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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水越来越深,刘嫣说她突然就说了一句:“妈妈我不想死!”
  母亲在水里呆了一呆,突然就放声大哭起来。
  “那足有十分钟吧。”刘嫣回忆着,像对我,也像对她自己说,“父亲出轨时没看见她哭,用刀杀了那个负心人二十多刀时,也没见她哭。那天在河水里,终于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说那时候,母亲一定在激烈地作着思想斗争。
  “妈妈我不想死!”她又说了一句。——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那一瞬间已洞察了生死。
  母亲终于止住了泪,回转身朝向了岸边。然而这时湍急的水流却拦住了她们求生的去路,母亲在河水中一个踉跄,两人便被卷入了河中。
  刘嫣死命抓住了母亲的衣服,在水里仰俯沉浮,也记不清倒底喝了多少河水。刘嫣说她那时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河水阻隔了鼻子、口腔——所有能与空气感触的器官,缺氧的感觉让她灵魂出窍飘飘欲飞,时间漫长得像经历了几个世纪。
  等到终于停顿下来,刘嫣看到母亲将自己卡在一处岩缝里,双手紧紧地拽住了她。空气带着亲切的甜味扑面而来,充盈着刘嫣周身的每一个细胞,她知道自己不会死了!而或许那股气味,是从母亲身上传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刘嫣看到血从母亲的额头上流了下来,滴到了眼睛里。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母亲都没有放手,直到有人救起她们。那一刻,母亲怎么也不像一个精神分裂的病人!
  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刻骨铭心,以致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刘嫣还有窒息的错觉。
  “所以我算是经历了生死的人!”刘嫣说道。
  她说那些话的时候,已经全然不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了!
  所以那次生日,虽然她开始祝我生日快乐,但我并没有快乐起来。自那以后,我再不敢提起生日的事,她也像忘了似的,俩人再没过过生日。到后来,我还真把自己的生日给忘了!
  没想到今天晚上做梦居然记了起来。
  事实上,每次与刘嫣一起,都让我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刘嫣不久感觉到了这一点,她对我说对不起,是她的事让我感到压抑!我掩饰说没有的事,只要她在身边就会让我很开心。
  “可是,在一起的时候,我都很少看到过你笑过!”刘嫣这样说。
  “那是因为,我没见你开心过,所以我也无法开心起来!”我说。
  她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些许感动。
  “你已经知道我的职业了,对此有什么看法?”我想扯开话题。
  “关于哪方面?”她有些不明白。
  我也觉得自己的问题问得有些含糊。——这是和她在一起时常常出现的情况,言不由衷,词不达意!
  “我是说你介意自己的男朋友是一名法医吗?”
  “为什么要介意?”刘嫣反问道,“职业能说明这个人什么问题?我是跟人谈恋爱,又不是跟职业恋爱!”
  “你不觉得法医是一种很脏污的职业?”
  “为什么这样说?我又没有洁癖!”刘嫣有些诧异,她想了想说道,“我认为没有一种事物是肮脏的,所以更没有什么肮脏职业的说法!我倒觉得,人的思想才有洁净和肮脏的区别!”
  她的话让我稍觉安慰。在此之前,我曾与几个女孩相处过,当她们知道我的职业之后,无一例外地和我分了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和我在一起会让她们感觉一种看不见的怵惧。
  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感情洁癖其实比生理洁癖更可怕!
  但自那以后,我时常会想到法医法则三:不能与受害人亲属谈恋爱!
  我想我受到诅咒了!
第八章 关于对死亡的看法
  有人问过我,法医是怎么看待死亡的。我无从回答,仔细想想,我还真忽视了这个显而易见而又无时不刻应该面对的问题。
  怎么看待死亡的呢?用我们自己的话来说:法医见过的死亡比见过的美女还要多。溺水死亡的、勒颈死亡的、失血死亡的、颅脑损伤死亡的,高温烧死的、低温冻死的、壮年瘁死的,甚至是性窒息死亡的……无法一一归类描述。唯一相同的,在于那只是别人的死亡,似乎于自己无关切身!经验丰富的法医早已见怪不怪,无论老的、少的或美的、丑的,此时只不过是一具静静躺在那里的血肉物体,没了思想,没了防备,任人仰俯翻转,再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是腐败着并终将化为泥土。长期面对,已经揣度不出它的本来含义了,解剖刀下,寻求的不过是血肉模糊的一种真相,冰冷冷的事实。如果非得用比喻描述,死亡不过是老天擦了一下鼻涕,或者说剪了一回指甲的过程,虽然不是很正常,但毕竟不过是一次新陈代谢。因此很多时候,在尸体的检验现场,经常可以看到旁边站着一些看客,抽烟、聊天,或者是没完没了地打着电话。正因为这样,法医在很多人眼里显得冷漠、无情,不可交密。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有一个法医,业务精湛,思路开阔,深得领导的赏识,准备提拔他为刑警队的队长,但是在一次特殊的法医解剖中却把这件事弄黄了。那次解剖的是很不同寻常的对象——一个突然死亡的重要领导,因为身份特殊,需要弄清死因。在做完解剖后,那个法医就再没听过关于升职的事。很久之后才知道,解剖时,因为已在心里得出了结论,法医在现场谈笑风生,下手准确麻利,让在场的其他领导很不舒服:“这个人太冷漠了,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哪一天我死了,他是不是也这样开着玩笑,‘庖丁解牛’一样三下五除二就把我剖得七零八落?没有同情心的人怎么能当领导!”他们说的似乎在理,但其实想来,实无让人悲痛的理由!无论曾经多么高贵的躯体,走到生命的尽头,到最后终究不过是一堆腐肉而已,你无法牵强那是不一般的血肉,更大可不必以此与法医的处事态度联系起来!
  无法否认的是,看法决定着态度。一般说来,当对一件事物麻木后,别说别人,连自己都会怀疑自己对这件事的态度。法医也是这样,于是不得不小心翼翼,提醒自己,质疑自己,反复扪问是否正确?唯恐出现差错,草菅人命。这似乎就是师父说过的:用别人的死亡,为自己修行。但我似乎并没有这样的顾虑,师父说这是自信的表现,他还说自信是一个人的优点,但也可能是缺点。
  我无暇顾念对死亡的看法,不时消逝的生命让人无法顾及任何的想法,倒是我经常思索推理判断上的方法,决心总结成理论成果,发表为论文以指导日后的工作。在对见过的所有死亡进行分类总结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当一个人对别人的行为习以为常时,他的潜意识里是认可这种行为的。反而推之,当你通过思考很快得出别人行为过程的结论时,这个过程就是你意识里所固有的!因此,根据个人的习惯思维方式,理论上是可以推断别人想法的,由此,完全可能利用多种场景的数据演算,重建案件现场。反之亦可以得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结论正确认识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为了检验这种理论基础,也就是利用自己的思维来判断别人动机的正确与否,我跟心理医生讨论过这个问题。那个叫张德生的医生想了好一阵,然后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说按照我所说,能得出杀人结论的法医就有杀人的动机?或者,心理医生能够判断精神病人的心理状态是因为他有精神病?显然不合逻辑!而我认定了这个理,认为这一判断法则适用于任何人。但后来通过实践验证,我有变态倾向!——因为我用自己得出的理论,有一次很快地分析了一起变态杀人案,分析得准确无误。
  虽然是这样,我并不惊慌。变态也是一种存在的状态,关键在于,你没有把这种状态堂而皇之地当作常态并付之以行动,它只是处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独自发霉、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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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我接到潘云的一个电话,他要我和李智林马上赶到一处河边。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赶到现场时,发现尸体是卧在河滩上的,浑身赤裸,除了脚上穿着一双鞋子,没有其他任何随身物品。
  司马雨正拿相机拍着照片,董建国则站在一旁,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
  看着他俩拉开距离的样子,旁边的人就有些忍俊不禁,这其中是有典故的。
  法医尸检时,除了拍照的技术人员,其他人一般不喜欢站在旁边。尸体新鲜时,那种异常的血腥味道刺得人鼻腔发痛;腐败时,强烈的臭味更能充斥着人的每一根神经。我认为,人的身体是可以相互感应的,彼此有着兔死狐悲的强烈排斥,也只有这样,那种味道才会显得如此怪异!没有人愿意靠近是很正常的事!而董建国与司马雨相互之间的敬而远之,是因为一次出现场检验一具河飘时发生的一件事。——
  那天下大雨,北江河里发现一具河飘儿,已经高度腐败。雨水冲刷着尸体,对去掉尸臭起到了一些用处,但还是不能完全去掉那种难闻的气味。我们几个法医技术人员搭了一个简易的帐蓬,将河飘儿保护在了帐蓬里,准备详细检查尸体情况。当时的现场很泥泞,我们准备不足,皮鞋及裤腿上沾满了黄泥,特别容易滑倒。经过检查,尸体没有明显的外伤痕迹,初步判断是意外死亡。对于侦查人员来说,这具河飘儿就没被当作一回事了,只任由我们法医和照相的技术人员例行公事处理一下便完事。我和李智林检查着尸体的表面情况,司马雨拿着相机站在尸体旁拍摄,而董建国和几个侦查人员则站在旁边聊天。董建国不时地问司马雨怎样了,完事了没有。当时雨下个不停,司马雨见到董建国站在旁边没有帮忙,还不断催促,有些不耐烦,于是回答得有些不客气。董建国针锋相对,对其他人开玩笑说,司马队长觉得今天的尸体很有“味道”,有些舍不得离开了。刚好这时,司马雨站在河飘儿旁边立足不稳,滑了一跤,一下子就按在了河飘儿的脸上,虽然戴了手套,还是粘了一手的腐肉。董建国和其他人见状,哈哈大笑起来,董建国还说:“大伙这么多人,让司马队长一个人占了便宜!”司马雨气恼他们幸灾乐祸的样子,用力甩起双臂把手上的东西抖得四溅。旁边人见状,赶忙躲瘟疫般四处逃开。只有董建国还在大笑,没有防备。当他觉得什么东西飞溅了过来时,已经躲闪不及,感觉有东西粘在了脸上。只见他顿时像被电击中一般,扔掉拿在手里的雨伞,浑身不住地乱晃,然后抬头用雨水冲洗,还不停地用力抹着脸。旁边的人笑声更大了,有人悄声说董队长肯定吃到肉了!慌乱了一阵后,董建国认为司马雨是故意的,握着拳头上前就要揍他。其他人见了,忙将他劝阻了下来,但又不敢靠近他,只是用着雨伞将他隔开。董建国见大家不敢近身的样子,显得更气了,但又不好再发作。
  自那以后,只要勘查有尸体的现场,董建国就不敢再靠近司马雨。
  女尸没有衣裤,双手被反捆,赤裸着身子仰卧在地上,只有脚上穿着一双鞋子。
  显然凶手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把死者身上的所有物品全部抛弃了,连衣服也没有留下!这是同类案件中出现得比较多的现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阻止警方调查死者的身份,从而找到破案线索。这同时也意味着:发现尸体的现场不是凶案发生的现场,而是杀人后抛尸至此的!其他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死者朝上的胸前有淤积状的尸斑,且鞋子的底部并没有粘上河滩上的泥沙。
  本案更为恶劣的是:女子死得很惨,胸部被人割掉,脸被锐器划了很多伤口,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
  “什么人干的,下了这么大的恨手!”李智林嘟囔了一句。
  我们先仔细检查了死者的鞋子,那里的鞋底上粘着一块贴着棉花的胶带,棉花上还有血迹,看起来显然是医用的物品。紧接着我们检查了女尸的头发、口腔、耳朵、手掌……,以及其他所有可能隐藏物证的地方。死者的头发和口齿间粘有几根细小的白色纤维。在被割胸的位置,刀痕连贯,边沿整齐,看来凶器很锋利。伤口的边沿,有一排残缺的齿痕。从胸口流下的柱状血迹掠过齿痕,延向背部,最后终止于肩胛位置,蛇一般让人触目惊心!死者的手背有着细小的针眼,双手的指甲有所变形,向上翘起。我让拍照的技术员把这一切拍了下来,然后用剪刀将指甲剪了下来,以备检验。——如果受害人与凶手有过搏斗,指甲里就有可能留下凶手的皮肤组织,这是很重要的生物证据。
  受害人被捆绑的双手是必须要仔细观察的,这里可能透露出更多的信息。捆绑的绳子是一根白色的纱线,我蹲在那里,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然后让司马雨拍下了照片。
  最后,我把目光停留在死者胸前的尸斑上,那里的一处方形印痕让我很感兴趣。我让李智林拿来尺子,在印痕上仔细量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