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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回首前尘,仿佛我们的人生是有章可循的,感觉事事都开始变得合乎逻辑,仿佛我们走的每一步(包括失足)都是被事先安排好的。比如那个满嘴脏话的退休老头儿,他不经意间给我命定了一干25年的工作。你说那是命运还是偶然?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剃头师傅赫克托四处找他那把银通(Silvertone)老吉他的时候我压根儿不在场。以前,我曾以为路是自己随机选出来的: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现在才知道并非如此。
有别的力量在左右我们。
1963年间,在披头士乐队掀起风潮前,乡村音乐短暂而强有力地席卷美国大地。借着这股热潮,电视台推出了《民谣同乐会》这档节目,嘉宾是一些诠释黑人体验的白人歌手,比如查德·米歇尔三重唱和新黑人卖唱剧团这类。我哥哥康拉德,与比利·帕克特的哥哥罗尼是挚交好友,每周六晚都在帕克特家看“民乐会”——他们这样来称呼那档节目。
那时候,罗尼和比利的祖父跟帕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比利的祖父人称“剃头师傅赫克托”,盖因他坚持这行当近50年,不过还是很难想象他如何能代入这个角色;剃头师傅就像酒保一样,通常是健谈的那类人,但是剃头师傅赫克托话可不多。他一般是坐在客厅,一边抽着蒂帕里诺雪茄,一边往自己的咖啡里倒几盖子波本威士忌。整个房子都充斥着这种味道。他只要一开口,话里就夹着脏字。
不过他喜欢《民谣同乐会》(即“民乐会”),老跟阿康和罗尼一起看。某天晚上,节目里一个白人小男生唱了一段宝贝儿离他而去,让他感到心情悲伤的歌,剃头师傅赫克托嗤之以鼻,说:“扯淡,哥们儿,这算哪门子蓝调。”
“这是什么意思啊,爷爷?”罗尼问道。
“蓝调是很厉害的音乐,但那个娃唱得就像他刚刚尿了床害怕被他老妈发现似的。”
两个男生听完都笑了,一方面是觉得很逗,一方面是惊诧于赫克托居然还是个音乐批评家。
“你等着。”他说完用粗糙的手抓着楼梯栏杆,拖着身子缓缓爬上楼。他这一趟去了太久,以至于当他脖子上挂一把破旧的银通吉他走下楼时,孩子们几乎都把他给忘了。吉他琴身破旧不堪,用一圈粗绳捆绑固定,连弦钮都弯了。他哼了一声坐下来,放了个屁,然后把吉他拉过来架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膝盖上。
“把那破玩意儿给我关了。”他说。
罗尼听话照办了,反正这周的“民乐会”也要放完了。“爷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吉他。”罗尼接了一句。
“好多年没碰了,”赫克托说,“关节炎犯了之后我就把它收起来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给这贱货调音了。”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儿媳妇帕克特太太在厨房喊了一嗓子。剃头师傅赫克托没搭理她;除非是想让她帮忙递一下土豆泥,否则他都不怎么搭理她。他慢慢地给吉他调音,小声抱怨了几句脏话,然后弹了和弦,听上去有点儿音乐的味道了。康拉德后来跟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说:“听得出来他确实很久没弹了,但还是蛮酷的。”
“啊!”罗尼赞叹道,“爷爷,这是什么和弦?”
“E和弦。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等着,你还没听到妙处呢。我看看还能不能想起怎么弄这骚货。”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声音再次从厨房传出。
他这次仍然没搭理她,只是开始用他那粗硬、被烟熏得发黄的指甲当作拨片,弹起了吉他。一开始他弹得很慢,一边还嘟囔着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话,但随后他很快就弹起了平稳的节奏和清脆的旋律,让在座的孩子们面面相觑。他的手指在指板上上下划动,一开始有点儿笨拙,然后逐渐流畅起来,仿佛老旧的记忆神经突触又一点儿一点儿活过来了:从B和弦到A和弦再到G和弦,最后回到E和弦。这种和弦进行法我后来弹了几十万次,不过在1963年时,我根本不知道怎么从中找到E和弦琴弦。
赫克托用一种高亢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完全不同于他平时说话(尽管他很少开口)的声音开始唱了起来:“亲爱的,趴下来让爹爹瞧瞧……你让我好担心……”
帕克特太太从厨房走出来,一边还用块干抹布擦着手,脸上表情就像看到异域怪鸟——鸵鸟或是鸸鹋之类——大摇大摆地走在9号公路的中央一样。比利和可能还不到五岁的小朗达·帕克特,下到楼梯的一半儿,倚着栏杆,瞪大眼睛看着这老头儿。
“那节奏,”康拉德后来跟我形容道,“跟我们在《民谣同乐会》上听到过的调调还真不一样。”
剃头师傅赫克托此时正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跟着拍子踏着脚。阿康说他从未见那老头儿咧嘴笑,有点儿瘆人,仿佛他变身成某种唱歌的吸血鬼。
“妈妈不让我夜里游荡……她害怕有些女人会……会……”他拖着腔,“会……伤我的心!”
“继续唱,爷爷!”罗尼叫道,他一边笑一边鼓掌。
赫克托开始唱第二段,这一段内容是方块J告诉黑桃Q,让她继续爱怎样就怎样。不过唱着唱着琴弦突然“嘣”的一声断了。
“该死的,你个骚货。”他骂道,剃头师傅赫克托的一场即兴演奏会就此结束。帕克特太太一把夺走了赫克托的吉他(飞出的断弦差点儿伤到她眼睛)并严厉警告,他要是再敢这么说话就到外面走廊上去思过。
剃头师傅赫克托并没有被赶到外面的走廊,不过他又重新回到他惯常的沉默不语的状态了。孩子们再也没有听到他弹起吉他唱起歌。随后的那年夏天,1964年,披头士乐队走红美国的那年,赫克托去世了,当时人气正旺的查尔斯·雅各布斯主持了他的葬礼。
在“大男孩”亚瑟·克鲁杜的《妈妈不让我》缩略版演出后第二天,罗尼·帕克特在后院酒桶里找到了那把吉他,是他愤怒的母亲给撂在那儿的。罗尼把吉他带到了学校,兼任中学音乐教师的英语教师卡尔霍恩夫人,教会了他如何换弦,如何哼唱熄灯号的前三个音来调音。她还给了罗尼一本《唱出来!》,这本民谣杂志有《芭芭拉·艾伦》这类曲子的歌词和和弦编配。
接下来的两年里(除了“命运的滑雪杖”使得阿康变哑的那段停滞期),这两个男孩儿学了一首又一首的民谣,一把旧吉他两人换着弹,学着蓝调歌手利德贝利在狱中岁月里弹的那些基础和弦。他们俩弹得都很水,不过阿康的嗓子还不赖,尽管他这种甜甜的嗓音用来唱他所钟爱的蓝调还是略显稚嫩。他们还顶着“阿康和阿罗”的名号在公共场合演出过几次。(谁的名字排前面是他俩掷骰子决定的。)
阿康最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吉他,一把刷桃木漆色的吉布森牌民谣吉他。它比剃头师傅赫克托的银通吉他好太多了,他们就是拿着这把吉他在尤里卡田庄的“才艺之夜”里唱《第七子》与《甜蜜国度》的。爸妈很支持,罗尼的家人也很捧场,不过计算机领域里的“完整输入完整输出”法则对吉他同样适用:是什么料子出什么货。
“阿康和阿罗”民谣二人组试图在当地混出名气,我对此毫不在意,阿康对他的吉布森吉他的兴趣开始减退时,我同样没有留意。自从雅各布斯牧师开着他新买的旧车离开哈洛之后,我感觉生命中出现了一个窟窿。我失去了上帝和我唯一一个成年朋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感到悲伤和暗暗恐惧。母亲总是在给我加油打气,克莱尔也是,甚至连父亲都来帮了一把。我也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最终,我成功了,不过1965年让路给1966年,1966年又换成了1967年,楼上不再传来唱得走样的《不要三思》,这一切我都没有注意。
那时候阿康全副身心都投入高中的体育竞技中(他在这方面比他弹吉他要好上千倍万倍),至于我的心思呢……镇上搬来一个新女生,名叫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她有着如丝般顺滑的金色头发,矢车菊般的蓝眼睛,还有毛衣下稍稍的隆起,日后会发育成丰满的酥胸。我们一起上学的头几年,我觉得她压根儿不会想起我——除非是想抄我作业的时候。而我则时时想着她。我觉得她要是答应让我轻抚她的秀发的话,我可能会立即心脏病发作。有一次我从参考书架上取下《韦氏词典》,拿回自己的桌前,在“亲吻”这个单词下工工整整地写下“阿斯特丽德”几个字,覆盖掉原本的释义,我当时心跳好快,皮肤就像被针刺一样。“心醉”这个词用来描述这种爱慕真是贴切,因为我当时就能感受到。
我从未想过会拿起阿康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如果想听歌,我会直接开收音机。但是天赋就是这么一种诡异的东西,一旦时机成熟,天赋就会不动声色但肯定执着地发挥出来。就像某些让人上瘾的毒品,刚接触时仿佛好友,久了才知是个暴君。这是我13岁那年自己发现的。
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
我的音乐天赋远谈不上高,但还是能超过阿康或家里随便一个人很多的。我在1969年秋天一个无所事事的星期六有了这个发现。那天阴云密布,家里其他人——就连从大学回家过周末的克莱尔——都去盖茨瀑布看橄榄球赛了。那时阿康在上大三,还是盖茨瀑布鳄鱼队的一名后卫。我留在家里没去,因为肚子疼,不过倒没有我表现出来的那么厉害;我只是对橄榄球不感冒,而且外面的天气也是山雨欲来。
我看了会儿电视,不过两个频道都在转播橄榄球,剩下那个在转播高尔夫球——还不如橄榄球呢。克莱尔原先的卧室眼下变成阿康的了,不过她的一些平装书还堆在柜子里,我想着找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来看。克莱尔说她的书很好读,而且追随马普尔小姐及赫尔克里·波洛一同探案很是有趣。我走进房间,看见角落里阿康那把吉布森吉他,周围是散了一地的《唱出来!》旧杂志。我看着这把靠在一边被人遗忘已久的吉他,突发奇想,没准儿我能用它弹奏一曲《樱桃,樱桃》。
我于那一刻的印象就如同对初吻一样记忆犹新,那时的想法如此陌生,与我走进阿康房间的初衷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我敢对着一堆《圣经》发誓:那简直不像是一种想法,而是一种召唤。
我提着吉他,在阿康的床上坐下。我没有一来就碰吉他弦,而是多回想了一下那首歌。我知道用阿康的民谣吉他来弹会很好听,因为《樱桃,樱桃》就是根据民谣乐句来编排的(我当时还不懂这术语)。我只是在脑子里回想那段音乐,惊讶于自己不光能听出,还能看出和弦的变化。这些和弦我全懂,只是不知道它们藏在吉他指板的什么位置。
我随便抓了一本《唱出来!》,想要找一首蓝调,随便一首都行。我找到了一首叫《把你的钱变绿》的曲子,看看怎么按E和弦(剃头师傅赫克托告诉阿康和罗尼——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然后开始在吉他上弹奏。声音有点儿闷,但很正。吉布森吉他是把好乐器,尽管闲置已久,还是没有跑调。我用左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更使劲地按弦。手指生疼,却全然不顾。因为E和弦是对的,E和弦太美了,和我心里想的分毫不差。
阿康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学会《日出之屋》,他从D和弦换到F和弦还是没法儿一步到位。我只花10分钟就学会了一首三和弦的乐句《樱桃,樱桃》——E和弦转A转D再转回A。然后我发现同样的三个和弦可以用来弹骑士之影乐队的《格洛丽亚》和金斯曼乐队的《路易,路易》。我一直弹到手指尖疼痛难忍,左手几乎无法伸直为止。我最终停下来,不是我想停,而是我不得不停下来。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来一次。我才不管什么新黑人卖唱剧团、伊恩与西尔维娅组合,或其他什么狗屁民谣歌手,我可以弹《樱桃,樱桃》弹上一整天:它有种能打动我的东西。
如果我能弹得够好的话,我心想,没准儿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会对我另眼相看,不再只把我当成用来抄作业的家伙。不过那都只在其次,主要是弹奏能填补我内心的空白。它本身有自己的意义,一种情感上的真理。弹吉他让我重新找到做人的感觉。
三周后,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康打完橄榄球后提前回家,而没有留下跟球迷一起赛后野餐。我正在楼梯平台上试着弹《野东西》。我以为他会疯狂地把吉他从我怀里夺去,或许还责备我亵渎了他的吉他——用他拿来弹奏《答案在风中飘荡》这种激进歌曲的乐器来弹奏特罗格斯乐队的三和弦傻歌。
不过那天阿康拿了三个“触地得分”,还创下了场地跑的学校纪录。鳄鱼队将参加下一阶段C级的季后赛。他只是说了句:“这是广播里放过的有史以来最蠢的歌。”
“不,”我说,“我认为这项‘最蠢殊荣’应该颁给《冲浪鸟》。那首我也会弹,你要不要听一听。”
“我的上帝,还是免了吧。”他敢这么渎神是因为妈妈在花园里,爸爸和特里在车库里修“公路火箭III号”,而我们笃信基督的大哥已经不住在家里了。跟克莱尔一样,安迪也上了缅因大学(他说里面尽是些无所事事的嬉皮士)。
“不过阿康,你不介意我弹你的吉他吧?”
“你只管随便弹。”他说完就从我身边的楼梯上过去了。他一侧脸颊上有明显的擦伤,浑身是打球之后的汗臭。“不过你要是搞坏了,可是要赔的。”
“我不会把它弄坏的。”
我确实没弄坏,只是弄断了好多根弦。摇滚比民谣更伤琴弦。
1970年,我开始在盖茨瀑布的安德罗斯科金河对面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级生,由于他的体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绩,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了。那样也好,无所谓。不幸的是,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虽然在大教室里就坐我后面一排,而且上一年级英语课时挨着我坐,但她对我也不闻不问。她梳着马尾辫,短裙裙裾比膝盖高出至少两英寸。每次她跷二郎腿的时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迷恋她,不过她和朋友们坐在体育馆的看台上吃午饭的时候,我偷听了她们的对话,知道她们只看得上高年级男生。我只是她们崭新而美妙的中学校园生活诗篇中的一个临时演员。
不过倒是有别人在注意我——一个身材瘦长、长发飘逸的学长,看上去像个安迪所谓的无所事事的嬉皮士。有一天我在体育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他把我找了出来,阿斯特丽德和她那群爱笑的死党就在比我低两个露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