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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此案中,死者家属这个词我们听了很多次,可是两个死者的家属我们从未见过,我尤其感兴趣的是男死者的家属会是谁!——根据以前的调查情况,这个人视财如命,人情淡薄,已经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了!
  纪检部门的领导对我们说,到他们那里反映情况的只是女死者一方的家属,那些人认为是女死者的丈夫作案杀的人,公安部门放纵不抓,所以一直申诉。据来访者反映,女死者与丈夫的关系一直不好,两人时常争吵,已经分居很长时间了,女死者和房东住在一起已是公开的秘密!案发前不久,女死者的丈夫还去过她店铺里捉了一次奸,跟那个男死者打了一架,双方都受了点伤。为此,女死者还不得不把店铺的门锁换掉了,生怕丈夫再去生事。
  至于男死者一方,自始至终没有什么家里人来访过!
  原来如此!听到这里,我心里便有了底。
  回到办公室,我们综合调查得来的信息,再次分析了案情。李智林总结了两种可能,一种是女死者投放的毒草,另一种是有第三人进入现场投放毒草。我笑着说,他的总结涵盖了所有的可能,在逻辑上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不过范围太过广泛,似乎对案件侦查没什么意义!
  “女死者投毒的可能性最大!”听了我的评价,李智林把范围缩小了些,“女死者投毒在先,男死者杀人在后。当男死者发现自己中了毒,明白女死者的企图后,出于愤怒用刀杀害了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场四周门窗封闭,没有第三人进入的痕迹,也解释了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害女死者!”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样,那可真是死无对证了!双方当事人都已死亡!”我笑着说,“可是,女死者投毒的动机是什么?男死者怎么知道女死者投毒呢?”
  “你不是说过,人的思维永远超出想象,动机最难把握,因此不应该纠缠于想法,而应注重于客观物证吗?”
  “你所谓的客观物证,就是指现场门窗封闭。但是,门窗封闭并不是没有第三人进入的当然依据!”我说。
  “那么,师父的意思是同意第二种可能,有第三人进入过现场,实施了投毒?”
  “没错,我认为是这样!”我没有再兜圈子,很肯定地回答了他,“现在要弄清的关键问题,在于是那个第三人是谁!”
  “师父为什么如此肯定?”李智林很好奇,“为什么不是女死者投的毒呢?”
  “按照犯罪心理学理论,凶手一般会尽量避免在与自己相关的场所里杀人,并且案发后会尽量远离现场,以洗脱嫌疑。因此,如果是本案投毒的凶手,女死者不可能让男死者命丧于自己的店铺里,除非是准备殉情,但她并没有服用断肠草,可排除这种可能。而且,女死者在男死者中毒后并没有尽快离开,以致于被杀而死于非命,更排除了她投毒的可能性!”我说道,“记得我曾经说过现场里的茶杯吗?物证是不会说谎的,有茶杯就有外人,不是两个死者在家里所能解释的。”
  “有茶杯就必然有外人?”李智林有些将信将疑,“是不是有点绝对了!那不过是件常见的东西罢了!”
  “虽然常见,但意义特殊!”我说,“对于我们来说,茶杯不仅仅是件物品!茶道是我们传统的待客之道,出现在案件现场里,就具有了不一般的意义!”
  “如果是这样,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害女死者?”
  “这就是你刚才说到的,人的想法很难猜测!有的动机,很难用常理进行解释!因此不能纠缠于此。也许只有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才能知道为什么!”
  “说实话,我被绕糊涂了!”李智林有些沮丧,“那么投放毒草的可能是谁呢?下一步该怎么做?”
  “这个人的确很熟悉现场。”我开始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因为男死者熬药的位置很隐蔽,一般人是不容易发现的!而且,在男死者的倒地位置,有断肠草的残渣,我确信那是凶手事后清理现场时掉下来的!……”
  “这样说来,女死者的丈夫可真有作案嫌疑了!”没等我说完,李智林似乎有所领悟,“他曾经到过现场,熟悉那里的环境,也完全可以事后清理现场,而且如果他到了那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死者总会倒茶给他喝吧?毕竟也算是客人!——只是有些特殊!”
  “不会是他!”我摇摇头,有些不忍心打击他了,“这个投毒的人,一定跟男死者很亲近。——至少之前是这样!”
  李智林看来我,等待解释。
  “对于喝中药补肾的事,男人是最忌讳别人知道的,除非特别亲近的人,否则是不会说出来的。当然,在了解到男死者曾经与之打过架这件事以前,女死者丈夫也是符合这些条件的,我们不能排除他有从女死者那里得知的可能。但是正如我们后来所获悉的,他们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女死者甚至把店铺的门换了锁,这就阻断了这种可能!——女死者的丈夫已无法再平静地进入现场!”
  我停顿了一下,以便李智林跟上我的思路。
  “综合以上条件,投毒者知道男死者熬中药的事,而且能事先预备好断肠草,从容进入现场投放到药罐里,还能事后进入现场,试图清除掉断肠草残渣,不是男死者亲近的人绝不可能做到!而死者沏茶给凶手,以客相待,又说明不是经常见面的亲近者!”
  “可以够上这个条件的,似乎只有男死者的前妻了!但是以前对她调查过了,证实她没有作案时间。”李智林说道。
  “怎样确定她没有作案时间的呢?”我问。
  “发案当天,男死者前妻一直在自己母亲家打麻将。这个过程,在场的牌友能够证明!”
  “我从来不相信别人在娱乐时对时间的判断!人们常说,快乐得忘记了时间。——当对一些感兴趣的事过分专注时,时间是过得不知不觉的!在这个时间里,即使有人长时间地离开,也不会引起注意。”
  “你是说男死者的前妻可能离开过?”
  “完全有这个可能!”
  我们把调查情况详细向潘云进行了报告,当他听到凶手可能是男死者的前妻时,颇为意外。
  “能肯定吗?”他问。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这是他第二次这样问我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解释道:“我不得不谨慎一点,稍有差错很难收场的!”
第十三章 那个女人的真相
  潘云采取了很谨慎的态度把男死者的前妻传唤到了公安局,没有戴手铐,没有大声呵斥,只是说有些情况需要找她协助调查。但那个女人脚刚踏进公安局,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我和李智林去审讯室时,她已经一五一十把事情交待清楚了。
  董建国坐在桌子前面,边问边做着记录。我和李智林坐在旁边,协助他讯问一些案情上的细节问题。
  那个女子此时正坐在那里,拿着纸巾不时擦着鼻子,两行眼泪无声地从脸颊上流下来。
  原来,离婚之后,前夫一直没有付给女儿扶养费。为了讨要女儿的抚养费,女凶手去找过他很多次。
  “一开始就是我的错,我太相信那个混蛋了!”女凶手用手背不停地擦拭着脸上的泪水,“从还没有结婚那时候,我就不应该相信他,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当面说爱我,可一转身就找别的女人,没有一天不在谎言中渡过!协议离婚时,他说自己愿意承担女儿以后的所有扶养费,但条件是把房子给他。为了女儿,我轻信了他。但离婚之后,他一分钱也没有给过我们。”
  “每次去,他像模像样地倒茶给我喝,还问最近过得怎么样!”女凶手有些激动,“可每当我讲到女儿扶养费的时候,他就支开话题,说最近过得如何如何糟,生活上如何如何艰难!还假惺惺地让我耐心等,说如果有了钱,就一定会给我!就这样,我等了几个月,没等到他的钱!”
  “有一次上街的时候,我恰巧碰到他和那个女人,两个人亲亲热热,那个混蛋给狐狸精买了很多东西,大方得很!我当时脑袋‘轰’一下就气炸了,从来没有对我这样好过,女儿扶养费一分不给,倒舍得在那女人身上花钱!于是我就一直在想该怎样要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想来想去,只有让他死,女儿才能名正言顺地继承他的财产,而且这件事要尽快,否则等他和别人有了孩子,计划就泡汤了。我知道那个混蛋的肾不好,经常在家里熬药。——对待那个狐狸精,倒是蛮尽心的!于是就想到在他的中药里放毒草。”
  “案发那天,我事先打了个电话,约定那个混蛋在店铺里谈点事。然后邀了几个人在母亲家打麻将,制造出一直在那里的假象。中间有一段时间,我借口上厕所,让别人代我打几圈,自己带了断肠草去了那个混蛋那里。在店铺里,我跟他谈了最后一次。他还是以前的那些话:现在没钱,以后有了会给我!我当时就跟自己说,没时间了,决不能再相信他那漫无边际的托词!于是趁他上厕所的机会,我把断肠草放在了他正在煎熬的中药里。放完毒草后,我回到了母亲家里,继续打麻将。……”
  “只是我想不到,那个混蛋居然会杀了自己的姘头!其实想想也不奇怪,那个男人太过自我,容不下任何猜忌!也许是我对他说过的那些话起了作用,以前吵架的时候,我对他说过:‘你以为那个女人是真心爱你吗?她只不过是为了你的房子,还有你的钱!’或许在他死之前,怀疑是那个女人下的毒。——那些中药,都是那个女人帮他熬的!想到这里我就开心不已,我想那个混蛋死之前一定悔恨万分,他一定会对那个女人说:‘你真狠心!’……”
  女凶手居然笑了。
  “后来,我准备回到那里,把药罐里的断肠草清理掉。但一到那里,就被眼前的血腥场面吓朦了,当时胡乱抓了几把药罐里的东西就走!——中间好像还掉了一些在地上。”
  在讲完整个做案过程后,她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中。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董建国问道。——在记完笔录后,侦查人员都会程序性地问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