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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外科医生想了一下,然后说:“那好吧,别让伤者说太多话!”
  我们去重症监护室时,那个小男孩正戴着氧气罩,“嗤嗤”地发出艰难地呼吸声,让人不自主地呼吸不畅起来!
  “叔叔,妈妈在哪里?”小男孩感觉到有人靠近,于是微微张开眼,微弱地说,“我好痛!……”
  “乖,别说话。”医生说,“妈妈刚有事出去了,她会马上回来的!”
  “我想妈妈!”他的话让人心里发酸。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我轻轻地问他。在这个时候,无暇顾及其他,能问出什么情况,就应该争分夺秒地问出来,为以后的破案提取线索。
  小男孩看着我,蠕动着喉咙,好一阵没有说出来。
  “能告诉警察叔叔,你叫什么名字吗?”我硬起心肠继续叫道。
  “张颖!”他动了动嘴巴,艰难地吐出两个字。
  “好的张颖,叔叔再问你一个问题。是谁伤害你们的?你认识那些人吗?”
  “一定非得这样吗?”外科医生站在旁边这样问我,“他这样很辛苦!”
  小男孩颈部包扎的伤口绷带上,已经渗出了鲜血。
  “我要妈妈!”小男孩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闭上眼睛轻轻说道。
  “小朋友别睡,要坚强一点!妈妈马上就来了!”我轻轻喊道。
  他终于又将眼睛睁开了一点。
  “你还没回答叔叔的问题呢!”我说。
  “别问了行吗!”外科医生在旁边表示了不满。
  “想一下,认不认识那个凶手!”我没有管外科医生,继续这样问。我怕稍有停顿,就硬不下心来了!
  “……是……恐龙叔叔!”小男孩浑身颤抖了一下说道。看样子被吓得不轻!
  “恐龙叔叔是谁?”我生怕他又闭上眼睛,于是追问。
  “妈妈,妈妈!”小男孩突然睁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喊起来。
  “他开始神智不清了!”外科医生站在一旁,带着看混蛋的眼神看着我。
  “小朋友别睡,坚强点!”我冲小男孩喊。
  “现在请你出去,我们需要进行抢救!”医生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站在监护室的窗外,看着主治医生在里面忙来忙去,我突然第一次有了选择法医这个职业的悔意。如果我是医生,此时至少可以为抢救生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然而做为一个法医,只能袖手旁观地站在那里看着!之前,检验尸体时,经常能见到一些殡葬公司的人站在一旁,觉着像秃鹰守候腐尸一般。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跟他们没有什么区别!
第十八章 邓哲,你还欠着两条人命呢(二)
  抢救持续了个把小时,小男孩的伤情暂时有所稳定,但医生不允许我们再提问。此后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守候在监护室外,等待问话的时机。但小男孩的状况时好时坏,一直在生死的边缘徘徊。
  在坚持了大半天时间后,小男孩最终还是没能活过来。分局的同事取来了工具,在太平间里就近进行了解剖!——寻找死因是一项必需的程序。
  那个小男孩此时躺在了妈妈的旁边,却得不到任何的呵护了。他微睁着双眼,稚嫩的脸蛋在灯光的映衬下,发出惨白的光晕。我拿着柳叶刀,在他的皮肤上停顿了好一阵,那凝脂般的皮肤还残存着余温,这让我的手抖动得很厉害,始终没法切割下去。那些同事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掩饰说手受了伤,用不了力。他们要我站在旁边看着就行了,让他们来动手。
  “叔叔,妈妈在哪里!”
  “我要妈妈!”
  “妈妈我痛!”
  ……
  看着刀下被割裂开来的皮肤,我的耳边响起了那个小男孩撕心裂肺的呼喊!
  前期的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基本完成后,办案民警集中在一起开了个案情分析会。分局的张局长也当场听取了汇报。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技术人员把当时的情况介绍了一下。现场四周门窗封闭,没有暴力破坏的痕迹,警察赶到时,女人跟小孩倒在客厅的门旁边,衣着整齐,脚上还穿着鞋子。女人当场被发现死亡,小孩还有微弱的呼吸,被送到了医院。
  家里没被翻动过,很容易被发现的现金首饰依然还在,凶手显然不是图财。女人没有被侵犯过的迹象,进而可以排除图色。
  解剖法医讲述了死者尸体上的损伤情况。大人和小孩都遭受过尖刀类凶器的刺杀,小孩子的伤不致命,因此生命延续了大半天时间。而女人身上刀刀致命,胸部、颈部受伤严重,除外之外,手掌上还有多处划割伤,应该是抵抗时形成的。
  “女人的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听取汇报的张局长很关心这个问题。
  “十个小时以上,也就是昨天的下午。”法医老张分析道。
  “如果女人有过抵抗,相互打斗时会发出响动,白天很容易被人听到。附近有没有人听到?”张局长问。
  “我们调查了住在现场附近的人,其中一个邻居反映了一些情况,但似乎与法医判断的情况不符!”负责调查走访的侦查人员说道,“案发的那天凌晨四点多钟,那个邻居听到死者的屋子里有争吵声,隐隐有男人在说:‘为什么要离开我!’……”
  “这可与法医推断的发案时间不一致!”张局长转头对法医老张说,“你们的判断可不可靠?这可是很重要的,关系到案件侦查的方向!”
  “法医对时间的判断,是根据尸体的尸斑、尸僵,还有现场血迹的变化情况进行的,这些跟现场的环境有关!”老张有些不自信了,“随着环境气温、光线等条件的变化可能会有所改变,所以如果有证人听到了当时的情况,还是以证人的证言为准吧。”
  “证人还反映了什么情况?”张局长继续问侦查人员。
  “在此之前,那个邻居见到有不同的男子去过死者家里,因此认为是那个女人与他人发生情感纠葛,被杀致死!”
  “我插问一句!”我坐在旁边,听到案件的性质被分析得越来越靠近情杀,有些忍不住了,“案发的当晚,证人为什么那么晚还没睡?”
  这个问题并不多余,案件调查时,所有的情节都必须与客观相符,没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证人晚上看到什么情况,就必须查清那晚的光线程度;听到什么情况,就必须弄清证人的位置与现场之间有无声音的阻隔物;……诸如此类,以论证其证言的真实程度。这也是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经常提出的问题!
  “证人是个出租车司机,那天晚上本来准备早些收工,但因为载了一个衣着艳丽的女性,以为是卖身女,结果出言不逊,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吵得很厉害。随后有人报了警,两人一起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那个司机凌晨四点钟左右才回家。”侦查人员已经把这些细节调查清楚了。
  “那么,我认为就不应该局限于这个时间段和这样的主观推断,因为我从来不相信一个对特定群体有偏见的人的证词!”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