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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你是指犯罪心态研究组织?” 
“对。” 
他嗤之以鼻。“他们是备而不用的组织,你得花上一个世纪的时间等他们的结果。” 
“我有熟人在里面。” 
“我想也是。”他叹了一口气。“做做也没什么不好,但就这一件事,别瞒着我和克劳得尔做别的事。这是我和他对你共同的要求。” 
一分钟之后,我打电话到维吉尼亚洲,找道伯韩斯基。他刚好在忙,所以我留了话。 
我再打给派克·拜雷。又是另一个秘书,另一个留言。 
我想约戈碧一起晚餐,结果听到的是自己的电话留言。 
打给凯蒂。还是答录机。 
怎么一个人也找不到? 
整个下午我都在等电话。我想和道伯韩斯基说话,我想和拜雷说话。我的脑子里有个时钟在跑,让我一直无法专心。算一算,下一个受害者何时产生?到了下午5点,我放弃等电话,下班回家。 
家里一片寂静,既没有看见博蒂,也不见戈碧。 
“戈碧?”或许她午睡还没起来。 
客房的门依然紧闭,博蒂则赖在我床上。 
“你们两个还真懒。”我摸摸它的头。“恶……该替你清理沙盘了。”它身上有股臭味。 
“博蒂,最近实在忙昏了头,真抱歉。” 
博蒂只是瞪着我。 
“戈碧呢?” 
博蒂伸了个懒腰。 
我去清理沙盘,发现它把沙盘附近弄得一团糟。 
“拜托,博蒂!就算戈碧不是个爱干净的室友,你也该弄好自己的东西。” 
我开了罐可乐,看见苔录机里有一通留言。是我先前自己留的。戈碧听到我的留言了吗?还是她没听到电话铃响?也许她把电话铃关掉了。也许她根本不在。我走到她房门口。 
“戈碧?” 
我轻轻敲门。 
“戈碧?” 
敲门的力道强了些。 
我打开房门探头进去,房间里到处散布着她的杂物:首饰、纸张、书本、衣物……一件胸罩挂在椅子上,衣橱里放着一只皮鞋、一只凉鞋。我注意到她的床十分整齐,显得与四周环境格格不人。 
“这个臭女人!” 
博蒂跟着我跑进来。 
它看着我,跳上床,翻了两圈,然后停下来。我在它旁边坐下,再度感到胃部收缩。 
“她又来了,博蒂。” 
博蒂专心舔它的脚趾。 
“连张字条都没留。” 
它仍看着自己的爪子。 
“我不要管她了。”我走到厨房,整理碗盘。 
十分钟后,我慢慢平静下来,拨了她住处的电话。没人接。当然。我又试过学校的电话。一样没人接。 
我荡回厨房,打开冰箱,关上。该吃晚饭了吗?我又打开冰箱,结果拿出的是可乐。回到客厅坐下来打开电视,耳朵里感到电视节目传来的罐头笑声,脑袋里想的却是变态杀人犯、戈碧和院子里找到的头盖骨。这三件事我全都没头绪。 
我实在很气戈碧。心里有种被利用的感觉,却又挂心她的安危。加上担心再出现新的受害者,我的情绪已经低落到谷底。 
也不知道呆坐多久,突然电话铃声响起,我跳起来接电话,会是戈碧吗? 
“喂!” 
“请接唐普·布兰纳。”一个男人的声音。好熟。 
“啊!约翰!听到你的声音真好!” 
他是约翰山缪·道伯韩斯基,我的初恋情人,最好的顾问。我们是在北木营地开始相恋的,维系了一年,直到我们进入大学。他选择北部的学校,我则去了南 部。后来我主修人类学,认识了彼得;他则主修心理学,结过两次婚,最后都以离婚收场。几年之后,我们在一场学术研讨会上重逢,他成为研究变态杀人行为的专 家。 
“我的声音唤起你对北木营地的回忆吗?”他问。 
“永远不会忘记。”我唱出北木营地的营歌的最后一句。两人一起大笑起来。 
“我收到你的留言,虽然不确定打到你家方不方便,但你留了电话号码,所以我还是试试看。” 
“还好你打来,谢谢。”我打从心里感激他的来电。“我这里有点麻烦,得靠你的专业知识帮忙,可以吗?” 
“唐普,你又找了什么事让我伤脑筋?”他假装沮丧地说。 
记得在重逢的研讨会晚餐里,我们两个人都很尴尬,犹豫是否该重提当年往事,也不知道过去激情是否依然存在。这样的感觉实在很难言喻,就让回忆永远尘封,于是我们两人都没有再提。 
“去年你说有个新的对象,现在呢?” 
“结束了。” 
“当我没提。约翰,我这里有几件状况十分雷同的谋杀案,我猜有可能是同一凶手连续犯下的。我把案情告诉你,你能给我一点专家的意见吗?” 
“任何事我都可以提供你意见。”这句话他以前常说。 
于是,我开始描述玛格莉特和法兰丝的命案现场和遇害的大概情形。我把这些受害者如何被肢解,如何被发现,以及我对捷运及售屋广告的假设——、说给他听。 
“我没办法让那些警探相信我,确定这是一桩连续杀人案。他们说的也有道理,这些受害者的各方面条件都不完全相同。一个被枪杀,其他则不是。她们住的地方散布各地,并不是很集中。” 
“喂!喂!等等,你全错了。首先,你描述的这些事实都是依据行为模式的原理做推论的。” 
“没错。” 
“相似的行为模式有助于推演案情,但看似不同的行为却也可能有共同处。犯罪者可能以电话的区域号码做为第一步去选择受害者,再用他们自己的其 他偏好去进行下一步。他们有可能用绳、用刀、用斧或是枪;有时盗取受害者的财物,有时则什么也不拿。我曾研究过的一个家伙,他每次杀人都用不同的凶器…… 你还在听吗?” 
“喂。” 
“同一犯罪者的行为模式不会永远相同。这些家伙在每次的犯罪过程中学习,他们从中学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杀人越多,他们的技巧就越好。” 
“越来越变态。” 
“另外,现场突发的意外也会影响犯罪者的行为,改变他的计划。譬如有电话铃响、邻居的经过,或是预备的绳索断了,都有可能让他临时做改变。” 
“我明白。” 
“别误解了行为模式的定义,些微的差异是可以被接受的。我们也常常会针对行为模式做研究。” 
“你们做什么研究?” 
“我们研究仪式。” 
“仪式?” 
“我的某些同事称之为‘签名’,或是‘留名片’。很多犯罪者会在多次的犯案里建立起他们独特的习惯,从中建立信心,并且相信这些习惯可以帮助 他们避免风险,不会被逮到。但是心理异常的犯罪者会有特别暴民的习惯,这些人的心里充满着怨气,驱使他们做出许多诡异的暴力行为,甚至于设计特别的行为步 骤,在这样的虐待过程中宣泄心里的怨恨,这就是我称其为仪式的原因。” 
“这些仪式有什么不同?” 
“通常犯罪者会先控制住受害者,再用各种方法去羞辱他们。所以你可以发现,受害者的年龄、外型并不见得是被害的关键,他们只不过是犯罪者的出气简。我曾有个犯人,他杀害的对象从7岁到80岁都有。” 
“那你要怎么追查下去呢?” 
“从他对待受害者的方式着手。他是用袭击的方式还是言语的挑衅去接近受害者?有没有肢解尸体?做案现场有没有奇怪的布置?是否带走任何东西?” 
“但凶手也会因突发状况而改变他们的仪式,不是吗?” 
“当然。不过他们靠进行这些诡异的仪式来化解心里的怨气,所以仪式进行才是他们犯罪的目的,逃避追查反而是件次要的事。” 
“那你认为这个案子有没有同一凶手的签名呢?” 
“当然。” 
“真的吗?”我开始做笔记。 
“我敢跟你打赌。” 
“你稳赢的。你想这人是个性变态吗?” 
我听到他移动电话的嘎嘎声。”性变态罪犯以受害者的痛苦为乐。他们并不只是想杀人,他们想要看到的是别人受尽折磨,当然,以此刺激他们的性欲。” 
“再来呢?” 
“你的部分说法可以支持这个假设。将物体插入阴道或肛门是这类家伙常干的事。你的受害者是在生前被攻击的吗?” 
“至少有一个。其他的人因为尸体己腐烂,很难确定。” 
“听起来就像是个性变态,剩下来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是否有进行性行为?” 
“不知道,因为我们并没有在受害者身上发现精液。” 
“还是有可能。我有个案例是罪犯借受害者的手自慰,然后割下受害者的手,再将手丢到搅拌机内碾碎。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有关精液的证据。” 
“你怎么逮到他的?” 
“人总有失手的时候。” 
“我们可以确定有三个女人被斩断手掌。” 
“这或许合乎我们某些假设,不过还不能证明他就是个性变态杀人犯。我们只知道他在受害者生前即下毒手,这类连续杀人犯,不管是否为性变态,他们都有手法高明、计划周详的共同点。肢解尸体的行为并不见得代表他们是性变态,有可能只是为了弃尸方便。” 
“那砍断被害者的手又怎么说?” 
“还是一样。这也是一种伤害被害人的手法,并不一定与性行为有关联,有时只是凶手为了宣示受害者任其宰割。在这案子里,我还看不出有可以指述 凶手为性变态的证明。你说凶手原先并不认识受害者?她们受到残忍的重击,其中三个可能在临死前被硬物插入体内?这些事情综合起来可能就是他的特征。” 
我不停地做笔记。 
“查查这些凶手用来插入受害者的东西,它们是事先准备好的,还是就地取材。这有可能就是变态者的签名。” 
我记下来,还特别注上星号。 
“其他的性变态杀人犯有些什么特征?” 
“同样的行为模式。找借口接近受害者,用残酷的手法控制、羞辱他们,借着受害者的恐惧和痛苦达到自己的性高潮,从受害者身上取些纪念品……” 
我不停地在写,就怕赶不上他的速度。“什么纪念品……” 
“谋杀现场取得的一些东西,譬如受害者的衣物、首饰,诸如此类的东西。” 
“新闻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