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是一个人头脑中固定的思考模式,是建立在以偏概全的假设条件之下,比如说见着衣着艳丽的女性,第一反应就是不正经的女人,见着男女二人相处融洽,必想关系暧昧等等,这样的思维是最易出现偏差的。
“那是因为你对这种人的偏见在先吧?”那个侦查员毫不客气地说,“不管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如何,听到的总归是客观真实的!”
我想了想,没有什么理由反驳,于是就没有再说下去。没有客观物证佐证,此类问题讨论的结果,只能是陷入僵持不下的争执。而且对我来说,到城郊分局办案,意味着踏过了界,他们心存不服,反映激烈,憋着劲跟我较量是意料之中的事!这从我刚来时,没人愿意向我介绍案情就可以看出来!
“看来本案的关键,在于查实死者的身份!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与她关系密切的人。”张局长这样说,看来他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调查结果。
“没能在现场找到显露死者身份的户口簿或其他证件!”侦查人员说道,“我们通过手机卡登记调查,女死者手机的机主叫陈秀,没有登记身份证号和其它信息!到户口管理部门进行人员检索,叫陈秀和张颖的人很多,但没有符合两个死者身份的!”
“对女死者的社会关系调查得如何?”
“向房东调查过了!死者深居简出,有一个男人经常到那里过夜,前一段时间住在那里,与死者很像一家人,但案发后不知了去向。除外之外,没发现其他来往的人,更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男性!”
第十九章 邓哲,你还欠着两条人命呢(三)
“看来同居那个男人的疑点最大!应该就是小男孩提到的‘恐龙’叔叔了!”张局长说,“把这个人做为调查工作的重点,一定要找到他!”
“小男孩的证词可不可信?”想了想,张局长又问了张法医一句。
“可信!小孩要比大人诚实,有认知能力的小孩的证词比成人更可信。”张法医说道,“而且,我们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死者的血迹有自内向外的运动迹象。这说明,死者受伤时,是从里向外运动的,凶手实施伤害时也是自里向外的!这就意味着,凶手之前已身处室内!由此可以得出与小孩证言一致的结论,凶手是受害者的熟人!”
我很赞成他前面的论据,却不同意最后的结论。这似乎很矛盾,因此我没有说出来。
“女死者的手机通话记录查过了没有?”张局长问侦查人员。
“查过了,大多是送汽送水之类的电话,没有什么可疑之处。最后的电话是打给一个心理咨询所的,通话时间比较长。经过我们调查,那里的心理医生认识女死者,她经常去他们那里接受心理辅导,最后那个电话是为了咨询一些个人问题。但因为女死者不愿意把自己的基本情况说出来,所以心理咨询所没有做任何登记,他们对她的个人信息了解得不多!……”侦查人员回答道。
“他们所了解的有那些?”
“除了知道女死者叫陈秀,四十九岁外,其他情况都不清楚。”
“她有什么心理疾病?”
“有一些抑郁,但并不严重!”
“心理咨询时,女死者说到自己的哪些情况吗?”
“她曾经跟心理医生说,自己是个上山下乡的知青,很小的时候就去了一个山村,在那里和别人结了婚,后来还生了一个女儿,很久没有联系了,她一直感到心理非常内疚,不能原谅自己。”
“这条线索可以利用一下。”张局长说,“调查一下我市的知青情况,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查过了,女死者没有详细说明从哪里下的乡,去的山村在哪个地方,因此根本无法查找!我们还了解到,返城的知青大都得到了安置,剩余的是自愿留在农村的,连户口都迁移过去了,而且原有的安置部门已经撤销,所以并没有保存下来的档案。”
“女死者是什么原因要找心理医生呢?”有人随口问了一句。
说实话,这并不是我们必须弄清的。一般说来,死者的心理状态与案件无关,没有人会意识到,能从这方面找到什么线索,因此并没有人在意这句话,包括我在内!只到后来,我结识那个心理医生之后,才真正感觉到当时的思维有多么迟钝!
“女死者没有跟那个同居的男人通过话?”张局长有些诧异。
“没有!”
“这么一个大活人,怎么成了连身份都无法查实的黑市人口了呢?”张局长一着急,把女死者说成了大活人!
“现场还有什么其他情况吗?”张局长问。
技术人员想了想,拿出几封信说道:“从现场找出几封信,写信的人没有署名,也没有开头的称谓,不知道是写给谁的!”
“是从哪里寄出的?”
“寄信的地点都是邓法医的辖区,北江市三溪邮局。最后寄出信件的时间是案发的前几天。”
“那个地方我知道。”我说道,“有没有寄信人的具体地址?”
“没有,寄信的人似乎有意隐瞒了地址!”
“信的内容是什么?”
“我把其中的大概内容读一下吧。”技术人员开始念那几封信,“……你还真是活得很开心,重新有了男人,还生了小孩,我想你不会再胡乱跟他起名,叫什么‘绝精’之类的了吧!因为你这次生的是儿子,再不会无地自容,可以抬头做人了!没再次见到你之前,我还抱了一丝幻想,我想,再怎么你也会记得还有个曾经亲近过的人吧?不过看你的样子,确实忘记了!这样也好,我们再没有了什么关系,我也没再有什么牵挂!——来到这个世界上,我本就是孤单一个,只不过是借了你的身子而已!……”
“站在你家门口,我恨极了!你抬头看了我几眼,竟然认不出我了。从那时,我彻底绝望了!我们再也没有关系,彼此只是陌生的路人!我看着你宝贝一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我嫉妒!我恨!我有着撕碎一切的冲动!……”
所有的信,都充满了对收信人的怨恨!
“这个寄信的人疑点也很大呀。”有人说。
“我们把信件送给笔迹专家分析过,这些字迹均出自女人之手,与凶手是男性的调查情况不符。至于是否存在雇凶杀人的可能,还需要进一步侦查。”技术人员说道。
“从这些信的字行里间,可以看出写信者应该是收信人的子女!”我说。
“何以见得?”张局长问。
“注意到那句话了吗?‘来到这个世界上,我本就是孤单一个,只不过是借了你的身子而已!’”
“没错!那么女死者是不是就是收信人呢?”
“这是毫无疑问的!现场只有她一个女性!”
“看来也有可能是写信者出于忌恨,叫人杀了母子俩!”
“完全存在这种可能性!”我说。
“从信件的内容来看,女死者似乎已经不认识写信的人!但是,对于每一个疑点,我们都不能放过,这个女子也是必须要找到的!”张局长最后沉思着说道。
对于案情的分析,我发觉自己完全跟着他们的思路走了,于是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妥,但一下子又想不出不妥的地方在哪里!
思索了一阵后,我觉得在死亡过程的分析上,应该有与他们不一样的判断。因为他们认为是女死者准备出门时,凶手实施了犯罪,这与之前的判断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凌晨四点多钟听到的争执是真的,女死者为什么会那个时候穿戴整齐地出门,而且还带着自己不满六岁的孩子?
“关于女死者的死亡时间,能不能再往前推点?”我于是试着问他们,“首先,死者那么晚带着小孩出门不太符合常理。其次,从尸体状态和现场血迹来看,应该有着很长的时间了!从法医角度,我倒完全赞同张法医之前的时间判断,如果发生在白天,似乎可以更合理地解释这些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