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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节

大胡子怕我心情不好,特意递过杯热茶来安慰我说:“别灰心,丁二和他师父研究了将近一年都没出来什么具体结果,你才用了一晚的工夫,没有结果也是很正常的,慢慢来吧,也不用急于一时。”
王子也在旁边大大咧咧地挖苦我说:“我说老谢,你是不是魔怔了?都鼓捣一宿了还舍不得撒手呢?走到哪儿都托着这个破铁疙瘩干嘛?跟你说,我跟老胡早晨从老乡那儿买了两条羊1i回来,中午咱几个烤着吃,吃饱了喝足了再睡个晌觉,多爽老琢磨那些破事儿干什么?”
听二人说完我微微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表情有多难看,随即我赶忙朝大胡子微笑了一下证明自己并无大碍,跟着又把脸一板,对王子皱眉道:“我要跟你似的就麻烦了,一天到晚就知道傻吃糊涂睡。告诉你,小爷已经把这东西给开了。”
二人闻言均是一惊,连忙站起身来走到我的跟前定睛观瞧。当他们现那铜块的一面已经分离出了数根铜钉之后,不由得齐声纳罕,盛赞我的解谜功力真是到了一定境界了。
我虽有飘飘之感,但也非常清楚事情还远没有彻底结束,当务之急,是要将这东西尽快打开,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于是我将自己担心铜块里面藏有机关暗器的想法说了一遍,然后将那铜块放在了院中的一个角落处,安置好以后,我对大胡子说:“咱们站远一些,你找个石头把那东西打翻,让那些钉子自己掉出来,要是里面有什么毒也伤不到咱们。”
大胡子点了点头,从地上捡了两块碎石抓在手中。随后我们三人一同退到了屋檐下面,距离那铜块的位置足有十余米之遥。
大胡子挑选出一块大小的合适的石子,用右手钳住,又对着铜块瞄了一会儿,跟着他长出一口气,屏住呼吸,抬臂运力,只听‘嗖’的一声,那石子真如一颗出膛的子弹,以极快的度而出,只闻其声却不见其物。
还没等我们回过味儿来,仅眨眼的工夫,又听见前方传来‘铛’的一声,那石子已然击中了铜块的侧面。
这下的劲道可当真是非同小可,一响过后,只见那铜块顿时被砸得离地飞起,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子这才落在地上,而那些本来虚a在铜块上面的钉子,也在飞转的同时被全部甩了出来。
在铜钉散尽之后,那铜块中随之掉出了一件古怪的事物,看上去金光闪闪,耀眼生1a,似乎是个四四方方的小金盒子。但由于体积太小,我们一时无法看清那金盒的具体样貌,只知道这东西制作得jig细小巧,黄澄澄的颜è也煞是好看。
那金盒从空中落地之后,一面的边角在地面上磕了一下,跟着就听到‘咔’的一声轻响,居然因这撞击的力道而自行打开了。
院子中瞬间陷入了寂静之中,三个人都瞪大了眼睛望着那打开的金盒。狼藉的地面上没有出现任何异常,没有机关,没有毒气,只有一个古怪神秘的小金盒子躺在那里。三个人的注意力全都被那小巧的事物吸引了过去,一时间不知该上前查看,还是该静观其变。对于大胡子刚才那下出神入化的掷石手法,我和王子甚至连喝彩叫好都已经忘了。
过了半晌,我们见那盒子的确无甚异常,这才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待走到近处之后定睛一看,我们三个同时被惊得愣在了当场,原来那金盒里面……居然是空的。
我蹲下身子将那金盒小心翼翼地捡了起来,现那是一个做工非常jig致的黄金锦盒,整个体积只有半个烟盒的大小,形状呈正方形。在金盒的底部刻有几行古彝文书写的文字,字体虽小,但笔风浑厚大气,显然是个男人的笔迹。
所谓‘书画一家’,大致是说这两者之间颇有相同之处。我和王子绘画的功力虽然浅陋之极,但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我注意到那些文字非常眼熟,从笔画的间架和写字的笔风上来看,这与不久前我们在血池大中现的壁刻文字极为相似。尽管这两者间有工整和潦草之分,但我依然能够从中做出初步的判断,这两处文字,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书写的。
果不其然,在我有了这种感觉之后,王子也若有所悟地喃喃说道:“老谢,你说这些字,是不是跟新疆那血坑边上的字有点儿像?好像是一个人写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他的意见。但我并没有开口说话,因为我已调转了金盒,将其正面朝上地翻了过来,我的注意力也随之集中在了那金盒的内部。看到那个位置的时候,我的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
金盒的内部被一种黑è印泥的物质填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事物。但这印泥上面却留有两个非常明显的凹痕,深度大约有一厘米左右。两个凹痕左右对称,均呈现出一种较为特殊的月牙形状。月牙的一端尖利纤细,另一端则明显宽出了许多,尖部也是平整四方,与正规的月牙形状完全不符。
看到这个形状的同时,我颇为愕然地愣在了那里,一系列的问题如决堤一般汹涌而来,脑海中立时充满了或大或小的许多个问号。因为那两个月牙的印记我非常熟悉,这正是我脖子上所佩戴的那枚牙齿的形状。
如此说来,这盒子以前乃是用来放置魙齿的器皿,两枚牙齿都应该被放在里面。但为何这两枚牙齿分别流落到了不同的地方?是什么人把牙齿从盒子里面拿走的?既然盒中已空空如也,那这盒子还极为隐秘的保存着作何使用?又是什么人将外面包裹的青铜方块重新组装起来的?
胡、王二人也都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三个人均是一言不地愕然呆立,望着那月牙的形状默默思索。
正在这时外突然传出了一阵‘咚咚咚’的敲声。f
……第二百一十八章凹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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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不同的来意
听到敲门声响起,王子走过去将院门打开,在门口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影,我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原来门外之人是季三儿和季玟慧兄妹两个
季玟慧的出现使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最近这两天脑子里堵满了各种问题,只等着季玟慧来替我分担一二。况且古文字一门我们几个是一窍不通,没有她的帮助,我们仨就算想破了头皮也是白搭。
于是我走过去告诉季玟慧一会儿有事找她商量,然后把头转向季三儿,问他说:“三哥,今儿个怎么想起跑这儿来了?又躲清闲呢?”
季三儿没接我的话茬儿,而是将左手手掌伸出来在我面前笔划了几下。我见他手中空空如也,并没拿着什么特殊的事物,便不解地问道:“嘛呢?跟我这儿瞎笔划什么?打算给我表演魔术是怎么着?”
我这句话的口气略带埋怨,主要是气他一语不发的跟我这儿故弄玄虚。谁知这样的一句话刚一出口,季三儿却立即喜笑颜开地哈哈大笑起来,两只小眼都快眯成一道缝了。紧跟着他用右手指了指自己左手的食指,然后将其轻轻捏住,‘啵’的一声,那根手指竟然被他拔了下来。
我这才猛然想起他这根手指已经断掉了,但刚才在我眼前晃动之时,我完全没看出他手上有任何假肢的迹象,以至于一时忘记了他断指之事,他手中的那个人造手指做的简直是太逼真了。
于是我颇为好奇地将他手中的假肢接了过来,放在眼前仔细端详。这的确是非常难得也非常罕见的人造工艺,皮肤的纹理、肤色、粗细,均与季三儿的手型相差无几,如果不是凑到近处仔细查看,根本就不可能发现这是一根人造的手指。
能看到季三儿在失去一指过后依然能够活的这样开心快乐,我的心里自然也是为他高兴的。随后我甚是赞赏地点了点头,将那根假肢递还回去,同时开口问他说:“这东西可真不赖,跟真的似的,没少花钱吧?”
一提到钱,季三儿立即‘啧’了一声,咧嘴道:“可不嘛,就这么个破玩意儿,花了我小十万块钱。要不是嫌少根儿手指头忒难看,我他**才不花那么钱弄这没用的东西呢”
王子在一旁不屑道:“得了吧三哥,你这纯属念完经打和尚。跟我们这儿显摆半天,不就为了让我们都夸这东西好吗?你自己又翻过头来说这东西没用,你明知道没用还花钱弄它干嘛?”
相处多日,季三儿已经了解到王子那爱斗嘴的天性,他倒也不和王子一般见识,再加上他自己也是个好脾气,所以往常任凭王子怎么挖苦,他很少会红着脸跟王子你来我往地辩驳争论。
听王子说完,季三儿又是嘿嘿一乐,给我们解释说:“你还别说,这东西贵是贵了点儿,不过还真是不错。你看看这材质,这可是正经八百的‘梅地因usA’,我他**都没坐过飞机,这玩意儿倒是坐着飞机过来的。”说着他就用力弯折着那根假肢,想以此证明这东西的工艺有多优秀。接着他又开口续道:“美国那边儿这种东西挺普遍的,假胳膊假腿就甭说了,听说连假的人脸都有,兹要是戴上那东西,走大街上都没人能认得出你来。”
听完这句话我心中猛然一震,恍惚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问题。凝神细想,我突然记起在西域迷城的九桥大厅中,高琳曾经至少两次与身边的血妖擦肩而过,并且有一次还是在我们的众目睽睽之下。那些血妖看到她时,虽然脸上表现出一丝诧异的神情,却没有一个去伤害于她,甚至连最起码的攻击**都没有。
事后我也绞尽脑汁去分析过这事,但始终都没有找到满意的结果。我也曾试图另辟蹊径去解释问题,例如高琳掌握了某种特殊的技能,所以血妖才不会对她产生敌意。然而这种想法也只是无的之矢,思路被逼到了死胡同里,胡猜乱想才得出的歪曲结论。
当然,如果说她已经变异成了一只不折不扣的血妖,那这一系列的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可事实却并非这样简单清晰,尽管此人始终对我忽远忽近,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是同学一场,四年的时间不算太短,她若是一只食肉饮血的血妖,又岂能隐藏到如此之久?就算我再怎么鬼迷心窍,也不可能连这样特殊的事情都发现不了。
而且,在慕峰脚下与高琳相遇以后,一路上我们就始终结伴而行。在那么多天的接触当中,倘若她真是血妖,掩饰肯定是掩饰不来的。即便她能盖住身上的气味,也掩饰不住口中的牙齿以及通红的双眼,这些细节,是绝难逃过那么多双眼睛的。
可就在此时,当季三儿无意间提到人造假面的时候,我大脑中猛然间闪出了一种特殊的想法,那种可以变换相貌的变脸血妖也随之在我脑中浮现了出来。
会不会那个高琳并不是本人,我们所见到的高琳其实就是一只变脸血妖变化而成的?在我的印象中,那种变脸血妖可以将另一个人的全身细节刻画得惟妙惟肖,不仅五官逼真无瑕,就连发型和身高也能逐一变化。并且还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就是当它们变成普通人的相貌之时,它们口中的獠牙可以伸缩自如,就连血红的双眼也能够变成黑白相间的正常颜色。这样一来,就很难被人从外表上面瞧出破绽。
再联想到大胡子曾经两次在高琳逗留过的地方提到有血妖的气味,可不可以就此认定,那个所谓的高琳,实际上就是一只变脸血妖幻化的呢?
不过这样的猜想还有一个很大的弊病,那就是人的性格。纵使变脸血妖能够复制人的外貌特征,但性格和习惯这种东西却是与生俱来的,就算传说中的易容高手恐怕也很难做到将一个人的脾气秉性彻底复制。更何况我追求高琳的时间足有四年,每天对她的音容笑貌都是朝思暮想,可以说我对她的了解甚至超过了她自己。即使对方将高琳伪装的再像,要在我的眼皮底下共度数日,我没有道理看不出破绽。再者说,她身上的血妖气息又为何会时有时无?和大胡子在一起那么多天都没被闻出来,到了洞里却又缕缕现形,这其中的道理,又该如何解释?
由于思考时太过用心,我手捧着金盒愣在了那里。季三儿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连忙在我眼前挥了挥手,惊奇地问道:“怎么了兄弟?哥哥说错什么话了?怎么把你给吓成这样了?”
我激灵一下回过了神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言不发地呆立半天了。由于依然想不出确切的结果,我只得将高琳之事放在了一旁。
随后我便问起季三儿此次来访的主要目的,季三儿说我大老远来看看你们哥儿几个,你们就打算让我一直站在院子里说话啊?这大冷天儿的,还不赶紧找间屋子让我暖和暖和。
说起我们几个住的房子,当真是各有千秋,各有特点。王子是出了名的臭脚,而且还不爱洗袜子,往往那几双袜子都是倒着班儿的穿,穿臭了一双就搁在边上晾着,等过几天不算太臭了又拿起来再穿。因此他那屋里总是臭气熏天的,没特殊的事情,我很少去他的房间里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