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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他们会戴棉线缝的小山羊皮手套。”莱姆说。接着又问:“那张滤纸在哪里?从吸尘器里拆下来的?”
技师库柏把那张圆锥形的吸尘器滤纸里面的碎屑倾倒在一张白报纸上。
多么细小的证物……
无论是检查官、记者还是陪审团,都喜欢特征鲜明的证物:带血的手套、刀子、最近击发过的手枪、情书、精液或指纹。但林肯?莱姆特别钟爱的证物却是这些细小的东西——在犯罪现场收集来的尘埃碎屑,因为这是嫌疑犯最容易忽略的东西。
但是这一次吸尘器却没有捕获任何有用的东西。
“好吧,”莱姆说:“我们换下一个。检查那副手铐。”
当库柏打开塑料袋,取出手铐放在另一张白报纸上时,莎克丝不由得身子一僵。就像莱姆所要求的,手铐上几乎没有血迹。在纽约市警察局的律师开出证明后,法医办公室的值班医生还是锯下了被害人的手臂。
库柏仔细检查手铐。“在铐链下方铸有制造厂家‘博伊德凯勒’的字样,没有编号。”他往铝合金手铐上喷了一些DFO喷剂,然后用珀利灯照射。“没有发现指纹,只有一些手套留下的污痕。”
“把它打开吧。”
库柏用一把普通的手铐钥匙打开手铐,然后用清洗镜头用的喷气球把空气喷进手铐的机械装置中。
“你还在生我的气,艾米莉亚,”莱姆说,“因为那双手。”
这个问题有点让她猝不及防。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没有生气。我只是觉得你要我做的事情不够专业。”
“你知道爱德蒙?罗卡德吗?”
她摇摇头。
“一个法国人,生于1877年。他创建了里昂大学的刑事鉴证研究所。他提出过一条法则,我在掌管资源调查组时一直引以为指南,那就是‘罗卡德交换法则’。他认为无论何时,只要两个人一经接触,其中一人身上的某些东西就会交换到另一个人身上,反之亦然。也许是尘土、血液、表皮细胞,也许是污泥、纤维或金属碎屑。要准确地找到什么东西是交换过的很难,但更困难的是分析出它们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过这种交换确实在发生,因为我们可以藉此逮住隐藏在暗处的嫌疑犯。”
这段历史引不起她丝毫兴趣。
“你够幸运的了,”梅尔?库柏头也不抬地对莎克丝说:“他还想让你和医生一道在现场解剖尸体,看看死者胃里有什么东西。”
“那样做没用。”莱姆回避着她的目光说。
“是我劝他放弃了这个念头”,库柏说。
“解剖,”莎克丝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莱姆再也不会有什么行为能让她感到惊讶了。
为什么她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他愤怒地想。她的思绪已飘到千里之外了。
“啊,”库柏说,“有东西了,我猜这是手套的碎屑。”
库柏把一小块碎屑装到复合式显微镜下,仔细查看。
“是皮革,淡红色的,一面很光滑。”
“红的,很好。”塞利托说。他对莎克丝解释说:“衣服的资料越多,越容易逮到嫌疑犯。我敢打赌,他们在警校里没教过你这个。等有时间我给你讲讲那次抓捕吉米?普列德的事,从甘比特帮的老窝里。你还记得吧,杰瑞?”
“你能从一英里外认出那些裤子。”年轻的警探说。
库柏继续说:“皮质干燥,粗糙的一面油脂不多,你又说对了,它们确实是旧的。”
“是什么动物的皮?”
“我认为是小羊羔皮,质地很好。”
“如果手套是新的,就可以说明那家伙很有钱,”莱姆嘟囔着:“但既然手套是旧的,就可能是他从街上拣来或在二手商店买的。看来,没办法迅速缩小823号嫌疑犯的服饰范围了。汤玛士,你只要在证物表上加上手套是淡红色皮质的就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
“他身上有剃须水味。”莎克丝提醒他。
“差点忘了,很好。可能是为了掩盖另一种气味,嫌疑犯经常这样做。把这个记下来,汤玛士。艾米莉亚,你说它闻起来像什么味道?再形容一次。”
“干干的,像金酒。”
“那根晾衣绳呢?”莱姆问。
库柏检视着绳子。“我早先已经检查过了。绳子是塑料的,由数十股细线搓合而成,里面包括六到十种不同的塑料类型和一条……不,两条金属细线。”
“我要查出制造商和销售来源。”
库柏摇摇头。“不可能。这种绳子太普通了。”
“妈的!”莱姆骂了一声。“那绳结呢?”
“绳结就不一般了。那人打结的技术非常好,看到这里绕了两圈吗?聚氯乙烯很硬,最难打结,而这绳子上的结却牢固无比。”
“局里有关于绳结的档案资料吗?”
“没有。”
不可原谅,他想。
“长官?”
莱姆转向班克斯。
“我有一些航海经验……”
“在西港外。”莱姆说。
“呃……没错,是的。你怎么知道?”
假如有专考地名的刑事测验的话,杰瑞?班克斯一定会把西港填到康涅狄格州去的。“我猜的,运气好。”
“这不是水手结。这种结我不认识。”
“知道这一点也不错。把它挂在那里。”莱姆点头指指墙壁,要他们把绳结挂在玻璃纸偏光照片和莫奈的油画招贴旁边。“我们迟早会搞清楚的。”
门铃响了,汤玛士出去应门。莱姆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也许是伯格医生转回来通知他,已不再有兴趣帮助他执行那个“计划”。
但是那沉重杂沓的脚步声告诉莱姆,正在走上楼的是什么人。
那是紧急应变小组的成员,个个人高马大,全副武装。他们鱼贯进入房间,礼貌地向塞利托和班克斯点头示意。他们全是生龙活虎的男子汉,莱姆敢说,在这二十双平静的目光背后,是十个恶劣不佳的心情,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一辈子躺在床上起不来的残废。
第34节:啃咬,啃咬……
“先生们,你们已经知道昨晚发生的绑架案和今天下午被害人遇难的消息。”莱姆以一种坚定的口吻继续说:“不明嫌疑犯手中还有一名人质。我们已经掌握了一条重要线索,需要你们分头到全城各个地区收集证据。行动一定要迅速,每个人负责一个区域,同时进行。”
“你是说,”一个留有胡子的警官半信半疑地问:“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进行?”
“你们不需要后援。”
“出于完全正当的理由,长官,我不愿意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介入任何战术行动。至少需要两个人一组。”
“我不认为会有任何枪战发生。你们的目标是城里的主要连锁超市。”
“超市?”
“不是所有超市,每一种大型连锁店去一家就行了。”
“到底要我们去做什么?”
“买小牛腿。”
“什么?”
“每家店各买一包。至于钱的问题,恐怕得需要各位先自己掏腰包垫上,不过以后政府会补还给你们的。还有,这次行动务必要以最短的时间完成。”
她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她的眼睛逐渐适应了旧坑道内昏暗的光线,也看到了那群小混蛋正一点点地向她靠近。其中一只比较特别,她始终把目光盯在它身上。
莫娜莉的两腿疼得像针扎一样,但主要的痛楚来自双臂,来自他用刀子深深割开的皮肤。因为胳膊被反铐在身体后面,她看不到伤口,看不到自己到底留了多少血,但她知道一定很多;她现在非常虚弱,而且能感觉到从胳膊到腰间到处都浸满湿粘粘的液体。
暗影里那一团团灰棕色的东西不断发出西西簌簌的响动,她听出那是尖利的爪子在水泥地面上刮挠的声音。那群老鼠正在不紧不慢地向她围拢过来,足足有上百只。
她强迫自己躺着不动,目光死死地盯在那只个头最大的黑老鼠身上。Schwarzie(德语:小黑),她这么称呼它。它站在鼠群的最前面,前前后后地不停移动着。它在观察她的反应。
莫娜莉?吉格十九岁时,就已经两度环游世界。她曾搭便车走过斯里兰卡、柬埔寨和巴基斯坦;在内布拉斯加,当地妇女对她的眉环和没戴胸罩的无袖上衣怒目以视;在伊朗,那里的男人像发情的公狗一样盯着她裸露的双臂;在危地马拉,她在公园里过夜;在尼加拉瓜,她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迷路后,和那里的反政府武装共住了三天。
然而,她从未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MeinGott!(德语:天啊!)
然而,最让她毛骨悚然的事还在后面。
一只老鼠溜近了,只是很小的一只,它棕色的身体飞快地往前一蹿,又马上退回去,就这样每次往前移动几英寸。鼠类的胆子都很小,她心想,因为它们更像爬行动物而非啮齿动物。它们个个生有阴险的鼻子、阴险的嘴巴,以及一双该死的红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