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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在要考的五个项目中,艾米的强项是阅读、翻译和听说。

    阅读是强项,盖因英文阅读题早就MULTIPLECHOICE化了。艾米对发明MULTIPLECHOICE题型的人感激涕零,一定是个跟她一样办事潦草、粗枝大叶的人发明的。你想想看,几个答案都为你写出来了,你只打个圈,还有什么比打圈更容易的事?连阿Q都会打圈呢。如果你叫艾米写出文章中心来,她极有可能写成一个偏心,而且保不住会写错拼错好几个词,但是如果你叫她选一个别人写好了的答案,她就算不懂,也能蒙个八九不离十。

    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寝室的人总说她运气好,因为有些题,四个选项,大家都是一个也不认识,都是蒙的,但艾米就往往蒙对了,而别的人则蒙错了。同寝室王欣总是说艾米有“吃狗屎的运气”,这在王欣的家乡话中,就是运气大得匪夷所思的意思。

    翻译是她的强项,可能得益于她的父母一个搞英语,一个搞汉语。妈妈是从艾米很小的时候起,就给她灌输英语的。不光给她起了个不中不西的名字,还尽力跟她说英语,而且家里贴满了英语单词,桌子上是“TABLE”,窗子上是“WINDOW”,进门的那一面贴着“COME”,出门的那面贴着“GO”。

    艾米小时候也挺喜欢这种贴字条的学习方法,经常写个歪歪倒倒的“DAD”,贴在爸爸背上,搞得爸爸有时上课都背着一个“DAD”在那里高谈阔论,被学生发现,狂笑不已。有次,艾米大惊失色地跑去向妈妈汇报,说DAD掉楼下去了,把妈妈吓个半死,结果发现只是一张写有“DAD”的字条从阳台上飞到外面的地上去了。

    艾米的爸爸则对她猛灌汉语,他每天都要艾米背古文古诗,要临贴练书法,还要记日记,且每天都要检查艾米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这还叫日记吗?不如叫社论好了。于是艾米从小就写两套日记,一套是供父亲检查的“革命日记”,另一套才是诉说心里话的“反革命日记”。幸好妈妈没叫她写英文日记,不然她每天得写四套日记了。

    她由自己的经历推而广之,于是万分同情那些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又在捣鬼的人。一个人说两套话,她容易吗她?还不都是听众逼出来的?如果听众全都是人,我就只说人话;如果听众全都是鬼,我就只说鬼话。结果听众有的是人,有的是鬼,有时是人,有时是鬼,我就只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经常的情况是,在革命日记里她磕磕绊绊地写到:“我爱我的爸爸,以及爱我的妈妈……”如果写得太通顺,爸爸就要把明天的要求提高了。

    而在反革命日记里则字正腔圆地写到:“世界上还有没有比我更悲惨的女孩?我受的折磨不仅是双重的,而且是BILINGUAL的!连纳粹统治下的ANNEFRANK都可以只写一套日记,而我却不得不写两套日记。黑暗啊!悲惨啊!什么世道!”

    不过BILINGUAL的折磨使她日后做起翻译来比一般年青人老道一些,她就不再记恨她的父母了,那些革命的、反革命的日记都不知道整哪去了。

    她的听说能力还不错,是因为ALLAN曾经做了她一段时间的英语家教,详情将在下几集描述,此处略过。

    写作呢,就看阅卷的人什么口味了,喜欢的就说她文风神出鬼没,天马行空,写得飞沙走石;不喜欢的就说她东扯西拉,胡言乱语,动辄擅离职守,所以她对写作没把握。

    文学也一样,如果是泛而浅的问题,那你就算问到她老家去了,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她都知道一些,全都是皮毛知识,似是而非。如果你问的是深刻的问题,她也能胡诌几句,做写貌似深刻的评价。但真深刻的阅卷人,就看得出那不是深刻而是故弄玄虚;假深刻的阅卷人,干脆就读不懂,肯定不会给高分。

    昏天黑地地复习了一个星期,又昏天黑地地考了五次,再战战兢兢地等了几天,终于有了结果:本系有四位老师被初选上了,要到N市与哈佛燕京来的哈罗德教授面谈。搞了半天,考过了还只是万里长征迈开了第一步。怎么当初说得好像是在系里一考过就能去哈佛燕京了一样?

    接下来系里又通知,在等候面谈结果的时候,请大家抓紧时间把GRE,托福考了。几个候选人都傻了眼,闹半天还是要考GRE,托福的呀?那这跟自己办留学有什么两样?有两个当时就宣布:“退出退出,搞什么鬼,调戏我们?早说要考GRE,托福,谁还去费那个劲?”

    艾米想,已经被调戏到这个地步了,退出去也是被调戏了,不退出去还是被调戏了,如果不考,别人还以为我不敢考呢。所以她雀跃地报了名,赶在规定时间之前把GRE,托福都考了。再接下去就是找人写推荐信,办成绩单,等等,弄好了,交给系里统一寄到哈佛燕京去了。

    越明年,学校几乎每天都能听到谁谁谁收到拒绝信了,原来那一个名额,根本不是给了英文系的,而是给了学校很多个文科院系的,难怪系里搞那么透明,原来透明是因为稀薄,这么稀薄的希望,再在多个院系之间抻一抻,当然很透明了。

    当95%的人都收到了拒绝信的时候,艾米还没收到拒绝信,不光别人认为她有希望了,连她自己都开始相信自己有希望了。突然有一天,同系另一个候选人刘芳沮丧地对艾米说:“不行了,我没被录取,因为M大要GRESUBJECT成绩,而我没有。”

    艾米就不懂了:“你怎么知道M大要GRESUBJECT成绩?而且你怎么扯到M大去了,不是哈佛燕京吗?”

    刘芳说:“哈佛燕京只是出钱的地方,你还得有学校录取你才拿得到他们的钱呀。”

    艾米愣了,有这种事?怎么早没人告诉我?但刘芳说系里发的小册子上写着的。她跑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出那个小册子,果不其然,上面写得明明白白,是HARVARDYENCHINGINSTITUTE的一个FELLOWSHIPPROGRAM,叫DOCTORALSCHOLARSPROGRAM,给予那些被美国大学录取的博士生三年半的资助。她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难怪我一直没被拒绝,敢情我根本没追求啊?

    父亲知道后,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你呀,你这个粗枝大叶的毛病迟早毁了你。”听上去好像是说现在还没毁掉一样。

    妈妈指着爸爸说,“还不都是踏你的代?你就是这么个粗枝大叶的人,你跟我谈恋爱的时候,十回有九回把约会的时间地点搞错……”然后爸爸妈妈又文斗武斗去了。

    说实话,艾米倒不怎么伤心,全校那么多文科院系,就这么一个名额,就是录取了,都未必拿得到这笔钱,还不如像我这样,连申请都没申请,何谈录取不录取?这就象爱上了一个人,但没有去追他,固然是得不到他,但也没有被拒绝的风险,可以自负地说,你得意个什么?我根本不追你,管你接受不接受?

    无所求,就无所惧;无所谓追求,就无所谓被拒。

    好心人都劝艾米办自费,说你GRE也考了,托福也考了,何不试试自费留学呢?艾米想想也是,就办自费吧。

    艾米在别的问题上,用钱都是大手大脚的,唯独在与学习有关的事情上,就非常小气,小气到吝啬的地步。复习GRE的时候,她舍不得花钱去读新东方的那些班。报名的时候,她舍不得花钱报太多的学校,只选了五所大学,美国三所,加拿大两所。

    可能真是有“吃狗屎的运气”,撒出去的种子居然有发芽开花的,艾米拿到了三个录取通知书,一个给了全额奖学金,一个免了学费,另一个,也是她比较心仪的一个,什么也没给。

    看来这出国留学跟找对象差不多,你喜欢的,他不够喜欢你;喜欢你的,你不太瞧得起。人就是在这些矛盾中求统一求完美,最终大多是“不得已而求其次”。

    本着读书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能少花钱就少花钱的原则,艾米决定到那个给了她全额奖学金的C大去读书。她在地图上找到了那个小小的城市,用红笔打了一个圈,心想,豁出去了,就到这个巴掌大的城市去呆个几年,洋插队一把,尽快混个学位就回来。她研究了一下C大英文系的博士PROGRAM,估计如果抓得死紧的话,五年左右能拿到博士学位。

    她想,五年就五年,到那时,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可以理直气壮地找到ALLAN,对他说:“现在我长大了,成熟了,知道什么是爱情了,让我们重新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