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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我们很喜欢钟任之在课堂上讲述他所亲身经历过的案例。在他的讲述中,总有出人意料的结果,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这一切,也改变着我对事物所持的观点:有时看到的,也未必真实!
  自从我回答了钟任之的问题后,他在课堂上无论提什么问题,总留给我发言的机会,而我也很珍惜这样的机会,还经常私下请教他关于法医专业上的问题。
  钟任之上课的另一个特点,是喜欢给同学们自由提问和讨论的时间,提什么问题都可以!
  他甚至开着玩笑说,连男女关系的事都可以问,当然前提是要他回答得出来。法医本来就是一份很俗的职业,俗得无时不在与肉体打交道,或者说法医眼里无所谓高雅,亦无所谓低俗!他还说自己回答不出来也没关系,大家共同学习提高,法医知识是无所不包的,谁也无法达到无所不知的境界。
  于是,有人带着点哲学的味道问:“法医到底应该是什么?”
  钟任之说,法医是地狱的行者,通过汲取别人的苦难来为自己修行!
  “有人说法医是开在地狱的彼岸花,给黄泉路上的孤魂野鬼安魂指路!但当你们拿起柳叶刀后,会发觉自己并没有那么伟大!你们非但无法改变世界,还不得不接受这个世界的苦难。因此我倒更觉得法医是地狱的行者,解读苦难,砺炼自己!悟者得道,惑者成魔,几年或者几十年后,你们每个人都会发觉自己有了变化!我教不了你们怎么去做,得道或者成魔,除了你们的修为,也要看你们自已的造化!曾有佛心慧语曰:一个人,不能了解生命,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惩罚。我不是智者,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只有那些真正背负别人的痛苦的人,才会功德圆满!”他说。
  当他讲这些话的时候,我坐在课堂上,满脑浮现的是一个背负着沉重十字架,被人鞭打着押上行刑台的形象。
  有一次我私下问他,在老师和法医两种身份中他更喜欢哪一种?他笑了笑,说我的提问本身就存在着问题,喜欢跟去做是两码事,很多人做的未必是自己喜欢的。因此,做什么事都不能用喜不喜欢去衡量,没有永远的喜欢,也没有永远的憎恶,他倒喜欢在这两种身份中不断地交换。
  我有些不解。
  他说:“有些事,到你真正去做的时候才知道。”
  “那么我该叫你钟老师还是钟法医呢?”我笑着问。
  他想了一下说:“叫我师父吧,因为我喜欢你这个徒弟!”
  我知道这意味着,我和他的关系比一般师生更亲密,于是觉得很高兴,从那以后便叫他“师父”。多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亲切感了。——他在某些方面,与爷爷有着很相似的地方!
  师父带进门。带我走进法医这个神秘世界的,是钟任之。参加工作后,我仍然和他保持着联系,除了探讨法医专业里的问题,也交流着从这份职业得出的感悟。“师父”这两个字,是带着一个“父”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后来,我在禅市出了事,师父专门抽了一段时间陪我。那时,他已经没再在公安局上班,而是专职当起了法医系的老师。他没向我解释为什么,我也没有问他,因为他说过无所谓喜欢也无所谓憎恶,这样做应该有他的理由。
  我来北江工作,也是他提的建议。出事后,我没来由地沮丧,歇斯底里地狂燥,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对我说,换一个工作环境吧,一切总会过去的,人总要有重新的开始。
  他说,正式调走当老师之前,北江市公安局的领导希望他能推荐一个有能力的法医接替他。而他推荐了我。当时哥儿们高原也在北江市,劝我换个地方,于是我听从了他们,工作调动到了这里。
第七章 祝我生日快乐
  回到住处,洗了澡就上床睡觉。
  原本以为,喝过了酒会睡得很死,不再念及刘嫣。没想到陈娟的话犹如一根棍子,搅动了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内心。——睡觉的时候,还是梦到了刘嫣!
  “嗨,生日快乐!”刘嫣笑着对我说。
  我想对她说点什么,但是一时太过激动,始终没有说出口。
  醒过来时,我把自己靠在床头,很遗憾在梦里没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至于究竟要说什么却不清楚。
  仔细想想,今天还真是自己的生日!
  既然记了起来,怎么样也得跟自己表示一下!
  我爬起床,穿好衣服走出房间。
  原本是想把高原也叫起来的,但他的房间里鼾声如雷。我站在外面想了想,没有去惊动他,于是一个人拿了一瓶酒上了天台,坐在那里喝了起来。
  那夜皓月当空。经过一天的折腾,眼前的城市终于精疲力尽,在皎洁的月光下沉沉入睡。几座大楼的窗户里不时闪烁着些许灯光,如同梦呓一般。眼前的情景,让人忽然感觉宁静明亮了许多,一些原本透着雾气的事情也渐渐清晰了起来。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每一个生日,都应该是在这样皎洁的月光下渡过的。
  “谢谢,祝你快乐,也祝我快乐!”我对着天空,举起手里的酒瓶说道。
  很多时候,我倒宁愿忘了自己的生日。因为记起生日,就会记起刘嫣的父母,记起使刘嫣产生痛苦的根源。——这些会让我心里的某个位置疼痛不已!
  在认识刘嫣后的第一个生日,是她陪我渡过的。她说祝我生日快乐!我说谢谢。而事实上,当刘嫣说出她父母的故事后,那个生日我并不快乐。
  或许是触景生情,刘嫣那天说起了发生在自己六岁生日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是怎样开始谈及这个话题的了,按理说在那样的情境之下,决不会谈及血腥的场面,但当时确实谈及了。刘嫣说本来那个生日应该很幸福。母亲答应为她准备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给她做顿丰盛的晚餐。然而当她放学回家,满怀期待地推开家门时,她对生日、以致对于未来的憧憬被眼前的一切彻底摧毁了!
  她说她当时听到了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但事实上那里只有她和母亲两个人,母亲的嘴巴根本就没有张开过,而她自己早已无力发出这样的声音。但刘嫣很疑惑地说确实听到了一声尖叫,或许那声尖叫发自于她的心里,最终湮灭在冲出喉咙之前!——那一刻,她已魂飞魄散!
  “你不会体会一个6岁的孩子看到那样场面时的心情。”我每每记起刘嫣说到这话时的神情,心里都不禁隐隐作痛。她的眼神迷离,已经没有了焦点,仿佛眼前空无一物。她说父亲躺在客厅的地面上,满身染着让人触目惊心的鲜红,地下的血泊已经凝结。母亲拿着一把水果刀,呆呆地坐在地板上直到警察赶来。地下的那个男人,已经被她捅了二十多刀,下身的生殖器也被割了下来。
  从那时候起,刘嫣说她会不时闻起腥甜的味道,那令人晕眩的味道充斥着嗅觉细胞,刺得大脑深处某个地方生疼,恍惚中感觉到那居然是自己的身上的气味!
  当听着刘嫣的讲述时,我突然就走了神。不知怎么回事,我的脑海忽然浮现出老法医们讲过职业法则:不跟死者的亲属谈恋爱!心里还没来由地有些发悚。
  法医职业法则,是法医们自己总结出来的不成文规定,按老法医们的说法:是法医自我救赎的准则,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却如同上古流传下来的咒语,违背必遭诅咒!
  而在我看来,与其说是法则,不如说是忌讳。
  法则之一,法医检验时不能带着感情,必须像被掏空了心肺的冷面杀手。这一法则是对法医最基本的要求,唯有如此才下得去手。——那一刀一刀切割的可都是血肉之躯!有法医开玩笑说,那一刻你不能把自己当人,也不能把刀下的物体当人!所以,当你看到法医快速熟练地解剖尸体时,千万不要诧异,那个时候,法医不过是长着血肉的机械手,按着预设的程式操控着手下的物体。一名好的机械手,能把这门活干得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我所见过的最快速的尸体解剖时间是二十五分钟。——从剖开尸体、提取心肝脾肺肾等所有内脏组织,到重新缝合好刀口,麻利得几乎可用“富有艺术感”来形容!
  法则之二,事后感觉屏蔽法则,或者说五觉合一法则。嗅、视、听、味、触,人的五大感觉,除了味觉,法医尸检时基本会用到其他四种。嗅觉,感觉血腥或腐臭;视觉,洞察每一处异常;听觉,充斥刀具的霍霍声和血肉的分裂声;触觉,通过手指感受人体组织的柔软和弹性。感觉屏蔽,不是要闭塞视听,而是指摈弃不必要的干扰,以利于更好地工作。四种感觉中,视觉是属于无需直接接触得来的体验,而且最直观,最容易让人接受,也最容易获得线索。而其它的感觉,极易引起身体共鸣,让人身临其境地一次次遭受不适的痛苦,而且这些感觉,基本上都能够通过视觉来实现,实无深究的必要,合为视觉一种即可。在我以前的同事中,有一个中年法医,正是年富力强、其势可畏的时候,却说什么也不愿意干法医了。原来他老感觉有一股异味,挥之不去,像尸体的腐臭,久而久之便无法正常工作。所以,检验完案件现场,除了看到的,其他的体验都应该“屏蔽”掉。
  法则之三,不能与受害人的亲属谈恋爱。这一法则,据说是因为法医的身份特殊,与受害人亲属相处,只会让人时刻想起受害人的惨状,无法释怀。长此以往,则哀怨渐生,欲罢不能!但因为周围没有法医与受害人亲属恋爱结婚的先例,所以关于此说的正确与否,无法考证。
  关于父亲的死状,刘嫣极不愿意多谈。但从她所说的二十多刀、下身被割等字眼,足以让我这个法医感受到了场面的惨烈。
  刘嫣的母亲被抓后,经司法鉴定是精神分裂,不负刑事责任,于是又被放了出来。
  母亲在家里不吃不喝,呆呆地躺了三天三夜。
  刘嫣在叔叔家住了一段时间。直到一天晚上,母亲找到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刘嫣说她母亲原来是准备带着她投河自尽的,她清楚地记得母亲抱着她走到了河中,那晚天下了很大的雨,河水湍急,河风呜呜地吹着两岸,跟催魂似的。
  母亲边淌着河水边说,嫣儿别怪妈妈,妈妈不想让你一个人受苦,咱娘儿俩一起走,妈妈会永远照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