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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一点儿也不,”雅各布斯向她保证,“不同于其他敢于上前的女郎,你的画像……”
他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回到人群中,这一次直接落在我身上。
“……完全免费。”
他让她坐在椅子上,继续喋喋不休,但却有点儿迟疑,仿佛乱了头绪。他的助理用白丝绸眼罩蒙住那女郎的眼睛时,他一直注视着我。即使他分心了,观众也注意不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即将在巨幅美女的脚下拍照,还是蒙着眼睛的,这都很吸引人。吸引人的还有,现场的这个女生露着美腿,背景上那个女生秀着乳沟。
“谁会想要……”漂亮女生刚开始,雅各布斯立刻把麦克风凑到她嘴边,好让所有人听到她的问题,“……我遮着眼罩拍的照片?”
“你其余部位可没遮住哦,亲爱的!”有人喊,人群善意地欢呼。椅子上的姑娘把两膝并紧,脸上还挂着点儿微笑。是那种“我是开得起玩笑的人”那种微笑。
“亲爱的,你一定会感到惊奇。”雅各布斯说。然后他转身向人群说道:“电流!虽然我们觉得它随处可见,但它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自然奇观!相比之下,吉萨金字塔只是一个蚁丘!电是我们现代文明的基础!有人声称自己明白,但是女士们先生们,没人理解‘奥秘电流’,那把整个宇宙结为和谐的整体的力量。我能否理解?不,我不懂,至少不全懂!而我却知道它有摧毁的力量、治愈的力量和创造魔力之美的力量!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凯茜·莫尔斯。”
“凯茜,有句老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今夜,你和我,以及现场每一个人都将见证这句话的真相。当你离开的时候,你会拿到一幅画像,一幅可以向子孙后代展示的画像。你的子孙后代可以向他们的子孙后代展示这张画像!如果那些尚未出生的子孙不为这张照片惊叹,我的名字就不叫丹·雅各布斯。”
你本来就不叫这个,我心想。
我左摇右晃,仿佛跟着汽笛风琴声和我的耳鸣声在起舞。我想停下来,却无能为力。我的双腿感觉异样沉重,仿佛骨头正一寸一寸被抽出来。
你是查尔斯,不是丹——你以为我不认得那个挽救了我哥哥的嗓音的人吗?
“现在,女士们,先生们,请把眼睛遮住!”
助理用夸张的舞台动作捂住自己的双眼。雅各布斯转身,把相机后面的黑色布罩扯下来,然后人到了布后面。“闭上你的眼睛,凯茜!”他叫道,“即使蒙上眼睛,强大的电脉冲仍然会令人眼花缭乱!我数到三!一……二……三!”
我又一次感到空气异常躁动,并不是我一个人,人群后退了一或两步,然后是猛地一下咔嗒声,好像有人用他的手指在我耳边打了个响指,世界被一束蓝色的光点亮了。
啊啊啊……群众大叫。等他们双眼恢复过来,看清背景画像发生的变化,他们又啊啊直叫!
晚礼服没有变,还是一样的低胸闪着银色亮片。诱人胸部的曲线没变,那复杂的发型也一样。不过乳房变小了,头发也成了金黄而非黑色,脸也变了。是凯茜·莫尔斯站在舞池里。我眨一下眼,那漂亮的俄克拉何马女郎就不见了,又成了16岁的阿斯特丽德,我日日的爱慕与夜夜的渴望。
人群发出一阵低声惊呼,我突然有一个既疯狂又可信的念头:他们都看见了过去的人,那些人要么已经与世长辞,要么已被逝水年华改变。
然后画像就变成了凯茜·莫尔斯,但足够让人震惊:她有20英尺高,穿着她现实生活中绝对买不起的昂贵礼服,戴着钻石耳环,虽然椅子上的凯茜口红是粉红色的,但巨幅幕布上的凯茜唇彩却是艳红色的。
而且没戴眼罩。
还是老牧师雅各布斯,人是同一个人,不过耍的把戏比以前的电动耶稣穿过太平湖,或是布腰带里藏马达什么的要酷炫多了。
他从黑色布罩下面出来,把布掀回去,从相机后面取出胶片。他向观众展示,观众又是一通惊叹。雅各布斯鞠了个躬,转身面向凯茜,她一脸迷惑。他把片子交到她手里,说:“凯茜,你可以摘下眼罩了,现在安全了。”
她取下眼罩,看到片子:一个俄克拉何马女孩摇身一变成了法国的社交名媛。她下意识地伸手捂嘴,但雅各布斯的话筒就在她嘴边,大家都听到了她那句“噢,我的天哪”。
“转过身来!”雅各布斯大声说道。
她起身转过去,看到20英尺高的自己,装点得高端耀眼。雅各布斯用一条胳膊搂着她的腰,免得她站不稳。他握麦克风那只手里藏着什么控制机关,他用力一攥,这次台下群众就不只是惊叹了,尖叫声四起。
巨型的凯茜·莫尔斯做了一个时尚模特转身的慢动作,露出礼服的后背,开得比前襟还要低得多。她从肩膀侧过头来回眸眨了一下眼睛。
雅各布斯可没忘记他的麦克风——这方面他显然是老手了——人们听到了麦克风传来凯茜的又一声惊叹:“哦!我的妈呀!”
观众大笑着!他们欢呼着!看到她脸上泛红晕,他们叫得更起劲了。在雅各布斯和女郎头顶上的巨幅凯茜正在发生变化。她的金发开始暗淡,五官开始模糊,不过红唇依然明艳,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的笑脸猫一样,虽然身子不见了,但笑容还在。
又变回原来的姑娘了。凯茜·莫尔斯的倩影消失不见了。
“但这个版本永不褪色。”雅各布斯再次举起老式胶片,说道。“我的助手会将它冲印出来,镶上镜框,你今晚回家之前就能领走。”
“小心着点儿!”前排有人喊道,“姑娘要晕倒了!”
但她没晕,只是脚底不稳。
晕倒的那个是我。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躺在一张大床上,毯子一直盖到我的下巴。我往右看,看到的是精致的仿木镶板,我往左看,眼前是一个整洁的厨房区域,有冰箱、水槽和微波炉。厨房往前是一条沙发,一个四把椅子的小餐桌,甚至在起居区还有一把安乐椅,对着嵌入墙里的电视。我无法抻长脖子看到驾驶室,但作为走过上万英里的巡回音乐人,这种装备我见惯了(虽然少有这样井井有条的),我知道自己在哪儿:我在一个大房车里,很可能是“边界”(Bounder)系列豪华房车里,所谓轮子上的家。
我很烫,发着烧,嘴干得像路上的灰土。而且毒瘾来了,要死要活的。我把毯子推下去,结果立即开始发抖。一道阴影笼罩了我。是雅各布斯,手里拿着一样好东西——一大杯橙汁,还插着折好的吸管。要说有什么能比这更好,那就是一支上满了药的针管,不过事情要一件一件来。我伸手想去接过玻璃杯。
他先把毯子给我拉上,然后单膝跪在床边。“慢点儿来,杰米。恐怕你已经是个美国病人了。”
我喝了下去,喉头感觉一阵清凉。我想拿起杯子一饮而尽,不过他又把杯子拿远了一点儿。“叫你慢点儿。”
我把手放下,他又让我吸了一口。喝下去很舒服,但到了第三口,我就感觉肠胃一阵收缩,又开始发抖。不是因为流感。
“我得嗑药。”我说。这绝非我所希望的跟前牧师和我的第一位成年朋友重逢寒暄的情景,但一个毒瘾发作的瘾君子是没什么可羞耻的。而且,他自己也有一两件见不得人的事儿。不然为何化名丹·雅各布斯,而不叫查尔斯?
“是的,”他说,“我看见针孔了。我打算把你留在这儿疗养,至少到你战胜体内的毛病。不然我喂你什么你就吐什么,那可怎么行?况且看样子你体重已经比常人轻了50磅。”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棕色药瓶,盖子上系着一把小勺子。我伸手去够。他摇了摇头,把瓶子拿远了点儿。
“跟刚才一样,我来喂你。”
他拧开瓶盖,舀出一小勺脏脏的白粉末,放在我鼻子底下。我用右鼻孔吸了一下。他再舀出一勺,我左鼻孔也吸了一下。这不是我要的,准确来说这还不够我所需要的,但是哆嗦已经开始减弱,而且不再有想把橙汁吐出来的感觉了。
“你可以再睡会儿了,”他说,“你们管这叫打盹儿是吧?我给你弄一碗鸡汤。只是坎贝尔牌那种现成的,不像你母亲以前做的那种,不过我这儿只有那个。”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喝了不吐出来。”我说道,事实证明是可以的。他端着杯子,我把汤喝完了,我还要更多白粉。他又让我吸了两小勺。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把瓶子塞进了牛仔裤的前口袋里时我问道。
他笑了。整张脸亮了起来,仿佛重回25岁时的他,身边有他爱的妻子和他宠的儿子。“杰米,”他说,“我在游乐场和马戏团作秀很久了,如果我还不知道怎么弄到毒品,那我不是瞎子就是傻子了。”
“我还要。我要来一针。”
“不行,你是想来一针,但我不会答应的。我没打算让你爽,只是不想让你抽搐死在我车里。立即睡觉去吧,快半夜了。如果你明早能好些,我们还有很多要聊的,包括如何让你戒掉这毒瘾。你要是没好起来,我就得把你送到圣弗朗西斯或俄克拉何马州立大学医学中心了。”
“他们肯收我就怪了,”我说,“我身上剩不了几个钱了,我的医疗保险就是便利店里卖的泰诺。”