觉得别个男人赚的钱比自己男人多。

    爱情是值得憧憬的,他亦然。但有太多的附加的要求使爱情蒙尘,让人往往在深交后,忘了最初的悸动感觉。

    他不知道日后富蓣会不会一如寻常女子一般,对男方要求愈来愈多,但他至少可以肯定,在富蓣的“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的原则下,她并不在乎她的男人是医生或是技工。

    晚餐,他们坐在公园的路灯下吃着已冷的披萨。这次富蓣因为心情不好,所以“大手笔”地买来两杯泡沫红茶饮用而不感到心痛,这辈子第一次掏出宝贵的钱来讲一个外人耶。

    不过那也很正常,因为这个钞票男常送她东西吃。实在太好了,教她不回馈会过意不去。

    “富小姐,你有男友吗?”他小心地问着。

    “没有。”拜托,她哪来的美国时间去交?

    心放了一半,他又问:

    “那可不可以请问你,当初为什么会找我……讲话?”

    富蓣脸上有丝赧然:

    “对不起,那一次一定吓到你了。其实我也不晓得,只因为先看你吃了那么多面,后来心中一直觉得该认识你一下,所以就拉住你不放。我这辈子只做这么一件不经大脑的事,真的!”再三保证后,她联想起那面店老板说过的话,问道:“是不是……常有我这种无聊女子打扰你?”为什么她嘴巴中逸着某种酸味?

    康恕馀低下头笑了下。

    “是有一些麻烦。”

    大概也为数不少吧?为了收拾好泛滥的酸味,她决定不问下去。改话题道:

    “我看你也不是会花钱的人,似乎也过得很拮——据”

    “比你好一点。”他声明。至少他一星期会去吃一次欧式自助餐,那种五百元吃到死哦,不,是吃到“饱”的那一种,来犒赏自己的胃。

    “对啦。”她承认。“还有,如果不方便,你可以不必回答。”

    “因为我也很好奇你节俭的原因,不如我们各自来做一个交换吧!我一个月大约可以赚到七万,身上留下两万元后,其馀全汇到我母亲的户头中。两万元过一个月当然很够,但因为我喜欢爬山,每个月在工作二十七天之后,集中四天假期去山上住两三天,必须花不少钱。也因为时间必须自由运用,所以找可以说没什么正职,有时候甚至一个月才赚两万元,到时只好缩衣节食,并且尽量在食堂打工。”富蓣这才发现他肌肉相当结实,原来不只是工作中练出来的,这人热爱户外运动哩!

    “换你了。”他催促。

    “我……只是想要很多钱而已。我父亲尚在工作,不须要我们子女养。每次看到存摺中又多了一笔钱,那快乐真是笔墨无法形容的,只能说,有人嗜好收集画、古董、宝物,而我偏好收集……钱。而且我也不大亏待自己,只是用最少的金钱去填饱自己的肚子,因为一千元也是吃三餐,一百元也可以吃三顿,何必浪费?”她一向都只有很单纯的想法。死爱钱也不过是嗜好而已,没有人家那种一人养十人的凄惨理由。

    “听过『守财奴』的故事吗?”他好笑地问。

    “我只听过『立志要趁早』。因为我从不认为有十元就该花十元,更不认为必须留太多钱去养败家子孙,终究到最后,我存的钱会有妥善的安排。”她动手收拾草地上的食物盒,往一边的垃圾筒塞去。没有讲更多见解。

    康恕馀跟在她身后:

    “一般女人并不喜欢把赚钱当毕生目标,因为她们更期待男人来养。”

    她扬眉:

    “如果这是你切身体验,那我原谅你的以偏概全。当然我不否认是有许多女人这么想,但我不是。去信一个男人,我还不如信自己,而且在我可以把自己打理好的情况下,我便不期待跑来一匹白马拯救我了。”啧,女人都被童话教坏了。

    她率先往公园的大门走去,反而康恕馀顿在她身后十来尺没有动。

    “富蓣!”他突然叫了声。

    “呃?”她转头,才发现他没有跟上来。

    “我追求你好不好?”

    碰!

    脚下一滑,她滚下了三个阶梯,也不晓得喊痛。

    他……他在说什么呀?

    追求她!?老天爷啊!

    ※——※——※

    真的吓到她了,不是吗?

    康恕馀送富蓣回家之后,一路便不知该笑该难过地骑回自己租屋的地方。

    这辈子他未曾追求过女孩子,所以不太晓得正常且不会吓到人的追求步骤是什么。他只有被“纠缠”的纪录。他靠在门板上,微微叹了一声。

    “康大哥!”房东的女儿由对门跑了出来,手上还捧着一袋食物。

    “林小姐,还没休息?”

    “才不咧,你没有回家,我会给他担心啦。来来,今天我下班的时候,买了两颗肉粽啦,我们一起来吃。”台湾亲切的国语才讲完,人已不由分说率先走入他的房,像个女主人似的。

    “林小姐,我想你上班一天也累了,不如各自休息——”他的话很快遭打断。

    “我不累啦。哎啊,今天槟榔都卖没有几颗,害我无聊得快到偷跑。那个阿七仔最讨厌了啦,老是要我当他女朋友,我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呀,而且还是个工程师咧,我才不会看上他们那些工人。”

    十七、八岁的小丫头,只怕被小说教坏了,加上虚荣心的作用,便死抓着长相尚可、学历颇高的男人当偶像。

    她是个小孩子,但已大到不必姑息。康恕馀仍停在门边:“林小姐,我不是你的男朋友,而我更不是什么工程师,只是一个工人。最重要的,夜深了,孤男寡女也不宜共处,会惹人非议。”

    林小姐的脸当下拉长了起来:

    “比起那两个骚货,我好太多了,只有我才有资格当你的女朋友啦。你也不要骗我,我有偷看到你的毕业证书,你是读什么环什么工程的嘛,当然是工程师。我阿母也知道,说你可以娶我啦。”

    “你不出来?”他捺着性子再问了一次。

    “我不要!”她倒在床上,死也不出来。

    “那我走。”

    他摇摇头,转身下楼。当林小姐尖锐的呼叫传来时,他的机车声早已咆哮而去,被夜色沉沉地吞没。

    这地方,也许不能再待了。

    他的心向来够硬,就差在不够绝情。所以啊,上至他的母亲,下至不相干的妇孺皆可以令他心烦不已,却怎么也甩不掉。

    如果是富蓣在处理,一定比他有魄力多了吧?

    思及此,苦涩的唇角终于浮上笑容。

    对啊!他还要追求她呢!那个无比世故,却也无比可爱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