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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节

  九剑恍惚一阵,却瞧见了奎木狼头上豆粒大的汗珠频如雨下。这并非疼痛所致,即便没有月色,九剑也顺着内丹的光芒注意到了:奎木狼的左腿,已经自下而上开始变得枯萎;而奎木狼,则是在调用体内仅存的真气,抗衡着地底的这股妖气。
  过了好一会儿,奎木狼才喘匀了气息,没事人一般领着九剑回了洞府。
  “如此,朝廷便会放过我与百花羞了吧。”奎木狼最后的喃喃自语,竟然并非豪情万丈,却是这般似水柔情……
  这一晚,九剑彻夜未眠。
  今日醒来,用了午膳,众人猜度一番白骨夫人的去向,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九剑听了一会儿便出来,在院子里看到了奎木狼引溪水的一幕。
  只是做完这等小事后,奎木狼竟然险些站立不稳,身子摇晃几下。
  “为了一个女人,我不懂。”九剑摸了摸怀中,那是奎木狼昨日交付于自己的内丹。
  奎木狼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一直立于自己身后的九剑——九剑不免有几分唏嘘,这奎木狼现在竟然连近在咫尺的气息也无法察觉。到底这枚内丹,带走了奎木狼几分内力?
  八成?甚至九成?
  看着九剑的神色,奎木狼反而一脸释然:“这种事,不在其中,谁也不懂。就像那白骨夫人,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她的玄奘便敢与那卷帘为敌一般……你说,这又是为什么?”
  九剑却丝毫没有为这句话而动容:“一个女妖,懂什么情。”
  “情……”奎木狼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一块鹅卵石,一根野草,一个妖怪,都有从这世上灰飞烟灭的一天。唯有情,才能长久不灭——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只有与人相识相知相交相爱,才有生存的意义。九剑,你现在对一切的情感都无动于衷,但有一天,你也会懂……”
  九剑见得奎木狼此时的表情,便确信了一点:
  是的,自己可以回京城复命了。
  因为,就在刚才那一刻,九剑已然确信:之前朝廷下令要缉拿的那个不可一世的奎木狼,死了。
  “那么,我还有一事。”九剑开口说道。
  奎木狼点头,示意九剑但说无妨。
  “伍大人在半途中传了我一个任务,说是无论使用什么手段,都要将那个叫吴承恩的书生带往京城。”九剑说着,从怀里摸索一番,手心里亮出了那几个内里闪烁着黑影的珠子。
  见到这珠子,奎木狼自然是明白:刚才九剑说的“无论使用什么手段”绝非虚言。奎木狼盘算一番,顿觉无妨:只要那青玄不要一同前往京城,便万事大吉。只是有一点,奎木狼有些想不通:区区一个书生而已,为何引得那麦芒伍如此在意?
  见得奎木狼有些惊疑,九剑便收好了珠子,重新掏出了一段布条。布条的背面,写着一个“鸽”字;而正面,则写着凌乱的一句话:
  伍太医行刺。
  这便是吴承恩等人刚刚获知深沙大王前往京城时,束手无策之际给京城的那位“朋友”写的字条。
  看这凌乱字法,应当是那吴承恩的笔迹。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倒是令奎木狼更加惊疑:“这是……”
  “之前我截获的,没有人知晓。”九剑重新收好了字条,朝着房间的方向望了一眼:“不晓得那书生是要传给谁。但是伍大人的忠心日月可鉴,断断容不得这种人凭空诋毁……”
  语气之中,九剑似乎根本不想领命,反而是有点要把吴承恩杀之而后快的意思。眼下,九剑之所以开口求助于奎木狼,却完全是出于对他的考虑。毕竟自己一人难以强求李晋为首的五人,如果真的需要硬来,则会把二十八宿引到奎木狼这里……
  那奎木狼好不容易盼来的这安生日子,算是到头了。
  “我会想办法令他去京城的。”奎木狼点头。既然是麦芒伍交代的事情,那么自己自然会尽力而为。
  九剑随即起身,推开了院门,自顾自离去了。
  奎木狼并未有何表示,只是继续打理着院子。一番忙碌之后,吃完午饭的李晋才姗姗来迟;他径自坐在了溪水旁边,拿起一个酒壶,四下看了看后便开始饮酒取乐。
  “那谁,走了?”李晋喝了一口后不见九剑,开口问道。
  “走了。”奎木狼继续照弄着溪水,头也不抬:“对了,他临走前说,麦芒伍想让那个书生去京城。”
  李晋却也并不意外:“看来朝廷知道了这小子的本事……你是没见过。虽然他是个普通货色,但是有一点可是你我都比不上的。那可是……”
  奎木狼虽然点头,却对李晋的话毫无兴趣,心中计较地却是去哪里找一些鹅卵石放在小溪内润色。
  自己在南苗最大的使命已经达成。剩下的日子,奎木狼只有一个心愿:好生照看好百花羞造就的这个花园便是。
  李晋端详一会儿,拿起酒壶想要递给奎木狼。奎木狼却摆手推脱,笑着说,这酒以后自己是无福享用了,喝了会醉。恐怕,以后只能央着百花羞去集市买一些苗人酿的米酒来解馋了。
  李晋听完,上下打量一番奎木狼,却不再多说,自顾自继续喝了几口。没多久,李晋忽然将酒壶扔到了溪水里,似乎有几分赌气,站起身来便要冲出去。
  “不要追。”奎木狼摆摆手,示意李晋冷静:“是我给他的。这样,皇上就不会再有借口刁难镇邪司了。”
  李晋站住,却突兀伸了个懒腰:“谁要去帮你追九剑?我就是坐麻了腿,站起来动动。咱们关系一般,你的死活关我屁事。”
  奎木狼看着李晋的背影,笑了笑。
  “那,书生的事情……”
  “知道。”
  说罢,李晋重新坐下,从溪水里捞出了酒壶,继续喝酒。
  身后的房间内,则是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很快,吴承恩便拉着青玄跑了出来,嘴里面还在念叨着昨日里遇到的那两个妖怪煞是惊险,一个白骨成妖,一个泥沙作怪;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吴承恩也不会想到世间万物竟然如此神奇。这故事要是写进书里,保准叫人目瞪口呆。
  而紧随着他们追出来的,却是一脸不高兴的李棠,袖子一甩打在吴承恩的脸上,嘴中还叫嚷着:“还你还你,有什么稀罕的!这些市井野店里买来的东西,你一边叫着大小姐请收下,一边跪着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原来,刚才吴承恩将自己在集市上买的两根簪子拿了出来,先把白色的一支递给了杏花。而那红色的簪子,则是越过了身边的李棠,直接要送给百花羞……
  论起来,这簪子就算再贵重百倍千倍,李棠都是看不上眼的;只是吴承恩做事格外欠妥,李棠自觉被冷落,脸上即刻不甚好看。
  倒是那百花羞笑笑,说自己已经嫁为人妻,这簪子樱红可爱,更适合年轻姑娘,不如另送他人。
  吴承恩想了想,觉得也是道理,转身看到一旁变了脸色的李棠,说:“那就给你吧,红色正配你。”
  “不,要!”李棠一甩袖子,跑了出去。
  吴承恩一边追出去一边解释:“我是看到你小包袱里带着的钗环簪子已经有很多了,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吧,不是金的就是嵌宝石的,我送给你你也不会戴吧?可是杏花只有一个破藤枝用来簪头发,她才真的需要这东西啊。另外那个红色的是老板说最近店庆,买两个可以送一刀宣纸,很合算的,你算算嘛,宣纸最近的价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